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xx年电大工程经济与管理期末复习资料重点考试小抄内容摘要:

结果见下表 零部件代号 一对一比较原则 积分 功能系数 fi 成本系数 ci 价值系数 vi A B C D E F G A 1 0 1 1 1 1 5 38 40 1.70 B 0 0 1 1 1 1 4 90 86 1.02 C 1 1 1 1 1 1 6 86 49 0.82 D 0 0 0 1 0 1 2 95 47 2.02 E 0 0 0 0 0 1 1 48 93 0.52 F 0 0 0 1 1 0 2 95 63 0.58 G 0 0 0 0 0 1 1 48 23 2.08 小计 21 1 1 价值系数=功能系数247。 成本系数 ;功能系数=该项积分247。 总积分;成本系数=该项成本247。 总成本 某八层住宅工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总计为 ,建筑面积为 ,各部分所占费用和成本系数如下表所示,求价值系数。 各部分费用表 分部名称 代号 费用 占总费用的白分 比( %) 基础 A 墙体 B 框架 C 楼地板 D 装饰 E 门窗 F 其它 G 总计 100 解 : 计算结果见下表 零 一对一比较原则 积 功 成 价 6 部件代号 A B C D E F G 分 能系数 fi 本系数 ci 值系数 vi A 1 0 1 1 1 1 5 38 34 1.78 B 0 0 1 1 1 1 4 90 94 0.98 C 1 1 1 1 1 1 6 86 48 0.82 D 0 0 0 1 0 1 2 95 48 1.98 E 0 0 0 0 0 1 1 48 95 0.51 F 0 0 0 1 1 0 2 95 56 0.61 G 0 0 0 0 0 1 1 48 25 1.92 小计 21 1 1 价值系数=功能系数247。 成本系数 ;功能系数=该项积分247。 总积分;成本系数=该项成本247。 总成本 9 间接费由 企业管理费 、 财务费 和 其他费用 组成。 11 价值工程创新阶段包括: 方案创新 , 方案评价 , 提案编写 3 个步骤。 12 根据 预测时间期限不同,可分为 长期预测 、 中期预测 、 短期预测 等。 2 设计与施工方案技术经济分析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除必须遵循技术经济分析的一般原则之外,还有其特殊要求。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以国家的建设方针为标准,注意方案的总体经济效果,尽可能使经济、适用、美观三者统一。 ②应对建设项目从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的分析。 ③在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时,灵活地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种方法。 在进行定量分析时,要使用多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并注意设置主要指标和辅助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④在作技术经济分析结论时,既要着眼于建设项目的目前效 果,也要看长期效果;既要看局部效果,又要看整体效果,切忌片面性。 ⑤注意方案可比性。 比选方案时如果缺乏可比性,就等于失去分析比较的标准,结果会使工作无法进行或得出错误的结论。 一般说来可比性包括四项内容,即功能上的可比性、消耗上的可比性、价格上的可比性、时间上的可比性。 4 什么是招标和投标。 答: 招标与投标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方式,是国际上采购物资设备、承包工程及设计咨询等普遍采用的合同双成交的贸易行为。 招标是一种国际上特定的采购方法,是由工程建设单位或物资采购部门(称买方或发包方)向世界各国公开 提出交易条件,以征询各工程承包商或供货商(称卖方或承包方)的最佳报价及 最佳条件 ,经比较而最终成交 ( 分)。 投标是对国际公开招标的响应 ,是承包工程向买方发出的应诺条件和报价实盘。 以便招标的买方进行选择贸易成交的行为。 三、论述题 1 试述建筑工程价值分析的特点。 答: 价值分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比其他产业要晚得多,就连价值工程的发祥地美国直到 1970 年有关团体才召开会议,研究价值工程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问题。 日本也是在这一年首次召开“建筑工程 VE 讨论会”,之后才成立了本行业的价 值分析的学术团体。 价值分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难度比较大,这是由建筑产品及其生产的技术经济特征所决定的。 国外建筑工程的价值分析,一般是由设计部门组织价值分析小组,从分析各项功能入手,提出问题,设计出多种改进方案,最后经价值分析决定出最优方案。 工程发包时,在合同中规定出由于改进原设计方案所获利润的分成方法,以利于推动建筑安装企业开展价值工程活动。 (一)设计和施工的一次性 一般制造业的产品多为批量生产,对产品设计的一次性改进可以影响到以后的大批产品,因而在价值分析活动中,只要每件产品有少量 的成本节约,就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 建筑产品具有建造和使用地点固定性的特点,许多工业或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从设计到施工都是一次性的单件生产,设计图纸一般不再重复使用,因此本设计的改进就不会为下一项目工程带来经济效益。 不过每项建筑工程的费用一般数额较大,特别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建设耗资巨大,开展价值分析同样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是一次设计施工,其节约额也是非常可观的。 随着建筑工业化的发展,传统的生产方式方法将逐步被淘汰,工厂化大批量生产的建筑构件,配件以及成套的装配式建筑日益增多,施工现场机械化施工的工 作量不断增加,其生产方式将逐渐接近制造业的大生产,为开展价值分析创造了条件。 因此,要抓住建筑工程中按标准化,定型化,工厂化生产的构件和配件以及标准住宅等开展价值分析活动。 从设计,材料,生产工艺,运输,安装,使用等各个环节,寻求降低成本的可能,经济效益就会从少到大,积少成多,价值分析活动就会不断地壮大起来,得到广泛应用和发展。 (二)寿命周期长和经营使用费比重大 凡是寿命周期长和使用费比重大的产品,要按产品的整个经济寿命周期(包括使用年限)来计算全部费用,既要降低一次性的生产成本,又要节约经常性的使用 费,并尽可能延长其使用年限。 一般来说非临时性建筑的使用寿命都是较长的,有的长达几百年甚至上千年。 不过从经济效益来考虑,使用寿命一般都在百年以下,多数不超过 50 年。 但既使是这样,计算出整个使用期中的各种费用也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在今后的几十年的时间内,影响用于建筑工程费用的因素很多,如工程的拆迁、灾害的损失、未来的改建、维修的规模等。 随着技术的进步,未来建筑材料、设备的发展水平都是无法估计的,而这项费用占总费用的比重又比较大,故又是有效地展开建筑工程价值分析工作必不可少的,这就是给价值分析工作带 7 来很大影响。 正由 于此,进行技术经济的科学研究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三)影响建筑物总费用的部门和因素多 一般工业品的价值分析,由生产该产品工厂的科研或设计部门负责就可以了。 而建筑工程所涉及的部门和因素相对而言比较多,开展价值分析活动往往要组织各有关单位参加,运用各方面的经济技术知识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建筑物一般都由若干不同功能的单位工程组成,如土建工程、给排水、卫生、照明、暖气通风等。 其中土建工程又包括基础、砖石、装饰等近十个分部分项工程。 这些分部分项工程因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不同,其单位成本相差也很大。 作为建 筑物的直接费就是由以上各项的费用组成的,其中土建工程所占比重最大,特别是民用建筑,它决定着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建筑标准、平面和空间布置等重大问题,其次是水、暖、电、卫和机械设备与安装工程。 各单位工程之间互有联系又互有影响,不过主要是土建对其他工程的影响。 但在研究功能、成本和价值的关系时,必须从全局出发,以节约总费用为目的,权衡各因素的利弊,统一考虑降低成本,改善功能的措施,切不可片面地为节省某项工程的费用而不顾其他工程的成本。 2 试述工程项目质量的特点。 答:建设工程项目是一种涉及面广、建设周期 长、影响因素多的建设产品。 由于其自身具备的群体性、固定性、协作性、复杂性和预约性等特点 ,决定了工程项目质量难以控制的特点: ( 1)影响质量的因素多。 凡与决策、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各环节有关的各种因素都将影响到工程质量 ,如人、机械、设备、材料、测量器具和环境等; ( 2)容易产生质量波动。 由于建设工程以露天作业为主 ,受气候和地质的影响较大 ,无稳定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 ,具有产品固定、人员流动的生产特点 ,与有固定的自动线和流水线的一般工业产品相比 ,建设工程项目更容易产生质量波动; ( 3)容易产生系统因素变异。 诸如施 工方法不当、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故障、材料有误、仪表失灵、设计计算错误等原因都会引起系统因素变异; ( 4)容易产生第二判断错误。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 ,由于各道工序需要交接 ,或隐蔽工程部位后道工序将覆盖前道工序的成果 ,若不及时进行工序交接间的检查 ,往往会由于后道工序的覆盖 ,将前道工序的不合格误认为合格 ,即容易产生第二判断错误。 ( 5)质量检查时不能解体、拆卸。 由于建设工程的位置固定和结构上的建造特点 ,对于建成的产品不可能拆卸检查其内部质量。 3 试述中国现行的土地制度。 答: (一)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 权 1)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指在法律工的范围内,土地所有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2)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承包经营的权利。 由于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 国家与集体,未必亲自去经营和使用土地,因此,土地所有权人并不一定就是土地占有人和使用人。 (二)中国现行的土地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了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形式和不同形式的土地所有制的适用范围 ,以及土地的使用、管理制度。 全面理解和正确认识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需要把握下列内容: 1)全部土地都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2)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3)土地的全民所有制具体采取的是国家所有制的形式,该种所有制的土地被称为国家所有土地,简称国有土地,其所有权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具体又由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 4)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具体采取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形式,该种所有制的土地被称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简称集体土地。 5)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6)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有的属于国家所有,有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7)建制镇即不属于《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所说的城市范畴,也不属于其所说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范畴。 关于镇的土地所有权问题,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998 年 12月 27 日 国务院令第 256 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进一步明确了国有土地的范围,如下:(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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