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个险营销部兼职讲师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考核等进行综合测评,最终确定入选兼职讲师人员。 第四章 兼职讲师的管理为保证兼职讲师队伍的稳定性,使部门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有效实施教育培训计划,收展部将对兼职讲师进行培训、考核、淘汰、定期聘用等。 一、兼职讲师的聘任:收展部成立兼职讲师团,其成员为收展部所聘用的兼职讲师组成,人员由企划培训部统一管理。 被聘任为兼职讲师者,收展部颁发聘书,每期聘期为六个月。 二、兼职讲师的管理:根据培训工作需要,收展部可对兼职讲师进行调配使用,兼职讲师所在团队要予以支持。 当公司培训任务与所在团队的工作发生冲突时,其所在单位要创造条件,优先保证公司的培训工作。 兼职讲师每月课时数在2课时(含早会专题)以上。 兼职讲师可接受部门或公司举办的相关专业培训,将优先享受公司相关培训机会,可优先享受部门或公司间的交流机会。 企划培训部定期给兼职讲师团订阅杂志、报刊和相关专业刊物,可根据需要向兼职讲师团开放内外网。 三、兼职讲师的职级评定:兼职讲师分三个职级:兼职讲师初级、兼职讲师一级、兼职讲师二级。 四、兼职讲师的考核:(一)考核标准:收展部将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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