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汇编【精选资料】内容摘要:

精密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机,报告实验室负责人,不得隐瞒不报或私自拆卸。 四、维护故障检修 维护 每台仪器设备均设专人负责维护,维护的重点是 :仪器设备的光学系统,空气净化系统,各气路管路接 口,电子电路清洁防尘等。 维护分日维护、周维护、月维护和年维护。 日维护,操作者每天都要对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和环境进行清洁管理,作好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记录,特别注意事故苗头现象的详细记载。 周维护,操作者每周都要进行仪器设备和环境的清洁管理,并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实验室有关负责人员要对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工作日志登记情况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月维护,操作者和维修人员每月都要进行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功能状况检查,做好维护保养,清洁环境,并对一月来的仪器设备运转情 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写出书面报告交实验室主管副主任查阅。 年维护,操作者和维修人员每年都要对仪器设备表面和机箱内部进行清洁管理,做好维护保养,清点、清洁设备附件和专用工具,检查技术文件,同时对一年来的仪器设备运转情况和质量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交实验室主管副主任审定后存档。 实验室将根据总结报告和日常的考察对各有关人员进行奖评。 故障 仪器设备故障分自然故障和人为损失,前者是由于元器件变质或其 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后者则是因为不遵守操作规程等人为原因。 为保证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发生故障,立即停机,保护好现场,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并报告技术维修人员和实验室主管副主任,不得隐瞒不报或私自拆卸。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损坏后又不及时向领导汇报的,实验室有权给予处分。 检修 检修仪器设备故障时,首先要进行故障分析,查清故障原因,提出排除故障方案,并报实验室主管副主任批准。 故障排除后,要针对故障发生原因、查验结果、排除修复等全过程的有关情况和仪器设备的现有技术性能等,写出报告并归档, 以便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凡必须购置的仪器设备用件和维护器材等,要及时提出计划,提经领导批准后购置,并要有专人保管,严格登记归档和领用手续。 五、档案管理 凡随机带来的图纸、说明书、技术规程、维修手册、合格证、装箱单、标书、合同等,必须统一登记,分机立出档案,集中存实验室。 工作确有需要的,可按规定借阅或复印。 安装、调试和验收资料,包括安装、调试和验收记录、制定的数据、重要图谱、性能鉴定资料、备忘录、验收方案等,要及时整理完整归档。 仪器设备的运行、维修资料,包括仪器设备的运 行记录、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要陆续归档。 六、开放共用 工程中心实验室实行对社会开放,协作共用。 工程中心实验室在仪器设备使用方面将尽可能满足国内外专家来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的需要,并欢迎社会各界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单项目测试。 实验室将本着方便用户,合理收费的原则,为科学研究服务,其收费标准,将按国内一般标准执行,并予以优惠。 七、仪器管理奖罚暂行条例 对于一贯忠于职守,在仪器的维护使用管理上做得好的,有重大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及有显著成绩者,报请校领导,给予记功嘉奖,并应适当给予物资奖励。 在保护国家财产,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或在改进服务中精心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贡献,报请系领导给予记功嘉奖,并应适当给予物资鼓励。 凡属不按仪器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造成事故,导致仪器的损坏,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但尚能修理后可继续使用的仪器,则必须加强思想教育,情节严重者,则应予以行政处分,并按修理费的 30%赔偿。 凡因保管不 善,对国家资财甚不爱惜,造成仪器的精密度降低。 零部件丢失者,则按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其修理费由损坏者自理。 凡人为因素所造成的精密贵重仪器的严重损坏,一旦达到报废程度,均按仪器原价值的1015%予以赔偿。 , 八、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例 仪器使用中,遇到工作条件恶劣,发生人为难以抗拒的事故,造成损坏或丢失。 确因仪器型号陈旧,或经鉴定纯属本身质量低劣。 长期使用的自然损耗,产品折旧,或仪器内所带的易耗备件用完又不能补供的。 凡属上述原因之一而损坏的仪器设备,需填报损单,书面申述理由 ,经实验室主任查实提出处理意见,由综合办公室签署同意后上报审批。 凡属低值易耗的化学试剂、玻璃器皿、生物用具等,每年均由室、组填报损耗清单。 汇编九:工程中心实验室设备维修收费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本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运行,合理有效的使用有限资源,建立与学校相适应的维修管理工作机制,本系实验室(含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特制定实验室设备维修、使用管理办法。 1) 成立设备维修基金,实施办法:对每位硕士导师以现金形式 收取不等的维修保证金,硕士导师每位 1000元,非导师 500 元,每位老师单列账户,所指导学生如损坏仪器,维修费用从该老师的账户中支出,年终统计一次,多余的部分转入下一年度,仍属于该老师,账户不足 1000元须补足至 1000 元。 凡实验室从指导老师维修基金账户中支出维修费,凭证(发票)保留,便于查账。 2) 新购置设备,未满一年质保期的,由于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坏,由设备经销商负责维修,但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其中。 已过一年质保期的设备,根据学校设备处的规定,按用途分为两类:一类是为本科实验教学使用的设备 ,这部分设备的损坏经实验室确认后,按设备维修程序上报设备处,由设备处实验管理科负责维修;另一类是为科研教学共同使用的设备的维修,学校承担 50%的维修经费,剩余 50%维修费由使用人承担,从维修基金中支出,但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其列。 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由设备使用人赔偿总额 50%,单台设备每次赔偿额最高不超过 2020元,余下部分由系平台费支出。 3) 设备使用人的界定以设备使用登记本上的记录为准。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严格在使用登记本上登记。 凡不在设备登记本上登记的人,第一次发现后在公告栏公开姓名,第二 次仍不记录者严令取消进入实验室资格,取消借用设备资格。 4) 管理实验室的老师应该在每台设备配备登记本,并定期检查登记情况。 5) 对于实验室流动性大、共享性高的设备,为防止长期不归还影响实验室设备资源共享,实行抵押金制度。 包括含电子天平、显微镜、移液枪、分光光度计、样品磨、酸度计、套筛、磁力搅拌器、漩涡混合仪、植物粉碎机、灭菌锅、液氮罐、电炉等。 实施办法:每次借用前登记并根据设备价值交纳 50100 元不等抵押金 /每台,登记使用起止日期,用完经检查无损坏后退还抵押金,如有损坏,在维修完成后退还押 金;转借后造成损失由签字责任人承担。 用完及时归还,在使用期满之后仍要使用的请办理续借手续,原则上使用期不要超过一个月,延期收取滞纳金。 6) 对于使用设备后按期归还设备完好的使用人,可适当调低抵押金,对于归还设备不及时、记录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不及时申报的的同学可适当调高抵押金。 7) 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指导老师,设备损坏而未报告老师的经查明后,由本人全额承担维修费。 8) 除使用设备外,使用人需使用实验室和其他低值品同样执行抵押金制度。 借用实验室钥匙的,按照每把匙收 100元押金;严 禁私配钥匙,凡擅自配钥匙者一经发现罚款 500 元,并取消进实验室资格。 借用玻璃器皿,交纳 50100元不等押金,最高不超过 100 元,无损坏归还的,退还押金,有损坏的按照物品原值赔偿(详见目录),退还押金。 赔偿需登记并有实验室管理人员和赔偿人共同签名,赔偿金用于耗材的补充。 9) 每年新进研究生入学后召开一次实验室会议,学习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指导老师要求参加,学习完毕后,所有研究生签字。 10)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工程中心实验室。 汇编十: 工程中心仪器设备购置、登帐报销程序 为了加强物资管 理,方便实验室设备购置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 每年年初,工程中心根据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本年度的教学、学科建设及部分重点科研项目的需要,经讨论确定本年度的设备购置计划。 设备购置计划按一定的格式、用电子表格报到工程中心办公室,要求列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或要求、数量、估计单价、总价、用途等,并尽可能提出推荐厂家。 经系研究、筛选汇总后上报校设备处和物资处,经学校领导和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本年度具体的设各购置计划。 2. 计划确定后,根据轻重缓急,积极考察、选型、谈判,按照学校或省政府采购的招议标程序进行 采购。 3. 设备购置后,各实验室要积极安装调试、组织验收。 管理人员要尽快熟悉操作程序、学会使用,复杂仪器还要进行一定的培训学习,以尽快发挥仪器的效益。 4. 设备运行正常、验收完毕后,由管理人员对照仪器铭牌或说明书、发票填写设备卡 (800 元以上 )和验收单,到工程中心登记,经系领导签字后,到设备处、科研处、财务处办理登帐、报销手续 (800元以上需物资处处长签字,经过招标办招标的还需招标办主任签字, 30万元以上需校领导签字 )。 进口设备和 10万元以上国产设备需将设备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交由校档案室存档。 填写设备卡时 ,要认真对照仪器铭牌填写,不能发生差错或自行改动,验收单 800 元以上设备与800 元以下低值耐用品要分开填写。 报销完毕后,实验室要及时记帐并输入计算机。 5. 用科研课题费、博士启动费等购置设各,由课题组长或博士本人确定购置计划,按一定程序购置。 购置后所有权归学校所有 i 验收、报销、登帐手续与上述办法相同。 若不是放在实验室使用,管理人由使用人填写,归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物资管理人记账并保管设各卡。 汇编十一:工程中心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1.在发生损坏、遗失仪器设备的事故后,应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当 事人要及时上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实验室主任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2.由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组成事故鉴定小组查证: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要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凡属非责任事故,可以不赔偿,但要研究事故成因,防止再次发生。 3.计算经济赔偿时可考虑以下情况:( 1)损坏、遗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2) 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仍能使用的,应按其质量下降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4)损坏或遗失仪器设备一般可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 4.赔偿费的偿还 期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如果赔偿金额较大,赔偿者一次交款有困难时,可申请分期或缓期交清,属于几个人共同承担责任事故的,应根据各人责任大小和认识态度分别承担赔偿费。 5.赔偿费的收入只能作为修理或补充仪器设备的经费。 汇编十二:工程中心仪器设备借用制度 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和主管校长批准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借出。 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有该单位证明、负责人签字。 2.借到外单位的仪器设备,原则上按照每天收取 1%5% 的租金,所得款项用作仪器、设备的养护和维修。 3.仪器 、设备借用期限一般为两个星期,到期续借需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有权加收两倍以上的租金,且及时追回。 4.借用仪器设备的单位负责借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证按期归还,如有损坏及逾期不还的,可停止对该单位借出,损坏者按本室损坏赔偿制度给予赔偿。 5.器设备借出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且提出维护注意事项 ,借用单位应注明借用单位、借用人、仪器设备名称、借出及归还日期、借用单位电话号码,以便于催还。 6.本实验室人员借用仪器、设备要进行登记,负责保管好并按期归还。 汇编十三:工程中心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1.价 格低于 800 元的仪器与耐用品为低值耐用品。 2.仪表类低值耐用品由设备保管员负责总管理,工具类和器件类低值耐用品由各分室负责管理,并入分室账。 3.低值耐用品要做到账物相符,管理人员应定期与各分室管理员核对。 4.新进低值耐用品及时入账。 5.低值耐用品一般不外借,确实需要外借的经实验室有关负责人批准后登记,并按期归还。 6.低值耐用品损坏、损失的要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补充,保证实验正常运行。 汇编十四:工程中心实验室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实验室统一印制的的原始记录本和 报告用纸。 2.原始记录要由研究人员亲自填写,使用钢笔,字迹要清楚,使用名词、术语要简明、真实。 数据要更改时,应将错写数据划掉并在其上方改写正确数据。 3.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有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 4.研究任务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5.研究人员对研究情况及结果有保密的义务,本实验室的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课题及重大研究结果,尚未公开发表前,不得外传。 汇编十五:工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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