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堤防工程管理细则(试行)内容摘要:

内外缘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3 排水设施完好,无缺损、无杂物、无堵塞。 4 堤脚线应保持连续、清晰。 5 上下堤坡道应保持顺直、平整,无沟坎、凹陷、残缺,禁止削堤筑路。 6 土质坡面应植草覆盖,背水侧堤坡的草皮覆盖率达到 95%以上。 护坡养护 护坡养护应保持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裂缝、塌陷、脱落、架空、风化等现象,无杂草、杂树、杂物,保持坡面整洁。 防洪墙、防浪墙养护 防洪墙(堤)、防浪墙表面的杂草和杂物应及时清除,保持整洁。 检查中如发现裂缝、断缝、倾斜、鼓肚、滑动、下沉或表 19 面风化、泄水孔堵塞、墙后积水、周围地基错台、空 隙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并观测发展情况,研究确定采取相应措施,并做好记录。 防洪墙(堤)附近地面发现水沟、坑洼应及时填平。 防渗及排水设施养护 1 防渗设施保护层应保持完好无损,更换防渗体断裂、损坏、失效部分。 2 应修复排水设施进口处的孔洞暗沟、出口处的冲坑悬空,清除排水沟内的淤泥、杂物及冰塞, 及时恢复排水沟保护层, 确保排水体系畅通。 防汛道路养护 1 防汛路面应达到路拱明显, 路拱坡度宜保持在 2%~ 3%。 路面 饱满平坦、 无裂缝、 无坑、无明显凹陷、无车槽,平均每5m 长堤段纵向高差 不应大于。 应及时清扫,排除积水。 2 路牙应保持顺直、无倾斜、破损。 平时关闭拦路杆,除防汛抢险专用车辆外,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3 拦路杆应定期除 锈 、油漆、上润滑油,并对锁进行防锈处理。 护堤地养护 护堤地的养护应做到边界明确,地面平整,排水畅通,整洁无杂物。 护堤地有界埂或界沟的,应保持其规整、无杂草,界埂出现残缺应及时修复,界沟阻塞应及时疏通,有巡查便道的,应保持畅通。 护堤地应种植护堤林带。 20 堤身工程修理 1 对堤顶、堤坡、护坡、防洪墙、防浪墙和防渗及排水设施的缺陷 或损坏应按原设计标准及时修复;对堤身裂缝和堤防隐患,应依据其成因和性质分别采取不同处理措施。 2 堤防修理的土、石方及混凝土结构的裂缝、渗漏、剥蚀等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护岸控导工程养护 与修理 堤岸防护工程养护应做到封顶严密、整齐美观,土石接合部无脱缝等现象。 坡式护岸养护应符合本 细则 的规定。 坝式护岸养护 1 坝式护岸养护应做到坝面平整、土石结合紧密、坝顶排水畅通,无积水洼坑、陷坑脱缝、雨淋沟、洞穴、杂草、散乱块石等。 2 暴雨时 ,应冒雨巡查,疏通排水出路。 发现较大雨淋沟,应先将进水口周围用土修筑土埂,拦截水流不使之继续进水,雨后再进行处理。 3 土心上的洼坑和雨淋沟,应及时填补。 4 经常修整坝面,清除土心上的荆棘杂草及其他杂物,保持坝面完整美观。 21 5 坝式护岸的散抛块石、砌石和混凝土护坡养护 应错缝竖砌、密实稳固、表面平整,不应架空、叠砌。 6 土质坡面宜植草防护,草皮养护应符合本 细则 的规定。 墙式护岸养护 1 应清除护岸表面的草、树和杂物,保持护岸整洁。 2 变形缝内流失的填料应及时填补,填补 前应将缝内杂物清洗干净。 3 混凝土护岸表面发生局部、轻微的侵蚀剥落或破碎,应采用涂料涂层防护或用水泥砂浆等材料进行表面修补。 4 浆砌石护岸表面发生局部侵蚀剥落或破碎,应采用水泥砂浆进行表面抹补、填塞或喷浆。 护脚养护 护脚石应排砌紧密,护脚平台应保持平整及坡度平顺,无明显凹 凸 现象。 排水设施养护 1 应及时清除排水沟(管)内的淤泥、杂物及冰塞;对排水沟(管)局部松动、裂缝和损坏,应及时处理,使其保持完好无损。 2 排水孔排水不畅,应及时进行疏通。 每年汛前、汛后应普遍清 理一次。 清理时,不应损坏其反滤设施。 应按原有标准及时修复护岸控导工程表面的缺陷、洼坑、 22 洞穴、雨淋沟及局部砌石松动变形或脱落等,所用材料应符合原设计要求并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穿、跨堤建筑物与堤防接合部养护修理 一般规定 1 堤防 工程的管理单位应特别重视和加强堤防与穿、跨堤建筑物接合部的养护与修理,接合部发生损坏时,应通过调查和检测查明原因,针对损坏原因采取修复措施。 2 堤防与穿、跨堤建筑物接合部的养护修理应以防汛安全为前提,兼顾各穿、跨堤建筑物自身的功能。 3 穿、跨堤建筑物发生损坏, 建筑物管理单位 应按堤防工程管理单位的要求及时修理或抢修,确保堤防及穿堤、跨堤建筑物的安全。 穿堤建筑物及其与堤防接合部养护修理 1 底部高程在堤防设计洪水位以下的穿堤建筑物,其在临水侧与堤防接合部,应特别加强养护工作,保持堤防与穿堤建筑物接合坚实紧密。 背水侧也应按照规定进行养护。 2 底部高程高于堤防设计洪水位的穿堤建筑物,其与堤防的接合部和堤顶、堤坡同时进行养护,使其保持坚实紧密。 3 应加强穿堤建 筑 物与土质堤防接合部临水侧截水设施和背水侧反滤、排水设施的养护 ,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23 4 所有穿堤闸涵、管道、线缆及道口管理设施,其管理单位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养护,发现损坏及时修理。 跨堤建筑物与堤防接合部养护修理 1 跨堤建筑物的支墩在堤身背水坡的,应加强支墩与堤坡接合部的养护工作。 2 上、下堤道路及其排水设施的养护工作除按正常堤防养护要求进行外,在雨季应增加养护次数,对土质堤防的上下堤道路及其排水设施,在降雨期间应坚持巡查,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3 码头、港口的上下堤道路和排水设施与堤防的接合部应由码头、港口管理单位按照堤防工程的管理单位的 规定进行养护。 4 桥梁、渡槽、管道等跨堤建筑物布置在堤身背水坡的支墩与堤防接合部发现有沉降、裂缝时,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其修理;发现渗水情况应查明原因,采取合理的渗流控制措施。 24 4 生物防护工程养护 一般规定 堤防生物防护工程应因地制宜选择植物品种。 堤防迎水面设计洪水位以下不得种植乔木(防浪林除外),可有选择的种植一些草皮,在不影响堤防检查的情况下也可选择一些低矮灌木品种。 对于树木缺损较多的林带,应适时补植或改植其它适宜树种。 堤后植物防护应以 乔木为主,乔木的株行距应根据不同的树种、冠幅大小来确定。 生物防护工程的管理,应因地制宜,坚持日常养护,引进、推广先进技术、机具。 根据林木病虫害发生、发展和传播蔓延的规律,及时进行检查 ,防治植物病虫害 发生。 堤防工程管理范围的林木由堤防管理单位 组织 营造, 在生物防护时应满足堤防检查要求。 养护人员应防止和及时制止危害生物防护工程的人、畜破坏行为。 草皮 及林木 养护修理 草皮护坡应经常修整、清除杂草,保持完整美观; 草高 25 一般不宜超过 15 厘米 ,以免叶茎过长,影响排水,诱发病虫害。 干旱时宜适时洒水养护。 应及时补植或更新的缺损草皮。 林木防护工程养护 在干旱季节和干燥地区,应及时进行人工浇水,浇水量和次数根据实际情况 确定。 对枯死和病害严重的树木,应及时挖除后补植。 一旦发生病虫害,应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应做好树木防冻工作。 堤防管理范围林木采伐应当 符合林业采伐的有关规定。 林木更新采伐一般安排在每年的冬春季节 进 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将树根清除干净。 26 5 动物危害防治 堤防工程动物危害防治应保证堤防工程安全、不污染环境,做到防治并重、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防治范围应包括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和害堤动物可能影响堤防安全的范围。 及时清除堤坡上的树丛、高秆杂草、旧房台等,整理各防土料、备防石料垛,消除便于獾、狐生存、活动的环境条件。 因地制宜,采用人工捕杀、 器械捕捉、药物诱捕、熏蒸驱逐、化学绝育等方法。 对堤身内的洞穴及时 采取开挖回填或充填灌浆等方法处理。 27 6 附属设施养护修理 里程桩、界碑、标志牌、观测设施养护 里程桩、界碑、标志牌(含疫区标志牌、警示牌、险工险 段及工程标牌、工程简介牌等)应定期清洗、油漆、维修更新、补充,保证完善、清晰、美观。 . 2 测量控制系统的起点和工作基点校核应执行有关规范,观测设施如有损坏应及 时 修复或更新。 . 3 主要观测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新。 设备管理 维护 必 须 建立健全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岗位责任制,由专人管理。 设备维护以“保养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正确合理地使用设备,既要充分发挥设备的能力,又要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负荷运行。 1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技 术训练,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掌握操作要领,考核合格 后 方能上岗。 2 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维护规程,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设备养护、修理 28 1 堤防管理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观测、运输、通信、电力、动力、办公等设备的维护、检查、监测和预防性试验,确保安全经济地运行。 2 堤防管理单位应做好设备的润滑、防火、防爆、防尘、防漏、防腐等专项工作。 设备应达到“四无 ” (无积灰、无杂物、无松动、无油污)或“六不” (不漏油、不漏水 、不漏电、不漏汽、不漏风、不漏物料)。 3 设备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保证质量,做好记录,缩短时间,降低成本。 4 设备管理单位要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编制好设备的检修计划,并纳入年度计划实施。 当生产与设备检修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检修。 5 堤防防汛物资储备应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 SL2982020)测算及实际情况储备一定种类和数量的防汛物资。 存储的料物应位置适宜、存放规整、取用方便,有防护措施。 办公、生活区管理 办公和生活区的建筑或 设施,包括办公室、动力配电房、机修车间、设备材料仓库、宿舍、食堂、卫生间,应保持整洁,符合卫生、安全、防火要求。 办公区要树立良好的管理单位形象,办公、生活区要统 29 一规划,绘制平面分布图,办公区院内地面平整,进出办公区要设宣传栏。 做好办公、生活区环境建设,定期对房屋和围墙进行粉刷或油漆。 办公、生活区内物品摆放整齐,窗户明亮,地面干净,保持清洁。 办公区和生活区明确划分,并应划分责任区,设标志牌,环境卫生分片包干到人。 房屋的其他养护修理 可参照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有关规定执行。 30 7 其它管理 一般规定 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本 细则 要求组织实施堤防工程管理工作,不断巩固、改善、提高现有堤防管理水平。 其它管理包括考核管理、涉水项目管理、安全管理、 养护修理项目管理、 技术档案管理。 按照《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办法》等有关规定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对堤防工程管理范围进行确权划界,领取土地使用证,并设置明显界桩。 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 建立职工培训制度, 制定 职工培训计划, 按计划组织 职工进行 业务 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考核管理 堤防 工程 管理单位要加强 工程 管理的考核工作。 应按照本 细则 ,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内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定期考核、年终考核。 管理单位应建立定期考核制度,成立内部考核管理小组,专门负责考核工作。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本 细则 所涉及堤防检查、堤防观测、堤防养护、堤防修理等。 管理单位应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并建立完善的考核档案。 31 将考核成绩和部门及个人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挂钩。 涉水项目管理 本 细则 所指涉水项目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涉水建设项目和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取士、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等涉水从事有关活动项目。 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涉水项目行政许可的论证和审查工作。 涉水项目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审批同意后,堤防工程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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