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房屋建筑内容摘要:

方法、数量不符 合规定要求的,扣 2 分; ○地下工程防水出现超过设计等级标准的渗漏点,发现一点扣 1 分 , 累计扣分不超过 3分 ; ○桩身质量有ⅲ、ⅳ桩的,发现一根扣 2 分。 12 第 4 页 共 7 页 22 砌体工程 ○砌筑砂浆配合比试配,有机塑化剂等的掺入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项扣 1 分; ○不同种类砂浆的替代等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 ○砌筑砂浆标准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养护或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项扣 1分; ○小砌体的产品龄期小于 28 天,使用断裂小砌体的,发现一项扣 1 分; ○墙体转角处、交接处没有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没有按规定留成斜槎,抗震拉接筋 数量、埋入深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发现一项扣 1 分; ○预制构件制作质量、搁置长度有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项扣 1 分; ○砌体的组砌方式、灰缝饱满度等存在明显缺陷的,发现一项扣 1 分; ○填充墙砌体的组砌方式 、 灰缝饱满度 、 拉接筋设置等存在明显缺陷的,发现一项扣 1分; ○圈梁、构造柱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有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 分,累计扣分不超过 2 分; ○圈梁、构造柱混凝土出现露筋、蜂窝、孔洞等严重缺陷的,发现一处扣 分 , 累计扣分不超过 2 分; ○楼层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要求的,扣 1 分。 12 23 钢筋 混凝土 工程 ○混凝土中外加剂的掺用不符合要求的,扣 2 分; ○混凝土的配合比、计量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 1 分; ○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留置数量 、 养护环境 、 标识等有不符合的,发现一项扣 1 分; ○施工现场没有设置标准养护条件的,扣 2 分; ○混凝土出现露筋、蜂窝、孔洞等严重缺陷的,发现一处扣 分,累计扣分不超过 2分; ○钢筋代换、钢筋的品种、规格、级别、数量有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 分,累计扣分不超过 2 分; ○钢筋加工、连接、安装以及受力钢筋的位置有不符合要求,发现一起扣 分,累计扣分不超过 2 分; ○预应力钢筋张拉锚固 、 外露预应力钢筋的处理 、 锚具封闭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 分 , 累计扣分不超过 3 分 ; 12 第 5 页 共 7 页 24 钢结构工程 ○操作焊工未持证上岗的,发现一人次扣 1 分,累计扣分不超过 3 分; ○焊缝存在裂纹、焊瘤、焊缝厚度不足、表面气孔等缺陷的,发现一处扣 分,累计扣分不超过 3 分; ○没有按规定进行焊缝的无损探伤,扣 2 分; ○未按规定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抗滑移系数复验的,扣 2 分; ○涂料品种、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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