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现金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银行一旦发现公款 私存,可以对相关企业处以罚款 ; 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第 13条 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 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 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第 14 条 限额内的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保险柜密码由出纳 自己保管,并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所利用。 出纳调动岗位,新出纳 应更换 并 使用新的密码。 第 15 条 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 时 ,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第 16 条 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 出纳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第 17 条 现金应 整齐存放,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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