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湾煤业煤质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准煤矸混装。 当班内必须全部清理巷道冒顶时的矸石。 大量矸石难以处理的,应通过主管领导批准,待综采队停产期间放空煤仓后,再将矸石排入煤仓运至地面另行处理。 10 严格执行正规作业循环和截割轨迹,不得随意割顶破底。 过老巷、地质构造带时,严格执行煤质临时保障措施。 负责掘进工作面运输系统的煤质保障。 严格落实矿部制定的相关煤质管理制度及措施。 第十三节 机运队煤质管理 职责 负责运输系统的煤质管理。 负责运输过程中矸石、杂物、铁器的处理。 负责落 实和完善煤质保证措施的技术。 皮带机停机时必须关闭喷雾装置。 运输巷内不允许有积水,如有积水必须及时处理。 各工作区域内所有杂物必须放入杂物箱,各转载点必须配备杂物箱。 严禁使用运输设备排水、用水冲洗运输设备。 井下巷道内的高水煤和脏杂煤必须经过处理方可进入系统。 严禁外水进入运输系统或煤仓。 现场设备、设施维修所产生的废弃物品、易损件、易松动件,严禁混入煤中。 1皮带机机道、主运系统水幕下必须设置遮水棚。 1严格落实矿部制定的相关煤质管理制度及措施。 11 第二章 煤质管理 制度 第一节 煤 质预测预报制度 根据地质资料和煤层煤样化验结果,对采掘工作面的煤质情况提前进行预测预报,为矿领导、生产单位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煤质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煤质预测预报工作由地测科进行编制,并经总工程师审阅、签批。 年度预测预报根据生产接续计划进行编制,完成后及时上报公司煤矿管理中心生产指挥中心煤质处,为公司制定下一年度煤质计划提供相关资料;月度煤质预测预报工作要每月 23 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煤矿管理中心生产指挥中心煤质处,每月底生产作业计划下发后,将矿井煤质计划下发到各生产单位。 新工作面形成后,及时向公司业务部门提供采样点图和地质素描等资料,做出主要煤质指标等值线图,为煤质预测预报提供可靠依据。 煤质预测预报工作要全面、详细、科学地反映采掘工作面的煤质情况,对地质变化区域或回采期内有影响煤质的因素,提出保证煤质的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起到指导生产的作用。 第二节 煤质计划管理制度 地测科每月 23 日前按照次月生产作业计划编制下月煤质计划, 12 并及时报送至煤矿管理中心生产指挥中心煤质处。 月度生产作业计划下发后,调度室负责将 下月煤质计划下发到各生产单位。 调 度室负责统计公司总调度室质检中心每日反馈的煤质信息,信息异常时,及时通知生产单位,并与生产技术部门分析异常原因。 每月 29 日由调度室公布当月煤质情况,并分析与月度计划偏差原因。 经营办负责对生产单位进行煤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至煤矿管理中心经营处。 第三节 煤质例会制度 每月 29 日(当月无 29 日时顺延至次日)组织召开一次煤质分析例会。 参会人员为煤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项目部负责人及各施工队组负责人。 公布全矿上月煤质指标完成情况及煤质管理考核评分情况。 会议提出煤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解决。 安排、布置本月煤质管理工作,相关部门有年、月煤质工作计划的,并按计划开展工作。 对煤质管理工作提出质量改进意见,使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13 第四节 煤质协管员管理制度 加强学习,熟悉煤质质量标准,一丝不苟进行监督检查,坚持有关规定,严抓细管,确保煤质质量。 加强责任心,增强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 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大公无私,一视同仁,合理督查。 坚持按照质量第一的要求,对矿井制定的煤质质量管理办法严格检查。 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要主动找队长,班组长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解决。 做好现场检查,搞好煤质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 煤质管理办法 第一节 煤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地测科要根据钻孔及相邻区域资料,对现采区域进行煤质分析及预测报告;对未开采区和未开采煤层,要编写包括图、文、台帐等内容的煤质地质资料,为采矿设计提供可靠的煤质指标依据。 第二条 矿井掘进施工过程中,地测科要对准备和回采巷道的围岩性质、煤层结构、夹矸情况等,连续写实编录,并及时修正原始地质图件。 第三条 生产办要根据地质人员提供的地质资料,从设计 上开始把关,保证煤质。 14 第四条 地质构造或煤层赋存条件发生变化的采煤工作面设计,要进行方案论证,选择合理的回采方案;回采工作面遇断层等地质条件变化时,要有保证煤质的措施。 第五条 地测科必须于每月 23 日前将下月煤质预测预报以表格形式报送煤矿管理中心生产指挥中心煤质管理处,要有相应的文字、数字说明和必要的图件。 其中文字部分应包括采掘工作面本月底推进位置、下月计划推进距离(要求附图)及其煤层情况、井上下水文及地质构造等其它影响煤质的因素程度;数字部分包括工作面煤层煤质指标和全矿原煤煤质指标(灰分、发热量)。 第六条 生产办在编制本单位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要根据煤层煤质及地质变化,结合采掘工艺实际情况制定降水、降灰等提高煤质的具体措施并贯彻实施,过特殊构造带时要有煤质保证专项措施。 第七条 煤质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煤质检查工作,做好各种宣传活动,加强职工的煤质教育工作,包括煤质知识的普及、现行煤质制度、措施的贯彻等。 第八条 在日常检查中,煤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存在严重煤质问题或隐患的作业点停止其作业,并责令其整改。 第九条 各生产合作单位认真学习公司、煤矿管理中心及元宝湾煤业的煤质管理制度,在执行中要明确 责任,落实到人。 第十条 各生产合作单位要充分利用班前、后会,集中学习等一切宣传手段,坚持不懈地开展煤炭质量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第十一条 各生产合作单位必须成立部门的煤质管理小组,结合煤业 15 的实施细则和现场工作实际,详细制定煤质管理办法和措施。 第二节 井下原煤灰分控制 第一条 采掘工作面严格按照生产办确定的采高采掘,如遇顶底板起伏或冲刷构造时要及时调整采高,严禁割顶、割底、抬高底煤,最大限度地减少矸石混入量。 第二条 采掘工作面通过高压力区、顶板破碎等区段,综采面要及时移架推溜,支架要接顶严密,防止 架前漏矸;连采面 要控制循环推进量 ,加强顶板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漏矸和冒顶。 采掘作业规程中须根据巷道揭露情况制定特殊情况下的煤质保障措施。 第三条 掘进工作面揭露断层、冲刷等构造面积占巷道掘进断面的1/3 时,实行分掘分运,特殊情况下,可以选择打排矸巷;当掘进工作面揭露构造面积占巷道掘进断面的 2/3 时,必须全部作为矸石处理,杜绝上系统;工作面回采时揭露冲刷、断层等构造,其长度超过 50 米,厚度超过采高的 1/4 时,具备分割分运能力时必须实行分割分运,煤厚大于滚筒直径的,先割煤后割岩,岩厚大于滚筒直径的,先割岩后割煤。 地面主运系统有筛分装置时必须将矸石进行筛分后再落地;地面主运系统不具备以上条件时应在顺槽采取措施,实现煤矸分离(拣出大于 200mm的矸或卸下全部岩石)。 第四条 综采面回采时机头、机尾过渡段造成的割底,依据顺槽拉底高度过渡架数不得超过 10— 20 架 (包括端头架 )。 第五条 炮采工作面煤层中夹矸厚度大于 500mm,必须实行分层爆破, 16 做到分装分运,煤、矸分离。 第六条 采掘工作面两顺槽 50 米范围内不得有淤泥、积水和脏杂煤,综采工作面正帮 米内垫的石子、脏杂煤必须处理干净。 井下巷道及工作面内所有的高水(脏、杂) 煤经脱水处理或拣矸、拣杂处理后方可进系统,矸石、锚杆岩粉必须及时单独处理不得进入系统。 第七条 综放工作面要选定合理的放煤方式、放煤步距及放煤量,执行好见矸关门措施,严禁过度放煤,防止大矸碎石混入煤流。 第三节 井下原煤水分控制 第一条 采掘工作面必须合理布置排水系统,并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和人员,确保煤水分离。 开机前必须保证刮板机和皮带上无积水,实现运煤系统及各转载环节无积水,严禁外来水进入溜煤眼、煤仓或运煤系统。 工作面和两顺槽不允许有积水,如有积水应及时设水泵,并派专人排水。 第二条 为降低原 煤水分,井下皮带运输巷道各道水幕下必须设置遮水拱(棚),以防止外水进入系统。 第三条 严格管理采掘设备冷却水,做到开机开水,停机停水。 煤机冷却水必须排入溜槽与支架间,机头机尾冷却水必须引入设置的移动水箱,二次抽排。 喷雾水管路、压力、喷嘴实行不定期检查,对雾化效果差的要及时进行维修,确保雾化效果最佳化。 正常生产时要合理控制综采和连采设备喷雾水量。 第四条 各运输巷道、转载点、皮带下的浮煤、高水煤(淤泥不得上 17 系统)必须经拣矸、拣杂、脱水处理后方可进入系统。 第五条 综采工作面俯采时,严禁用水冲洗支架。元宝湾煤业煤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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