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环保局政风行风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程序性受理的人民来信来访必须在 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办理机关。 6 县以上领导批办要报处理结果信访案件和领导批示要“回告”信访案件,原则上应于 5 日内报告;普通信访案件应于 10日内办理结案。 来信来访问题处理完毕,处理单位必须将结果书面答复来信来访人。 来 信来访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字材料及时归档备查。 四、考勤制度 坚守工作岗位是干好本职工作的前提,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 上班签到制度。 机关人员实行一天一签到,上午 8:30分,在规定的时间未签到者为迟到,迟到每次罚款 10元,无故未答到,未请假又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罚款旷工一天罚款 100元。 请销假制度。 除公休日外,一般不得请假,有特殊情况,应按要求向有关领导请假,即副股级以上向局长请假,其它人员向分领导请假,全年请假天数超过国家规定休假天数,每超一天工资,节余国家规定休假天数,按规定 给予补助。 行政处罚。 一个月累计 3 次或旷工一次,除向局书面说明原因外,并由局效能告诫一次。 考勤情况,每月初通报兑现一次。 7 五、学习制度 集中学习制度。 原则上每星期一上午为集中学习日,每个干部职工必须有学习笔记本做到读书有笔记,学习有心得,座谈有体会,要求每人全年学习笔记不少于一万字,局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检查一次,对不认真学习的要予以通报批准。 学习考勤制度。 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每个人都要按照参加,一般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对迟到又未请假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10元,无故不到者罚款 20元。 学习档案管理制度。 学习要建立档案,对参加人员、学习内容、地点、个人书面材料等情况详细进行登记,办公室每季度汇总存档以备查阅。 六、财务管理制度 实行集体决策、统一管理,分管领导把关制。 即一1000元以下一般支出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 1000元的支出和 餐费发票实行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联审制。 严格按规定收费,所有收费必须及时按财经规定缴入县财政指定帐户或局财政专户,逾期按挪用公款处理。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本局规定,严格审核开支项目单据,严格记帐手续,严格 执行现金存放制度,备用现金不得超过 2020元。 因公急用个人借款要经分管财务领 8 导批准,如违反规定,发现现金丢失、被盗和私借公款,发生损失由个人自负。 干部职工因公下乡、出差,一律执行县政府和县财政有关差旅费开支的规定,领取差旅行费。 根据医疗保险规定,干部职工平时看病一律由自己付款,不允许借支,年终按县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核实,报销医疗费(时间由局财务确定)。 所有支出发票,须有经手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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