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文化馆大楼修缮项目内容摘要:

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 有效 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 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 媒体上发布 成交 公告时 向 成交供应商 发出《 成交 通知书》,《 成交 通知书》 对 成交供应商 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在采购人愿意采纳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不愿意采纳或没有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9 第 19 页 八 、质疑 17. 如果响应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 、签订合同 ,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合同副本报 招标代理机构归档。 十、适用法律 、代理机构及响应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20 第 20 页 第四部分 合同书 格式 合同编号 :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汕头市文化馆大楼修缮项目 工程地点: 汕头市外马路 149 号市文化馆内 发 包 人: 汕头市文化馆 承 包 人: 日期:二〇 一 四 年 月 日 21 第 21 页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 :(全称) 汕头市文化馆 承包人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政府拨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按 发包人提供 的施工图及经市财政局审核的预算书内容 ,承包本招标工程的施工。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包检测、 包环保、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的固定 单 价合同。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含夜间作业时间)。 预计 2020 年 月 日开工,至 2020 年 月 日竣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应 严格 按国家现行的设计、施工、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严格按图施工,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图纸及相关资料。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元; (小写): 元。 22 第 22 页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 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 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 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 合同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订立地点: 签订日期:二〇一 一 年 月 日 发包人:(公章) 汕头市文化馆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3 第 23 页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515041 邮政编码: 24 第 24 页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具体按标准文件规定执行) 25 第 25 页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定义 本专用条款未涉及之处按《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草案)》 2020 版通用条款 》 合同文件及解释 ( 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无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 标准与规范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按 设计图纸及有关验收规范 执行。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甲、乙双方会同有关的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共同讨论决定。 通讯联络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汕头市文化馆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承包人 :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2) 视为 送达的其他方式:文件签收方式 工程分包 指定分包工程: 无。 26 第 26 页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沿路其它管线安全,如因施工造成其它管线的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发包人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 提供施工场地并使其具备施工条件。 (2) 协助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 (3) 将水准点和标高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承包人 (4) 组织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会 (5) 协助处理施工现场承包人和其他单位的关系 (6) 解决应由发包人解决的其他事项 工程款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合同 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 合同价款 (不含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的 30%支付给中标单位作工程备料款。 完成工程量的 60%时,以合同价款 (不含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的 25%支付工程款; 完成工程量的 80%时,以 合同价款 (不含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的 20%支付工程款; 完成工程量的 100%时,以 合同价款 (不含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的 10%支付工程款。 工程结算定案后 10 工作日内发包人拨付至定案造价合同价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95%,剩余 5%工程款合同价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付清(不计利息)。 (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支票支付或转账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 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 2 个工作日内 (2) 提供施工图纸的份数: 叁份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合同签订后 2 个工作日内 27 第 27 页 承包人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 1)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提供一所十五平方米的生活用房供发包人和监理人办公。 ( 2)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无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 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 无 (2) 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 : ,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监理工程师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以发包人另行提供的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为准) (1)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2)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1 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通讯联络地址如下: 联系电话: 28 第 28 页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1 不可抗力 不可 抗力包括战争、入侵、军事政变、恐怖主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现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等。 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当地地震部门公布烈度 6 级以上的地震;当地气象部门公布正面袭击汕头市的 10 级以上台风,日降雨量达 30 毫米以上。 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 24小时内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上报受损情况。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一周内承包人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的费用及施工工期延误的报告。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 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下列方法分别承担: (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 2)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临时设施损坏 由 承包人承担; ( 3)投入抢险救灾的人力物力等费用,双方各自承担 50%。 ( 4)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 指定分包人 事先指定的分包人及有关规定:无 1 工程担保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 万元 保证金。 1 保险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无 对保险事项的其他约定: 乙方在 施工 期间,负责为本项目工作 的 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29 第 29 页 1 进度计划和报告 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承包人编制月施工进度报告于每月 25 日前送达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 1 开工 开工时间以 监理工程师签发 的 开工令 为准。 1 工期及工期延误 合同工程工期: 天 (含夜间作业时间)。 合同签订的工程工期在合同执行施工期间保持不变, 不因 工程 复杂性等因素而顺延工期、 不得以停电停水等任何理由予以延期或其他变动而作任何调 整。 除不可抗力外,工期均不予以 顺延。 1 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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