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园1﹟、2﹟科研楼天面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及伴随服务工程内容摘要:

,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③ 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报价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时计入报价; ④ 如 某报价人项目报价有漏项,采用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人中该项报价最高的价格计入总报价后进行评分,但此价格不作为成交价格。 若该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合同价以其原报价为标准; ⑤ 谈判小组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 ⑥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按本部分 29 条“第二阶段:详细评审”第 2 款 “评分标准” c 项“价格的核准和评分”中“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计算,但报价不能超出项目预算。 7) 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8) 最终报价超出项目预算将被拒绝成交。 (3) 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原则和程序。 1)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出具《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 30. 评标委员会 (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次评标的评委会依法由 5 位评委组成,包括:采购人代表 0 人和专家 5 人。 评委会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会的工作。 评委会下设评标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记录评标情况等工作。 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三年内曾在参加 该采购项目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 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3)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4) 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5) 任职单位与参与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 6)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 创业 园 1﹟、 2﹟科研楼天面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及伴随服务工程(招标编号: ZSAEC20200423) 18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 按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 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但该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应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 (5) 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31. 评标原则和步骤及评标方法 (1) 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招标采购的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 (2) 评标步骤及定标规定:第一阶段:先进行投标人初步审查。 第二阶段: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 (3)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 综合评分法 ,符合性审查阶段采取评委一人一票,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的评标方式,详细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分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计至小 数点后两位。 32. 第一阶段:初步评审 (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和资格性初步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提交的内容是否齐全、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能证明其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任务、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承诺。 (2) 无效投标的认定 投标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投标人不符合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创业 园 1﹟、 2﹟科研楼天面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及伴随服务工程(招标编号: ZSAEC20200423) 19 4)投标文件主要资料不齐全或签署不及格的; 5)投标资料虚报或者谎报的; 6)投标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 案不是唯一的; 7)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投标总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 8)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的; 9)投标报价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10)主要技术规格参数、施工方案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11)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构成投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 初步评审标准:详见附表 21。 33.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详细技术、商务、价格评审。 按照 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各位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 取所有 评委的评分 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 然后,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第一名、第二名 „ ,出现并列得分时,价格低者优先;若出现得分及价格均相同时,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最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综合得分的次序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 (2) 评分标 准: a)商务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22。 b)技术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23。 c)价格的核准和评分 (3) 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若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创业 园 1﹟、 2﹟科研楼天面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及伴随服务工程(招标编号: ZSAEC20200423) 20 ③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④如某投标人项目报价有漏项,采用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的价格计入总报价后进 行评分,但此价格不作为中标价格。 若该投标人中标,合同价以其原报价为标准。 ⑤评标委员会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① 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或服务)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 C1 的取值范围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 C1; ② 投标人 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 C2 的取值范围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 (1- C2); ③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④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评委会有 权按《投标人须知》以及以上规定校核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经校核后的投标总价定义为评标价格。 (5) 价格评分: 投标报价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内为有效报价,取所有有效报价计算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将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基准价进行比较排序,先从低于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第一、二、三„„ n 名次( n 为报价低于平均值的投标人数),然后再从大于或等于基准价的有效报价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第 n+ n+2„„名次,排序第一名的为满分 100 分,第二名为 95 分,第三名为 90 分,以此类推,每相差一排位扣减 5 分。 ③权重 分配 创业 园 1﹟、 2﹟科研楼天面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及伴随服务工程(招标编号: ZSAEC20200423) 21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A1) 商务评 分 ( A2) 价格评分( A3) 权重( A1+ A2+ A3)=100% 30% 30% 40% ④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的综合评分(分别为 F F F3),及其权重分配(分别为 AA A3),代入下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的总得分。 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相同时,投标总价低者优先)。 评标总得分 = F1 A1+ F2 A2+ F3 A3 其中, F F F3 分别为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的汇总得分; A A A3 分别为技术、商务及价格 评分所占权重值( A1+ A2+ A3=1)。 34. 投标文件的修正和澄清 (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核、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先以口头形式进行,最终要以书面形式确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作任何更改。 (2) 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在评标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必要时核对投标文件的原件。 35. 中标人的确定 (1) 由采购人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以取消 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将合同授予另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依法重新招标及采取其它采购方式。 招标人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6. 招标结果公示 (1) 采购代理机构将预中标结果在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国际招标网 ( 等相关媒体公示。 37. 质疑 (1)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创业 园 1﹟、 2﹟科研楼天面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及伴随服务工程(招标编号: ZSAEC20200423) 22 (2) 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署名(加盖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 所质疑的采购项目,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包括证据资料); 3) 提起质疑的日期; (3) 质疑人进行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2) 在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山 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 23 号后座 邮 编: 528400 电 话: 076088962062 传 真: 0760- 88846960 联 系 人:王先生 38. 投诉 (1) 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2) 下列情形投诉将不予受理: 1) 投诉人不是参加所投诉项目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2) 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当事人; 3) 所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的; 4) 所有投诉事项超过投诉有效期; 5) 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投诉; 6) 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 7) 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投诉人逾期不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投诉书的。 (3)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 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创业 园 1﹟、 2﹟科研楼天面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及伴随服务工程(招标编号: ZSAEC20200423) 23 (六)授予合同 39. 资格后审 (1) 评标委员会保留复核在评审过程中或者审查预中标单位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预 中标单位的规模、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 如果符合或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复核或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复核、审查或重新招标。 40.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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