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理人员;患者家属、公安机关人员、居委会(村委会)干部、社区助残员等其他相关人员。 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管理、患者规范化治疗、个案管理、计算机数据管理与质量控制、患者家属护理教育、民警和居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等。 培 训方式:以集中培训为主,采取分层、分级、自我培训方式。 培训评估。 培训举办单位应在每次培训结束时,对培训效果、内容、教材、教员、培训班组织管理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培训。 (二)健康教育与宣传 对首次确诊为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及其亲属,在进行转诊的同时开出健康教育处方,降低患者及家属的病耻感,提高他们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的应对能力,预防向慢性和残疾转化。 对于慢性精神病病人,健康教育要以提高自知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主。 5 农村地区以提高乡村医生对于常见重性精神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和跟踪随访 治疗能力为主,重点培养乡镇卫生院兼职人员,熟悉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的宣传要点和核心信息,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材料等对农村常住及流动人口、乡镇企业工人等进行宣传教育。 城区依托健康教育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要积极倡导社区居民对已经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和家庭给予理解和关心,平等对待病人,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学校健康教育与宣传。 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心理辅导老师,掌握重性精神疾病早期症状,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和行为干预,及时发现和干预行为异常者,防止发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三)发现和登记重性 精神疾病患者 对常住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本辖区内有固定居所,包括家庭、康复与照料机构等,连续居住时间在半年以上)进行线索调查。 疑似患者线索调查 县疾控中心在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的指导下,组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根据《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另行下发)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疑似患者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要充分依靠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和当地民政、残联、救助管理站,提供搜集信息。 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将发现的疑似患者情况填入《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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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合同: 必须明确约定税费的承担人,税费交纳手续的办理人、国内段工作涉及的合同金额或比例; 鉴于税务局有权质疑合同约定的国内段、国外段的金额分摊比例,故合同应约定“最终税费以税务局认可金额为准”; 鉴于境外合同付 款周期的特殊性,故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应考虑充分,如在收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 ,并应强调付款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顺延。 与代理方所签合同中应包括对代理方票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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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结,发结业证书 4 学员交流 总结与交流 (四) 执教主讲指导教师 : 李 常 明:市教科院副院长 、研究员 唐果南:前市教科所所长、物理特级教师 汪 渤:市考试中心副主任、物理研 究员 龚春燕: 市教科院教科所所长、特级教师、研究员 5 刘守渔:重庆教育学院物理系主任、教授 孟昭耀: 重庆教育学院物理系教授、英国访问学者 徐渝生:西南大学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特级教师 周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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