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合同修订版内容摘要:

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 有关环境保护、卫生及相关单位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 ,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 1%到 10%。 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 60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土地归还甲方使用。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 30 日内,租金按年支付,时间为每年 12 月份内以现金完成支付,由甲方开出收据给乙方,即 元 /年。 如逾期交纳租金在每年 12 月 31 日以后,乙方除应补交所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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