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安全管理规范_030319_v3_f内容摘要:

照 国标 GB28872020) 机房建设环境安全性考虑 a) 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 b) 计算机机房应尽量建在电力、水源充足、自然环境清洁、通讯、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 c) 应当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应当远离有害气体源以及存放腐蚀、易燃、易爆炸物的地方。 d) 应尽量避免建在低洼、潮湿、落雷区和地震活动频繁的地方。 e) 应尽量远离强振动源和强噪声源。 f) 应尽量避开强电磁场的干扰。 当无 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g) 上述各条如无法避免,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本节内容 参照 国家机房标准 ) 16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规范 设备布置 a) 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制调度区等。 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 b) 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利操作。 c) 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d) 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 2) 机柜 侧面(或不用面)距墙不应小于 ,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 ; 3) 走道净宽不应小于。 (本节内容 参照 国家机房标准 )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规范 17 机房环境控制 (本节内容 参照 国标 GB28872020) 温度、湿度 a) 机房的温度、湿度必须满足计算机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辅助设备、信息存储媒介的要求。 b) 机房 内 的 温、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参照 GB28872020) 表 1 开机时 机房 的温、湿度 级别 项目 关键级机房 夏季 冬季 重要级机房 普通级机房 温度 (℃ ) 23177。 2 20177。 2 15~ 30 按设备规定的温度条件 相对湿度 (%) 45~ 65 40~ 70 按设备规定的湿度条件 温度变化率 (℃ /h) 5 不得凝露 10 不得凝露 按设备规定的温度变化率 表 2 停 机时 机房 的温、湿度 级别 项目 关键级机房 重要级机房 普通级机房 温度 (℃ ) 5~ 35 5~ 35 按设备规定的温度条件 相对湿度 (%) 40~ 70 20~ 80 按设备规定的湿度条件 温度变化率 (℃ /h) 5 不得凝露 10 不得凝露 按设备规定的温度变化率 18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规范 c) 信息媒体 介质库的温、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常用 媒体 介质库的温、湿度应与 所处的安全区域 相同; 2) 其它 媒体 介质库的要求应按表 3 采用。 表 3 媒体 介质库的温、湿度 品种 纸媒体 光盘 磁带 已纪录的 未纪录的 磁盘 已纪录的 未纪录的 温度 5~50℃ 20~50℃ 32℃ 5~50℃ 4~50℃ 相对湿度 40%70% 10%95% 20%80% 8%80% 磁场强度 3,200A/m 4,000A/m 防 烟防尘 a) 关键级和重要级 机房 的空气含尘浓度,在表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大于或等于 m 的尘粒数,应少于 18,000 粒。 (本节内容 参照 国标 GB28872020) 防 噪声、电磁干扰及 电磁泄漏 (本节内容 参照 国家机房标准 ) 防噪音 a) 对不可避免的强噪音源应采取必要消音措施和隔离措施; b) 关键级和重要级 机房内 的噪声,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应小于 68dB( A)。 防电磁干扰 a) 关键级 和重要级 机 房内 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为 ~ 1,000MHz 时,不应大于 126dB。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规范 19 b) 关键级和重要级 机房 内 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 800A/m。 防电磁泄漏 机房应采用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重要信息通过电磁辐射泄露。 ( 但由于造价比较昂贵,对于机房的电磁泄漏的防护不做强制性要求,有条件的用户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 通 常 可参考采用以下三 个主要防范措施: a) 对主机房及重要信息存储、收发部门进行屏蔽处理 , 即建设一个具有高效屏蔽效能的屏蔽室,用它来 安置 主要运行设备,以防止高辐射设备的信号外泄。 为提高屏蔽室 的效能,在屏蔽室与外界的各项联系、连接中均要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和设计,如信号线、电话线、空调、消防控制线,以及通风波导门的关起等。 b) 对本地网、局域网传输线路传导辐射的抑制,由于电缆传输辐射信息的不可避免性,现均采用了光缆传输的方式,大多数均在 Modem 出来的设备用光电转换接口,用光缆接出屏蔽室外进行传输。 c) 对终端设备辐射的防范。 终端机尤其是 CRT 显示器,由于上万伏高压电子流的作用,辐射有极强的信号外泄,但又因终端分散使用不宜集中采用屏蔽室的办法来防止,故现在的要求除在订购设备上尽量选取低辐射产品外,目前 也可以 采取主动式的干扰设备如干扰机来破坏对应信息的 窃取。 20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规范 机房建筑安全 (本节内容 参照 国家机房标准 ) 建筑安全 一般规定 a) 计算机机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主机房的主体结构宜采用大开间大跨度的柱网,内隔墙宜具有一定的可变性。 b) 主机房净高,应按机柜高度和通风要求确定。 宜为 ~。 c) 计算机机房的楼板荷载可按 ~ m2 设计。 d) 计算机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 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e) 主机房中各类管线宜暗敷,当管线需穿楼层时 ,宜设计技术竖井。 f) 室内顶棚上安装的灯具、风口、火灾探测器及喷嘴等应协调布置 , 并应满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 g) 计算机机房围护结构的构造和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等要求。 h) 计算机机房各门的尺寸均应保证设备运输方面。 机房 出入口 安全规定 a) 计算机机房宜设单独出入口,当与其它部门共用出入口时,应避免人流、物流的交叉。 b) 计算机机房建筑的入口至主机房应设通道,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c) 计算机机房宜设门厅、休息室和值班室。 人员出入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应更衣换鞋。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规范 21 d)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更衣换鞋间使用面积应按最 大班人数的每人 1~ 3m2计算。 当无条件单独设更衣换鞋间时,可将换鞋、更衣柜设于机房入口处。 e) 计算机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 f) 当计算机机房与其它建筑物合建时,应单独设防火分区。 g) 计算机机房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设于机房的两端。 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h)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及第一类辅助房间的装饰材料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振动控制 a) 当第二类辅助房间内有强烈振 动的设备时,设备及其通往主机房的管道,应采取隔振措施。 22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规范 机房 电气技术 安全 (本节内容 参照国家机房标准 ) 供电和电缆 a) 计算机机房用电负荷等级及供电要求 安 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b) 计算机场地的供电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项目 要求 频率 50Hz 电压 380V/220V 相数 三相五线或三相四线制 /单相三线制 c) 供电电源根据计算机的性能、用途和运行方式(是否联网)等情况 ,可参考下表:(参照 GB28772020) 级别 项目 关键级机房 重要级机房 普通级机房 稳 态电压偏移范围, % 5~ +5 10~ +10 15~ +10 稳态频率偏移范围, Hz ~ + ~ + 1~ +1 电压波形畸变率, % 5 7 10 允许断电持续时间, ms 0~ 4 4~ 2020 200~ 1500 d) 计算机机房供配电系统应考虑计算机系统有扩 充 、升级等可能性,并应预留备用容量。 e) 主机房内宜设置专用动力配电箱 , 机房内其它电力负荷不得由计算机主机电源和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规范 23 f) 重要级及以上级别机房 应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 g) 当采用表态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时,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和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采取限制谐波分量措施。 h) 机房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频率 50Hz、电压 220/380VTNS 或 TNCS 系统。 电源系统应按设备的要求确定。 i) 机房电源进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采取防雷措施。 计算机机房电源应采用地下电缆进线。 当不得不采用架空进线时,在低压架空电源进线处或专用电力变压器低压配电母线处,应装设低压避雷器。 j) 主机房内应分别设置维修和测试用电源插座,两者应有明显区别标志。 测试用电源插座应由计算机主机电源系统供电。 其它房间内应适当设置维修 用电源插座。 k) 主机房内活动地板下部的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铜芯屏蔽导线或铜芯屏蔽电缆。 l) 活动地板下部的电源线应尽可能远离计算机信号线 ,并避免并排敷设 .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 m) 电缆必须铺设在线槽内或地板下。 不间断供电系统 (UPS) a) 关键级机房应使用在线式 UPS; b) 如果供电系统无双路供电且无备用发电机时,不间 断供电系统 (UPS)应能够 根据设计的供电时间要求 持续供电。 c) UPS 设备和相应的电池组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包括充电和放电 ),以确保 UPS有充足供电能力保证在断电的情况下设备在按照设计标准正常运 作,同时按制造商的建议进行测试。 d) 适度控制好 UPS 电源的连接负载,保证 UPS 的负载量不超过其额定功率的85%; 24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规范 e) 后备式 UPS 不适宜用在对电源敏感的设备上; f) 保护服务器的 UPS 电源最好具有智能管理功能; g) UPS 功率应该与保护对象的功率相匹配; h) 禁止把电感性负载连接到 UPS 电源上; i) 不得 频繁开关 UPS 电源。 照明 a) 计算机机房照明的照度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的平均照度可按200、 300、 500lx 取值; 二、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的平均照度可按100、 150、 200lx 取值。 三、第二、三类辅助房 间应按现行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取值。 b) 计算机机房照度标准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间歇运行的机房取低值; 二、持续运行的机房取中值; 三、连续运行的机房取高值; 四、无窗建筑的机房取中值或高值。 c)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宜采用下列措施限制工作面上的反射眩光和作业面上的光幕反射。 一、使视觉作业不处在照明光源与眼睛形成的镜面反射角上; 二、采用发光表面积大、亮度低、光扩散性能好的灯具; 三、视觉作业处家具和工作房间内应采用无光泽表面。 d) 工作区内一般照明的均匀度(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宜小于。 非工作区 的照度不宜低于工作区平均照度的 1/5。 e) 计算机机房内应设置备用照明,其照度宜为一般照明的 1/10。 备用照明宜为一般照明的一部分。 f) 计算机机房应设置疏散照明和安全出口标志灯,其照度不应低于。 g) 计算机机房照明线路宜穿钢管暗敷或在吊顶内穿钢管明敷。 h) 大面积照明场所的灯具宜分区、分段设置开关。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规范 25 i) 技术夹层内应设照明,采用单独支路或专用配电箱(盘)供电。 防静电 机房内 地面及工作台面的静电泄漏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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