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每年检验 2 次,可自行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 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 ( 4) 产品出厂必须实行批批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格式规范、完整,检验数据准确,填写正确。 ( 5) 产品检验合格后填写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负责人手签后,准予出厂。 ( 6) 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准出厂,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 7) 产品标签严格执行《食。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