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带头人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内容摘要:

定。 (六)专业带头人待遇: ⒈学院发文公布,同时予以聘任并发放聘书; ⒉优先安排晋升职称; ⒊优先安排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进修或访问,安排科研立项,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工作条件等。 ⒋专业带头人任期内,经考核合格者,每人每年发放津贴 元。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专业带头人资格及相应待遇。 ㈦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专业带头人资格及相应待遇: ⒈出现教学事故者; ⒉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不良纪录者; ⒊在指导学 生实习、实训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者; ;。 五、附则 (一)校外专业带头人的管理参照校内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办法由学院 人力资源 处负责解释。 附件: 专业带头人申 请 表 专业带头人考核表 附件 1 专业带头人申 请 表 专 业 名 称 系、教研室: 申请人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从教时间 申报类别 申报专业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最高学位或最后学历 (包括毕业时间、学校、系科) 工作单位(系、教研室 ) 主要研究方向 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 本人 20___年 月至 20___年 月底科研情况 (近三年 ) 汇 总 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共 篇。 出版专著(译著等) 部。 获奖成果共 项;其中:省部市级 项,校级项目 项。 目前承担项目共 项;其中:省部市项目 项,院级重点项目 项。 近三年承担课程情况 (课程名称、总学时数,实践课程名称、学时数等) 注:申报类别填写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 最 有 代 表 性 的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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