公司工程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的跟踪由公司市场部负责协调安排,一旦确定跟踪单位,其他单位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不得再参与同一工 程项目的信息跟踪和投标。 公司平衡工程信息,确定跟踪投标单位按照下述因素综合考虑。 1. 单位的管理水平,各类丏业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程需求; 2. 机械设备生产能力是否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要求; 3. 从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及信誉; 4. 工程信息申报的先后次序; 5. 地域分布,施工队伍就地辐射; 6.同工程业主、设计单位以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公共关系状况。 第七章 信息的反馈 第十四条 负责信息跟踪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力度,随时掌握跟踪项目的进展动态,在工程资格预审之前、资格预审阶段、工程编标投标阶段以及开标评标阶段及时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公司市场部报告信息动态。 自确定项目信息跟踪单位之日起,每季度应向公司市场部反馈信息,超过四个月没有信息反馈的,视为责仸单位自动放弃。 市场部有权重新确定信息跟踪单位。 第十五条 各单位自行投标的项目,在业主开标定标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市场部反馈开标、评标结果,以及得标失标的主要原因分析。 第十六条 公司市场部要随时掌握公司的签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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