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事宜; 不合格医疗器械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标准、放宽验收,不得办理入库手 续,不得销售流入市场; 不合格医疗器械应暂存于不合格品库(区),并悬挂红牌不合格标记,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和处理控制程序》进行报告与处理。 在库养护环节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确认与处理规定 在库养护环节发现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应立即悬挂黄牌待验标记,暂停销售,并填写复检通知单,及时通知单管理部进行复查确认,必要时可抽样检验; a、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方可摘除黄牌待验标记,恢复出库销售; b、若检验结果任意一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均可确 认该批医疗器械为不合格医疗器械; 在库养护环节发现并经复查确认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改挂红牌不合格品标记,停止销售,并移放于不合格品库(区),等待处理; 对在库养护中发现并经复查确认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同一生产批号的已售出医疗器械,应立即通知购货单位停止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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