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一二级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未 纳入 2020 年湖北省高速公路规划的县(市),其境内的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每公里定额补助 500 万元,其它县(市)境内的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每公里补助 400 万元。 国省干线二级公路建设项目按路基每公里 20 万元、沥青路面每公里50 万元、水泥路面每公里 80 万元进行定额补助;县乡道中的二级公路建设项目按每公里 50 万元进行补助;二级公路中的桥梁、隧道等建设项目按概算额度进行补助。 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集,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第十二条 省 定额补助资金根据 工程进度 及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按同比到位的原则进行拨付。 省公路局对项目法人 申报的 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表及形象进度月报表审核 后, 拨付 定额补助资金。 地方 配套 资金 的 拨付按各地 自行规定的 工程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执行。 第十三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 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一 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的 资金 监督和 管理。 项目 建设过程中发现有违反 资金管理 规定的 , 省公路局 应 采取暂缓、停止资金拨付或 调整 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等 措施。 第十四条 项目法人必须按规定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并进行决算审计。 项目资金必须实行专项拨付、专项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4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十五条 一二级公路建设项目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 部 、省 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管理,择优选择建设队伍。 一级公路建设项目、二级公 路中总投资 5000 万元以上或技术复杂的桥隧建设项目的招标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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