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各物业区域负责人 应积极配合公司财务部指导基层收费核算工作, 加强各物业区域收费核算、现金、相关账目、票据的监管。 第三十八条 收费核算主要指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特约服务费和合理利用公共资源产生的弥补经费不足的收入等经营收入,以及日常养护费、水 6 费、电费、公共水电公摊、相关押金等代收费用方面的核算。 第三十九条 各物业区域经营收入与代收费用以单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分开核算与管理;基础核算与管理工作由各自物业区域负责,核算与基础管理工作均由各物业区域负责人落实,其核算与管理情况将与各物业区域负责人的考核工资进行挂钩。 考核挂钩情况详见《公司员工考评、考核实施方案与管理规定》。 第四十条 各物业管理区域的经营收入与代收费用必须实行同步核算,同步核算结果,各物业区域务必在当月最后三至四 个工作日内将以报表(报表的样式见附表)形式报送财务部门进行复查与审核。 第四十一条 各物业区域收费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或公司制定的标准,不得擅自调整核算标准;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在核算之前呈递总经理和常务副总审批,其审核权限详见“财务收支审批管理”。 第四十二条 各物业区域收费以“月”为时间单位进行核算,各物业区域务必在次月 1 日~ 3 日将上月缴费通知单送到客户开始收费,并以“周”为单位进行盘点,及时掌握本区域收费动态,加强各项费用清缴工作。 第四十三条 因管理服务过失所产生的欠费,各物业区域应与拖 欠客户及时沟通与协商,但无权直接减免;如需要减免,务必向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请示审批,其审核权限详见“财务收支审批管理”。 第四十四条 各物业区域收费如遇到客户转账支付,收费员必须向客户正确提供公司财务部门提供指定银行账户,及时、主动与公司财务部门反馈转账信息和查清是否到帐,作好收费登记。 第四十五条 收费员必须作好收费登记,逐笔登记客户房号、缴纳费用所属月份、金额、出具发票编号;每日下班前,将收到款项与收费记录进行核对,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及时调整。 第四十六条 各物业区域应建立本管理区域收费档案,收 费档案中各种报表必须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并真实、准确反映各项应收入与代收 7 费用的月应收与实收情况。 第四十七条 各物业区域收费实行两级核算与管理,现金收入和收费会业务培训由财务部门负责,各物业区域负责人不得越权支配现金收入。 第四十八条 为便于公司领导和财务部门及时对各物业区域收费的管理与监督,各物业区域每月必须填报“收费情况月报表”(报表样式见附表),并于次月 5 日之前上报财务部门,并核对各项费用实收和拖欠情况。 第六章 物业区域水电费核算与管理 第四十九条 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主办会计、 稽核 员、 工程部负责人、物业区域负责人、收费员、水电主管等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区域水、电收费 核算基本参数、依据和核算方法。 其中 物业区域 负责人和水电主管认真初审水、电费核算收费报表,及时了解水、电应收与应支动态情况。 第五十条 物业区域水电核算应与经营收入实行同步核算,同步核算结果,各物业区域务必在当月最后三至四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以报表(样式见附表)形式报送财务部门复核。 第五十一条 各物业区域水电收费核算,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或公司制定的标准,同时应结合水、电供应部门规定现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调整核算标准;特殊情况需 要调整,应在核算之前呈递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二条 为准确分析各物业区域水、电运行情况,水、电抄表应如实到位,应与供应部门收费抄表同步。 第五十三条 水、电节约与浪费,致关公司和用户切身利益。 财务应对水电代收代缴账目进行重点审核;通过对水、电总、分计量表运行数据、公摊数据进行审核、分析与比较,查实是否存在偷、漏、冒等浪费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常务副总,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杜绝浪费。 第五十四条 各物业区域水电费代缴,财务部门必须审查供水供电缴费通知单的基础上,按水电供应部门规定时间期限内缴纳,以防加收滞 纳金。 第五十五条 各物业区域水电节能降耗管理由各自物业区域负责,节能降耗情况将与各物业区域负责人、水电工主管的考核工资进行挂钩。 考核挂 8 钩情况详见《公司员工考评、考核实施方案与管理规定》。 第七章 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 第五十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必须熟悉公司运营成本费用核算模式,掌握成本费用核算技能,定期制作公司运营成本相关财务报表,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供运营成本费用信息。 第五十七条 按照《物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试行 ) 》 有关物业企业运营成本的规定,科学、合理设置财务记账科目 ,准确记录公司财务账目,每季度对上期财务账目进行清查,对错入科目的账目及时调整。 第五十八条 公司运营成本费用分固定和非固定两部分,固定成本费用主要指人员成本费用和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约定的费用,非固定成本费用主要指公司运营临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成本费用支出初次审核,财务部门对固定部分严格审查公司规定标准和合同约定标准;对非固定部分严格执行公司申报、审批程序,对违反审批程序的费用,一律不许给予初审。 第五十九条 员工薪酬分固定和考核两部分,原则上次月 10 日发放;中途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薪酬应与在职员工薪酬同 步发放,不得提前;特殊情况急需提前,由原所属部门呈报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方可支付。 第六十条 公司人员成本费用支付,按照公司规定人员编制、各岗位和员工薪酬、考勤、考核标准进行支付;增编人员、增设岗位和调整员工薪酬标准,必须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六十一条 公司员工费用中加班工资的支付,固定加班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法定节日和临时加班工资按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确定标准执行(即 15 元 /班为基数乘以相应倍数)。 第六十二条 公司运营成本费用与收入核算,财务部门应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 按“月”分开核算;每月的成本费用与实际收入进行比差、分析,真实反映公司月经营状况。 年终,财务部门根据每月运营成费用与实际收入 9 核算情况,汇编公司报告年度运营成费用与收入财务分析报告。 第六十三条 年终,财务部门应根据报告上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下年度成本费用开支预算计划书,为下年度成本费用控制提供依据。 第六十四条 固定资产 购置,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需要向公司申报,经领导批准,方可购置。 具体见第十章“ 固定资产 的 管理 ”。 第六十五条 办公 所需的各种低值易耗品 和各区域工程维修用材料 均由 需用部门 做出计划, 向公司申报,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购置。 具体见第十一章“办公 低值易耗品管理 ”。 第六十六条 各部门因开展工作的需要招待,应事先请示公司领导同意,方可招待,在招待过程,不得浪费和超出审批标准。 招待审批程序和权限见第十二章“财务收支审批”。 第六十七条 各物业区域的日常维修、养护和小型更新改造费用以及水电代收费用不纳入公司经营成本费用核算范畴。 日常维修、养护和小型更新改造费用以及水电代收费用的收支,采取滚动、累计方式进行记账。 第六十八条 各项成本 费用开支 必须以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中心,严格控制铺张浪 费,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发生。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和行为恶劣程度进行处罚具体处罚见《公司员工违规处理管理规定》。 第六十九条 公司运营成本、收入等重要财务资料和信息,财务人员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露。 第九章 税务发票和内部票据管理 第 七 十条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保管 ( 一) 财务要加强发票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印制、保管、领用、注销 等流程 ,并设登记簿进行登记,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 (二)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银行预留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和 法人章)应由 公司董事长指定人员 保管。 严禁一人同时保管 印章和票据。 10 (三) 应确保各种票据的完整无缺。 第 七 十 一 条 票 据 的管理 (一) 票 据管理是指对税务发票、来往资金票据、收据的 领用 与 保管 ,其领用与保管必须遵照如下规定: 票 据 由出纳领购、保管、整理、 注 销;会计设登记簿进行登记; 票 据 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专柜存放; 收费使用发票,统一从公司财务出纳领取,领取时办理登记手续;发票使用完毕,应将发票存根联交回出纳,注销票据领取记录。 发票的开 具 原则上应在 实际收到款项的 同时开 出, 外出 收 款需 用 发票, 经收费基层直接管理负责人 同意后,方可办理开票手续,并于 当 日 内完成款项结算工作。 (二) 票 据 开 具 、作废 票 据 要序时、序号开具,不得虚开、代开、跳号、开大头小尾发票; 收费应逐笔开具正规发票,不得漏开;未经公司财务部门同意,不得开具收据; 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收据,应经公司财务部门同意,方可使用从财务部门领取的收据,出具的收据应注明“换取发票”字样; 收取客户押金,一律不许开具正规发票;收取押金出具票据,视金额大小而定,金额超过 2020 元以下(含 2020 元),应开具收据, 2020 元以上的,统一开具资金来往票据; 票 据 作废时必须一式三联加盖 “作废 ”戳 记章 ,并作记录。 第 七 十 二 条 支票管理 (一) 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凡领用支票必须履行手续,出纳登记 ,经办人签字。 ( 二) 空白支票 申购 ,需 经财务经理或主管 批准后方可 申购 支票。 (三) 签发空白支票须填写日期和用途。 作废须盖作废章,妥善保管。 ( 四) 接收业务 往来 单位转账及现金支票,出纳应及时办理转账 、提 11 取款项 业务,不得由他人代办。 第九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 七 十 三 条 需配置固定资产 的 应由 所 需部 门 编制计划,做出预算,呈报领导审核、批准。 其审核权限详见第十二章“ 财务收支审批 ”。 第 七 十 四 条 购置 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数额较小的,由办公室按照部门填制的经领导审批的《购置物品申请单》, 由公司安排的采购人员 统一负责采购。 第 七 十 五 条 办公室应 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台账。 对于固定资产的购进、发放要严格出 办理 入库手续,必须做到账 物 相符。 第 七 十 六 条 领取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或财产应以部 门 为单位造册登记,要妥善保管使用,指定专人管理, 如有 丢失 , 要查明原因 ,承担赔偿。 第 七 十 七 条 各部室固定资产需要维修、更换,由各部室负责人确认后,报领导审核同意后, 方可 维修、更换。 对确实不能使用和修复的固定资产,由各部室 负责人提出 处理 意见,经领导审批后, 方可处理。 第 七 十 八 条 坚持每年对公司财产全面清查一次,并将清查结果及时报告领导。 如发现财产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十章 办公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 七 十 九 条 所需各种低值易耗品 的 均由 需要部室 做出计划,须填写《购置物品申请单》,由部门 负责人 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统一负责采购 第八十条 办公 低值易耗品的 零星 购 入 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一次性批量 购入 统一由公司指定采购员负责采购。 采 购 应 本着节约、实用、分批的原则, 防止浪费和积压。 第 八 十 一 条 办公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和管理 12 (一) 购入 办公 低值易耗品应办理入库手续,保管员根据发票清点实物,填写 “实物入库单 ”一式两份,一份自留登记入账,一份随发票报销交财务。 (二) 领用耗品时,应填写出库单,经 办公室 批准后,保管 员 根据出库单交付实物。 (三) 保管人员应建立实物 入库 明细账,并根据实物入库单、出库单登每月底进行盘点。 第十一章 日常养护费的核算与管理 第八十二条 各物业区域负责人和收费员 必须熟悉、掌握本物业区域日常养护费 核算基本参数和依据,负责人认真初审核收费员报送日常养护 费收费报表,及时了解本管理区域的每月收取养护费的动态情况。 第八十三条 各物业区域的日常养护费属于代收款项 ,财务部门应依以管理区域为单位单独建立养护费收支财务入账科目, 日常养护费收支 不得列入公司经营收入、成本核算范畴。 第八十四条 财务部门对 各物业区域的养护费收支账目采取“实收、实支、滚动、累计”方式记账,记录账目要求随时反映当月和累计收支情况。 第八十五条 日常养护费用开支,各物业区域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履行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以最少的投入,争取最好的物业服务效果。 第八十六条 各物业区域、财 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参照同行对日常维护费开支范畴制定的开支规定,将各物业区域的共公部位、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环境卫生与绿化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备用柴油未实行公摊的油料等非人员费用的支出均列入日常维护费开支账目。 第八十七条 各物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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