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中大街旧城改造石牌楼工程(项目名称)精品文档内容摘要:

标基准价相等的得 80 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扣 分 (该分值最低不得少于 分 )。 不足 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 )施工单位 类似工程业绩 (10 分 ) 类 似工程业绩 须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附效果图。 每提供一个项目负责人业绩得 分,最多得 10 分。 (三 )设计方案 (10 分 ) 1 .整体效果( 5 分) 分为 三 个等级,依次为 5 分、 4 分、 3 分。 19 2 .结构设计( 3 分) 分为 三 个等级,依次为 3 分、 2 分、 1 分。 3 . 经济合理( 2 分) 分为六个等级,依次为 2 分、 分、 1 分。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 (全称 ): 20 承包人 (全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海安中大街旧城改造石牌楼 工程地点: 海安镇人民路 工程内容: 石牌楼 设计、 施工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海 建 20200522 意见 资金来源: 自筹 2.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石牌楼 设计、 施工 3.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 40 天。 4.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5. 合同价款 金额 (大写 ): 人民币 (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 6.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 1) 本合同协议书 ( 2) 中标通知书 (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21 (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7) 工程量清单 (如有时) ( 8) 图纸 (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 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可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 ,以补充协议为准。 11.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南通润洋置业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 经双方签章与备案 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 承包人: (公章 )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第 二节 通用条款 (略 ) 22 具体详见 (GF19990201) 第三节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 7)招标文件及答疑;( 8)图纸;( 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10)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 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部第 89 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 30 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及省、市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上述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行收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无 4. 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由承包人负责。 发包人对承包人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23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 人委托的职权: 按发包人的要求负责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和资金控制;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工程协调;未经发包人的允许,不得单独向承包人签发任何签证。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 1)增加的工程量、设计变更等签证的确认;( 2)标准的确认;( 3)分包单位的确认。 发包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权: ( 1)控制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 2)确认承包人提出顺延工期的签证;( 3)批准和 确认设计变更、变更增减工程项目及增减工程量,暂定价材料、暂定综合价的认质认价和分包合同的见证;( 4)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处理;(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确认;( 6)工程进度款及结算的审核确认;( 7)处理和协调外部施工条件事宜。 7.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项目负责人 8. 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否则,工期顺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已具备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基本完成,具备施工条件。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无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 否则,工期顺延。 24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纸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视现场另行确定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 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在踏勘现场时应注意待建构筑物与临近已建(构)筑物的相对位置,确定保护措施。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另行约定 9.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 个星期二 向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提供 本星期工程量 报表,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使用 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必须为原件)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按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及承担相应的费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由承包人办理有关交通、环卫、环保手续,负责协调和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周边地段民事纠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已完 工程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保护措施由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 款 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承包人按批准的环境卫生措施实施,达到文明施工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5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承包人未能履行 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双方签定合同后 7 日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交总监与发包人审核批准,工程进度计划在每 个星期二 前报送监理与发包人。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承包人报送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 二 日内。 13. 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遇到下列情况,经发包人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发包人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未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时; 遇到较大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因素。 四、质量与验收 15.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确保“ 合格 ”,按国家 相关 质量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如达不到标准, 承包人 需承担总造价的 5 %的违约金支付给 发包人。 承包人 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进行制作施工,并接受 发包人 、监理等相关人员的监督。 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及监理,并按发包人及监理的要求进行整改 ,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质量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如发生事故,责任概由承 包人承担。 施工过程中 承包人 必须服从 发包人 、 总承包单位 、监理的指挥, 使 工程达到安全文明施工 要求,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规范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6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 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 方式确定。 ( 1)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报价应包含施工图所有工作内容,一旦中标,除施工图变更外,其他均不予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承包人自行考虑,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 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 整范围及方法:如变更原因引起工程量增减,须调整时按如下办法执行: ( 1)调整范围: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图纸修改和变更及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签证。 ( 2)调整办法: 工程量变更超过总造价的 10%, 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4.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25. 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 个星期二 26. 工程款 (进度款 )支付 双方约 定的工程款 (进度款 )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转帐汇款: 该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实际完成工 程 量的 75%支付 , 竣工后付至总造价的 80%,办理完结算付至总造价的 95%, 余款 5%留作质量保修金。 付款时投标人应该提供全额正式发票。 所有工程款项的支付均须扣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款及暂列金额。 调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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