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解读及审核要点内容摘要:

T+3日内报告、公告,在 T+5 日内停止买入,未披露前也不得继续增持,卖出为违法行为。 持股达到 5%之后,增持或减持达到或超过5%,在 T+3日内报告、公告,未披露前也不得继续增持,卖出为违法行为。 3 披露时点为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达到 5%、 10%、 15%、 20%、 25%„( 5%的整数倍) 披露时点为投 资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达到 5%、 10%、 15%、 20%、 25%„( 5%的整数倍) 4 大宗交易也属于二级市场交易 (二)协议收购的信息披露 协议收购控股权的实现方式(收购后持股比例超过 30%) 拟收购达到持股比例 实现方式 信息披露要求 A30% 要求豁免,协议受让 A比例 协议收购报告书、第 50条要求材料、豁免申请 直接要约 A比例 履行要约收购披露程序(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 顾问意见、法律意见书等) 协议受让 30%,其余 A30%部分要约 (此处 A30 一定要大于5%) 按 20%≤ A≤ 30%进行详实权益披露,免于申请豁免要约 协议受让 30%且满一年后,每12个月增持不超过 2%至 A比例 要约收购报告书(免于披露收购报告书) 协议受让 A,且发起全面要约收购 协议收购审核要点(收购后持股比例超过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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