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全套内容摘要:

户对 公司 或其他债权人 发生重大违约行为; 客户主要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更,可能对 公司 债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客户资本金不能按期足额到位,行业发展前景不乐观; 对 公司 的信贷管理要求拒不配合,逃避信贷监管; 被人民银行或银监会列入黑名单或被银行同业协会公布为不守信誉客户; 被证监会给予警告的上市公司; 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发生重大经营或财务困难,或其 所在国家或地区有政局不稳、宏观经济波动较大等潜在风险因 素,可能对客户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的; 其他情况。 (三)新拓展客户的信用评级评定,原则上要测算客户在其 它金融机构的信用履约情况。 新拓展客户在他行无信用记录的, 银行信用状态评价类指标不计分,满分按剔除后的分数计算,最 后换算为百分制。 新拓展客户在他行有信用记录的,销售收入归 行份额与贷款份额比指标不计分,满分按剔除后的分数计算,最后换算为百分制(具体参考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四)评级资料应纳入信贷档案,妥善管理。 (五) 公司 应加强评级统计分析,每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前将评级情况报 公司。 第七章 委托评级 第二十 六条 委托评级的程序: (一)受理申请,即委托评级须由客户提出申请,公司受理、审核后第 16 页共 208 页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之管理制度汇编 报 公司 组织评审。 (二)委托评审,由 公司 委托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信 用等级。 (三)评审定级,即受委托的评级机构按本办法评定信用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及相关资料返回 公司 确认。 (四)通知结果,及时将评级结果通知客户,或按客户的要求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委托级评有效期为一年。 在有效期内, 公司 可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调整其信用等级。 第八章 罚则 第二十八条 公司 评级人员参与或默许企业编制虚假报表骗取较高级别信用等级的,按《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小企业评级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 小贷公司 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客户基本情况表 2. 小贷公司 综合类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3. 小贷公司 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资料 4. 小贷公司 房地产类企业等级测评明细表 5.综合类企业基础数据表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之管理制度汇编 第 17 页共 208 页 2020. 10 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小企业贷款业 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银监发〔 2020〕 53 号)及信贷管理有关制度,结合 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对小企业的内部评级。 若客户要求委托评级,则按《 小贷公司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办理。 第 18 页共 208 页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之管理制度汇编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小企业的主要特点是: (一)企业规模较小,这是小企业的基本特点。 主要表现在注册资本、总资产、销售收入、员工数量等方面。 (二)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表现在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经营决策流程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企业与股 东、经营者在资产、收入、费用等方面没有明确界限,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表一般不能反映真实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三)抗风险能力差。 资本实力较弱,资产负债率较高,组织结构不合理,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投入不足,市场一旦出现不利变化,将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第四条 本办法的小企业是指资产总额 1000 万元以下(含),或企业年销售额 3000 万元(含)以下的企业,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五条 除经营期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新建企业和已停产的小企业外,其他小企业客户应按本办法评定信用等级。 具体评级对象包 括: (一)已与 公司 建立了信用关系的小企业客户; (二)拟与 公司 建立信用关系的小企业客户。 第六条 小企业信用评级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以信用状况、偿债能力和经营者(股东)个人素质为核心进行综合评价。 主要评级指标包括: (一)企业及领导者基本素质 (二)企业信用状况 (三)企业偿债能力 (四)企业发展能力 第七条 根据评级指标设定相应的指标值和权重(附表二),实行百分制,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信用等级。 第八条 小企业客户评级不设 AAA级。 按其得分高低,依次分为 AA、 A、B、 C 共四个等级: (一) AA 级客户,基本得分在 90 分(含)以上,属 公司 重点支持的客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之管理制度汇编 第 19 页共 208 页 户; (二) A 级客户,得分在 80 分以上(含)、 90 分以下(不含)的,属公司 积极支持的客户; (三) B级客户,得分在 70 分以上(含)、 80 分的以下(不含),属 公司 限制支持的客户; (四) C 级客户,得分在 70分以下,属 公司 不予支持的客户; 第九条 得分在 70 分以上,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客户,可直接评定为 C 级: 生产设备、技术和产品属国家明令淘汰范围; 资不抵债; 已停止生产经营; 存在逃废金融债权的行为。 第十条 评级加分。 若能提供有效担保 的,可在 10 分以内酌情加分。 加分后得分超过 100分的,按 100分计算。 第十一条 限制条款。 (一)贷款风险分类在次级以下的,其评级最高不得超过 A级; (二)应付贷款利息逾期 6个月以上的,评级最高不得超过 B级。 第十二条 小企业评级,信贷人员应进行实地走访,对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的资产、负债、现金流状况进行了解,掌握企业真实财务信息并进行实地勘察核对,重点关注非财务信息,包括行业整体状况、企业社会地位、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信息及家庭资信情况、各项费税的缴纳情况、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行业状况、国家政策对市 场前景和客户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等,结合评级指标进行打分测评。 第十三条 评级所需部分资料。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副本及复印件 )和年检证明; (二)贷款卡、银行开户情况; (三)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身份证明及必要的信息; 第 20 页共 208 页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之管理制度汇编 (四)能反映近两年财务状况的基本信息或已编制的财务报表; (五)企业征信报告、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征信报告; (六)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两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复印件; (七)主要供销合同、协议或业务往来证明; (八)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及其价值证明文 件(如购入发票复印件),担保承诺文件; (九)水电费及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近两年缴纳凭证; (十)银行存款或往来结算清单; (十一)其他必要的资料。 第十四条 小企业信用等级工作由 公司 评级小组、 公司 客户信用评级委员会负责信用等级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 评级流程。 收集资料→初评→审定。 (一)收集资料。 公司信贷 人员负责评级资料的收集与核查工作。 (二)初评。 信贷人员根据收集的资料信息进行测评,经 公司 评级小组审查、 公司 负责人确认后,上报审定。 (三)审定。 经 公司 信贷部门审核无误后,提交客户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 公司 经理 或授权分管 副经理 审定确认。 第十六条 小企业评级有效期为一年。 第十七条 公司 应密切关注客户情况,当发生以下事项时,应及时调整其信用等级。 (一)外部政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超能力对外担保 ,或抵 (质 )押物价值发生重大变化; (三)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四)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法律诉讼; (五)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有重大违约行为; (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之管理制度汇编 第 21 页共 208 页 (七)企业产品销售持续下降或产品质量出现重大 问题; (八)其他可能影响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等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 XXX公司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信用联社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文到之日起施行,《 XXX公司 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小企业信用评级计分标准 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 XXX 公司 (以下 简称公司 )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贷款通则》及有关信贷管理制度, 结合 公司 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 公司 以收集的客户信息 和资料为依据,对个人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并据以确定其信用等 级。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客户是指向 公司 申请信用或有潜在 信用需第 22 页共 208 页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之管理制度汇编 求的自然人,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 农户和农村专业大户。 (一)行政企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单位个人客户)是指在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供职的在册、在职、在岗人员。 (二)个体经营户是指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包括个 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非法人资格私营企业的承包 人或 承租人等。 (三)农户是指户口在农村、且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常住农民。 (四)农村专业大户是指从事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 品加工业、农产品流通、农家乐等行业规模化生产经营的专业大 户。 第四条 个人客户信用评定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 辅”,遵循实事求是、统一指标、统一标准、按程序评定的原则, 保证科学、客观、公正、严谨。 第五条 评级有关资料,未经客户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信用等级设置 第六条 评级指标。 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别,分别由总部统一设置评级指标 体系、指标权重。 第七条 评级基本要素包括客户身份、能力、收入、信用、与银行关系等。 (一)客户身份。 主要包括: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是否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以及婚姻、身体、学历状况、个 人品质等。 (二)能力。 主要包括:经营能力、偿债能力、职务或职称、工作性质等。 (三)收入。 主要包括:本人及家庭收入水平、本人月收入、家庭人均收入等。 (四)信用记录。 主要包括:贷款情况、履约记录。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之管理制度汇编 第 23 页共 208 页 (五)与银行关系。 主要包括:是否为 公司 客户,与银行存款和业务往来情况等。 第八条 等级划分。 测评实行百分制,并 根据综合得分将信 用等级分为四个级次。 一级:综合得分≥ 90 分,表明资信状况“好”,属“重点支持”对象; 二级: 80 分≤综合得分< 90 分,表明资信状况“较好”,属“积极支持”对象; 三级: 70 分≤综合得分< 80 分,表明资信状况“一般”,属“谨慎支持”的对象; 四级: 60 分≤综合得分< 70 分,表明资信状况“较差”,属“限制支持”的对象。 综合得分 60 分以下的,表明资信状况“差”,不予定级。 第三章 评级组织及权限 第九条 部门 和县 公司 应组建评级组织,分别履行评级工 作职责。 部门 负责 各类客户评级信息资料的收集、调查与核实、初评工作;负责在 公司 授权范围内进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审定;负责向 公司 上报有关评级资料。 公司 负责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农村专业大户等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审定。 公司 可根据自身授权管理的需要上收部门 的评级权限。 第四章 评级基本流程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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