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放行管理控制程序内容摘要:

首先应检查所有与本批相关的记录档案是否齐全,资料不全时不能进行审核。 档案资料内容如下: ⑴ 原材料 的 检验报告单或检验数据; ⑵ 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 ; ⑶ 监控记录 (包括环境监控记录 ) ⑷ 中间产品、成品检验报告单 如上述资料齐全,质量监控员可进行如下审核: ⑴ 所有生产和监控记录的标识(品名、批号)是否一致。 ⑵ 各种 原材料检验 报告单或检验数据 ; ⑶ 原辅料投料量及次序正确,配料、称量要有两人复核。 ⑷ 各生产工序执行批准的操作程序,生产过程符合 GMP 要求。 ⑸ 批生产记录及批包装记录填写正确,完整无误,各项均符合规定。 ⑹ 物料平衡符合规定限度,如发生偏差,执行偏差处理程序,处理措施正确、无误,手续齐备、符合要求。 ⑺ 清场是否按批准的规程执行,清场记录是否完整。 ⑻ 质量监控执行批准的监控操作规程;监控记录应完整准确,与生产记录、包装记录各项数据一致。 ⑼ 中间产品、成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单。 ⑽ 批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应完整、准确、复核人复核无误。 偏差分析:对于比较小的偏差,有足够理由或证据表明不会影响产品质量者判为合格;对于严重偏差,明显会影响产品质量者,判为不合格;对于不能立即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的产品,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须的实验,如增加特殊的试验项 4 目,进行加速或特殊的稳定考察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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