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梅园永兴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后各单位才能安排正式上岗。 通过培训,要求每一个上岗的新工人都能够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对从事的岗位工作知识做到应知应 24 会,出色完成单位指派的生产任务。 (或 请具备四级培训资质的县、市培训中心完成上述工作)。 班组长的培训 班组长是基层单位的排头兵、带头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班组长的作用,由矿根据生产工作等实际情况安排下达培训内容,由 安监科、 生产技术科组织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为班组长的责任与权利、班组的生产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 违章违纪员工的培训 严重“三违”人员及其他有关事故责任者的培训,由安监科 对其进行收费培训,建立违章违纪员工的培训台帐。 对违章违纪员工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法规条例的学习、矿规矿纪的 学习、劳动纪律教育、思想观念教育及重新上岗的岗前教育。 培训后,要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的考试,充分使违章违纪员工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洗心革面,考试合格后重返工作岗位。 易岗人员的培训 对工作岗位变化或工种变动人员,在到达新的岗位或从事新工种作业前,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和自主保安意识的培训,以学习和掌握岗位操作技能为重点,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坚持分类培训和灵活 25 多样的培训方式和方法,提高受训员工的技能水平和自主保安能力。 三、培训工作的要求: (一 )、加强领导 ,树立以人为本,人才强安的安全发展观,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实处。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素质的有效手段,是企业竞争制胜的一大法宝。 我矿安全形势的稳定,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足以说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为确保今后培训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基层单位领导要予以高度重视,把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按照矿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培训计划并严格控制培训工种,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解决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完成培训目标任务。 (二 )、转变观念、创 新培训模式 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法律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每次培训前由安监科根据培训内容抽调相关专业人员担任讲课教师,各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安监科的安排。 在安全教育培训中,要突出集中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计划培训与随机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教材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员工安全素质、心理素质的提高和自主保安意识的培养,注重灵活机动以及应 26 知应会的密切结合。 要在保证生产任务完成和培训质量的同时,解决好“工学”矛盾以及学以致用的问题。 (三 )、 强化管理、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要把安全技术培训和自主保安意识的培养做为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单位要科学安排,正确处理好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严格按计划选送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培训,以保证培训的质量。 第九章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多年来从生产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一种好形式。 它是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的有效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伤亡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 为使安全质量管理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提高 检查效果,现将井下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上级来矿检查 : 1、由矿 安监科 ,根据检查的性质、范围,组织好陪检,通知陪检单位和人员,编好陪检小组及负责人、记录员等。 2、陪检人员必须文明礼貌、实事求是回答领导提问。 记录人员要对领导提出的安全质量隐患认真如实记录,并 27 现场安排被检单位进行整改。 上井后填写隐患整改单,汇总后交到 安监科。 3、 安监科 负责落实隐患整改,安监员三班监督整改。 同时, 安监科 组织好复查,按矿规定对查出的安全质量隐患进行处理。 4、各有关单位对 复查的稽查整改情况按要求及时汇报到 安监科 ,由 安监科 负责上报。 5、公司季度质量标准化验收,参加陪检人员:党、政、工、团全体人员参加。 6、公司月度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参加陪检人员:党、政、工、团全体人员参加。 7、公司专业检查按矿对口专业组织陪检。 二、月度安全质量检查(即矿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 每月由安全矿长组织,参加人员为生产技术科、安监科、调度室、机电科、通风科各 1 人,生产单位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对全矿各施工地点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情况全部进行一次综 合验收。 特殊工程由施工单位书面向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检查验收专业组随时组织验收。 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标准严格检查,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选点测量数据及记录问题,其它人员在安全副总统一安排下进行分项检查。 对 28 存在问题不局限于所选测点,要全面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材料管理、行为规范、文明生产等。 每月综合验收结束后,安全科根据上、中旬抽查及其各职能人员的日常检查情况,综合评定出各地点的月度工程质量等级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报有关领导审查后,作为各地点 的当月施工质量定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 三、专业检查 1、专业检查由各专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并确定检查内容和要求。 2、各专业检查的隐患由专业组织落实整改和复查,并将检查和复查整改情况及时汇报矿安全科。 3、专业检查每旬组织一次,检查时间由各专业自己决定。 4、专业检查情况或复查情况由专业领导在矿早会上或生产会上通报。 四、专项检查: 1、根据矿工作会议和安全办公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和季节性对安全工作要求由安监科组织。 根据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由 有关科室牵头进行。 2、检查的安全质量隐患由牵头科室负责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 同时将整改单交 安监科 一份,并将检查和复查整改情况及时汇报安全科。 29 3、由牵头科室负责将检查或复查情况及时在矿早会上或生产会上通报。 检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检查时间。 五、日常检查: 安监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日常检查是抓好安全工作的重点和核心,要围绕着日常的检查做好各方面工作,检查好煤质问题、安全问题、质量问题、材料回收和浪费问题、现场质量标准化等内容, 安监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的检查必须按照现场写实的要求严格执行 ,管理人员要按照下井规定次数,深入现场,严抓细管,对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现场落实整改,上井后,下发整改通知单,进行落实,并做好安全隐患的复查工作。 六、特殊检查 特殊检查包括重点检查、预防检查和跟踪检查等。 重点检查指根据作业场所的客观实际而采取的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的项目要列入月度和每周管理重点,并挂牌管理,要按照重点工程管理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 预防检查就是根据现场岗位、工种的特殊性而对易发生的或存在隐患地点、岗位或工种进行检查,各工种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防止事故的发生。 跟踪检查指事故即 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时,为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措施和检查,要求安监员和管理人员要有较高的技术素质,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要在现场协助 30 处理,特别是有关的管理人员一定要现场指挥,将事故或隐患彻底处理。 七、安全检查要求 各种安全质量检查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参加人员必须按要求按时参加,否则按矿规定处理。 各种安全质量检查,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实事求是,做到查出安全质量隐患,现场及时按排落实整改,保证整改措施到位。 各种安全质量检查和安全质量隐患,由检查组负责汇总报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 第十章 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一、使用安全设备、器材、仪器、仪表者必须经过技术培训,了解各部件的性能、用途方可操作使用。 二、安全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应定期进行效验,每次要作好记录。 有时间、地点、方法、检校人员及检验结果。 三、安全仪器的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懂得仪器结构、原理、使用和维修方法,并经过考试合格。 四、维修时要严格按说明书要求进行,维修好的仪器必须经过校验后方可使用。 五、携带仪表、器材的人要注意车辆及路段坡度、路面 31 情况,防止滑倒。 使用仪器、仪表时,器材要轻取轻放,扭动螺旋要轻缓,测量 过程中观测者绝对不准离开仪器仪表,仪器仪表装箱时一定要锁牢,随时检查背带的牢固性。 六、在井下使用安全设备、器材、仪器、仪表时,要安放在顶帮完好的地方,发现不安全的因素要立即处理,观测时要与工作人员联系好,尤其是提放车时更要加强信号联系,使用挡车装置,以保证人员及仪器、仪表的安全。 七、每次用完安全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后,要将仪器、仪表内外灰尘清除干净,镜头和机体上的污物要立即擦去。 下井用过的仪器、仪表,上井后应立即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凉干后再装箱,禁止在有淋水的地点使用仪器,确实避不开的地方要撑伞挡水。 八、不使用的安全设备、器材、仪器、仪表要放在专用箱、盒内,箱、盒内,要有干燥剂。 九、仪器、仪表箱上严禁坐人。 十、使用钢尺时防止扭折踏踩,使用完毕后要立即擦净涂油,皮尺也应当洗净凉干收好。 十一、使用完毕要检查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的数量,丢失者要追究本人责任。 十二、外单位借用仪器仪表时必须有总工程师批准,单位同意后履行借用手续,按期交还,并在借前和借后要对仪器仪表进行检查验收签字,以示负责。 十三、安全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的效验和保管要 32 有专人负责 第十一章 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汇编 第一节 矿领导下井带 班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环节管理,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水平,根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管理人员下井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充分发挥矿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提高安全管理质量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真正树立 “ 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 ”的观念,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带班的原则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 的要求,结合煤业公司的具体安排,根据我矿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和建井实际,带班的范围 是我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 程师。 在建井时期煤矿、施工单位(以下统称煤矿,下同)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 ,带班下井领导协助矿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33 举报和报告。 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 煤矿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带班下井的内容 带班下 井制度应当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带班下井次数、带班下井的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煤矿必须认真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明确每日每班带班矿领导的姓名和职务,并在矿调度室公示。 当天带班下井领导姓名和职务要在井口明显位置挂牌公示。 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当在煤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下井带班人员职责 ,要履行下列职责: ①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②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 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③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 34 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 ①负责监督检查当班安检员、瓦检员、区队长、班组长以及作业地点特殊条件下科、队跟班人员按时上岗情况、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现场各岗位工种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②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 “ 一通三防 ” 、防治水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术的落实情况。 ③负责当班范围及巡查区域内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及 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④负责当班严格按照矿井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及时发现处理 “ 三违 ” 人员。 ⑤负责对带班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并通过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落实人、财、物等给予解决。 ⑥负责解决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 四、下井带班人员规定 我矿领导干部、下井管理人员每月必须完成下井天数,值班人员必须当日下井跟班,每月二班或夜班不得少于三个,下井时间不得低于八小时。 升井后认真填写下井日志, 35 日志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升井时间、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等。 董事长 6个/月,矿长 10个/月,分管生产、机电、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副职领导 15个/月,其他副职领导 10个/月; 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业务科室的正、副科长 16个/月,非生产口科室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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