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调研报告内容摘要:

规定: 一、教室前墙应设黑板和银幕。 前后墙均应设电源插座。 二、室内应设安装电视机的设施和窗帘盒。 第十节 风雨操场 第 条 风雨操场宜设室内活动场、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及男、女更衣室等附属用房。 第 条 室内活动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室内活动场的类型应根据学校的规模及条件确定,并宜符合表 的规定。 项目 面积 ㎡ 净高 m 使用说明 小学 中学 中师 幼师 类型 小型 360 不 低于 容 12 班 中型 (甲 ) 650 不低于 容 12 班 中型 (乙 ) 760 不低于 容 23 班 大型 1000 不低于 容 34 班 二、室内活动场的设施、设备应根据学校的教学要求和条件设置。 三、室内活动场窗台高度不宜低于 2100mm。 门窗玻璃、灯具等,均应设置护网或护 13 罩。 四、室内活动场不应采用刚性地面。 固定设备的埋件不应高出地面。 第 条 体育器材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体育器材室宜 靠近运动场,并宜与体育教师办公室和体育教师更衣室相邻布置。 二、体育器材室应设借物窗口和易于搬运运动器械的出入口。 三、体育教师更衣室内宜设洗手盆、挂衣钩。 第十一节 图书阅览室 第 条 图书阅览室宜设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书库及管理员办公室(兼借书处)。 第 条 阅览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阅览室应设于环境安静并与教学用房联系方便的位置。 二、教师阅览室与学生阅览室应分开设置。 三、教师阅览室座位数宜为全校教 师人数的 1/3。 四、学生阅览室座位数:小学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 1/20;中学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1/12;中师、幼师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 1/6。 第 条 书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学藏书量宜按每学生 2030 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 500700 册。 二、中学藏书量宜按每学生 3040 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 500600 册。 三、中师、幼师藏书量宜按每学生 80100 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 400500册。 四、 书库设计应采取通风、防火、防潮、防鼠及遮阳等措施。 第十二节 教师办公室、休息室 第 条 教师办公室的平面布置,宜有利于备课及教学活动。 第 条 教学楼中宜每层或隔层设置教师休息室。 第 条 教师办公室和教师休息室宜设洗手盆、挂衣钩、电源插座等。 第 三 章 行政和生活服务用房 14 第一节 行政办公用房 第 条 行政用房宜设党政办公室、会议室、保健室、广播室、社团办公室和总务仓库等。 第 条 广播室的窗 宜面向操场布置。 第 条 保健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健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 保健室的大小应能容纳常用诊疗设备和满足视力检查的要求。 二、小学保健室可设一间;中学、中师和幼师保健室宜分设为两间,根据条件可设观察室。 三、保健室应设洗手盆、水池和电源插座。 第二节 生活服务用房 第 条 生活服务用房宜设厕所、淋浴室、饮水处、教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自行车棚。 (I)厕所、淋浴室 第 条 教学楼应每层设厕所。 第 条 教职工厕所应与学生厕所分设。 当学校运动场中心,距教学楼内最近厕所超过 90m 时,可设室外厕所,其面积宜按学生总人数的 15%计算。 第 条 当有条件时,学校厕所应采用水冲式厕所。 学校水冲厕所应采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应设排气管道。 第 条 教学楼内厕所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不影响环境卫生。 在厕所入口处宜设前室或设遮挡措施。 第 条 学校厕所卫生器具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学教学 楼学生厕所,女生应按每 20 人设一个大便器(或 1000mm 长大便槽)计算;男生应按每 40 人设一个大便器(或 1000mm 长大便槽)和 1000mm 长小便槽计算。 二、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学生厕所,女生应按每 25 人设一个大便器(或 1100mm长大便槽)计算;男生应按每 50 人设一个大便器(或 1100mm 长大便槽)和 1000mm 长小便槽计算。 15 三、厕所内均应设污水池和地漏。 四、教学楼内厕所,应按每 90 人应设一个洗手盆(或 600mm 长盥洗槽)计算。 第 条 寒冷及严寒地 区的淋浴室、更衣间内应设排气管道。 (II)饮水处 第 条 教学楼内应分层设饮水处。 宜按每 50 人设一个饮水器。 第 条 饮水处不应占用走道的宽度。 (III)学生宿舍 第 条 学生宿舍宜由居室、管理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及清洁用具室组成。 第 条 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并不得分层设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第 条 学生宿舍的居室,应设贮藏空间,每室居住人 数不宜多于 78 人。 第 条 学生宿舍应设晒衣设施。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第 条 宿舍盥洗室的盥洗槽应按每 12 人占 600mm 长度计算;室内应设污水池及地漏。 第 条 宿舍的女生厕所应按每 12 人设一个大便器。 (或长 1100mm 大便槽)计算,男生厕所应按每 20 人设一个大便器(或 1100mm 长大便槽)和 500mm 长小便槽计算。 厕所内应设洗手盆、污水池和地漏。 中学、中师、幼师的女厕所内,宜设有女生卫生间。 (IV)食堂 第 条 餐厅和厨房的人流,气味和运输路线,均不得干扰教学用房的正常使用。 第 条 食堂的餐厅和厨房,应设部分走读生吃午饭、热饭和课间加餐设施。 第 四 章 各类用房面积指标、层数、净高和建筑构造 第一节 各类用房面积指标 第 条 学校主要房间的使用面积指标宜符合表 的规定。 16 主要房间使用面积指标 表 房间名称 按使用人数计算每人所占面积 (㎡ ) 小学 普通中学 中等师范 幼儿师范 普通教室 实验室 自然教室 史地教室 美术教室 书法教室 音乐教室 舞蹈教室 语言教室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附属用房 演示教室 合班教室 注 : 45 人 ,中学每班 50 人 ,中师、幼师每班 40 人计算。 、自然教室、史地教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的附属用房面积指标。 ,系按中小学校课桌规定的最小值,小学课桌长度按1000mm,中学课桌长度按 1100mm 测算的。 第 条 一台钢琴的琴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4m178。 ,二台钢琴的琴房,每间使用 面积不应小于 10m178。 第 条 实验室设实验员室时,其使用面积每人不应小于 178。 第 条 阅览室的使用面积应按座位计算,教师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 178。 ,学生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 178。 第 条 教员休息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12m178。 教师办公室每个教师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178。 第 条 中学、中师、幼师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应按每床为 178。 计算。 学生宿舍贮藏间的使用面积,宜按每生为 178。 计算。 第二节 层数、净高 17 第 条 小学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不应超过五层。 第 条 学校主要房间的净高,应符合表 的规定: 主要房间净高 表 房间名称 净高 (m) 小学教室 中学、中师、幼师教室 实验室 舞蹈教室 教学辅助用房 办公及服务用房 注 : ,但不应低于。 ,其净高不 应低于 3m。 第三节 建筑构造 第 条 教学用房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实验室靠后墙的门宜设观察孔。 二、有通风要求的房间的门,均应设可开启的上亮。 三、门宜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并宜设置固定门扇的定门器。 第 条 教学用房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实验室的窗台高度不宜低于 800mm,并不宜高于 1000mm。 二、教室、实验室靠外廊、单内廊一侧应设窗。 但距地面 2020mm 范围内,窗开启后不应影响 教室使用、走廊宽度和通行安全。 三、教室、实验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 1200mm。 四、风沙较大地区的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药品室等,宜设防风沙窗。 五、二层以上的教学楼向外开启的窗,应考虑擦玻璃方便与安全措施。 六、炎热地区的教室、实验室、风雨操场的窗下部宜设置可开启的百叶窗。 第 条 严寒地区教室、实验室的地面宜采用热工性能好的地面材料。 语言教室应做防尘地面。 舞蹈教室宜做有弹性的架空木地板地面。 18 第 条 学校用房墙裙的高度应符合表 的规定: 主要房间墙裙高度 表 房间名称 墙裙高度 (m) 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体育器材室、门厅、走道、楼梯间 风雨操场、舞蹈教室 厕所、饮水间、盥洗室、保健室、食堂和厨房 淋浴室 第 条 三层以上的教学楼,宜设垃圾管道。 第 条 采暖地区教学用房的散热器宜暗装,并宜设散热器罩。 第 五 章 交通与 消防疏散 疏散 第一节 门厅 第 条 教学楼宜设置门厅。 第 条 在寒冷或风沙大的地区,教学楼门厅入口应设挡风间或双道门。 挡风间或双道门的深度,不宜小于 2100mm。 第二节 走道 第 条 教学楼走道的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用房:内廊不应小于 2100mm;外廊不应小于 1800mm。 二、行政及教师办公用房不应小于 1500mm。 第 条 走道高差变化处必须设置台阶时,应设于明显及有天然采光处,踏步不应少于三级, 并不得采用扇形踏步。 第 条 外廊栏杆(或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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