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缤纷商业中心商铺租赁合同内容摘要:

擅自停业,每日需按当月租金的 10%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3乙方严重违反甲 方对该项目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乙方仍需缴纳所有费用,直到终止合同。 3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因需要召开的会议,有义务传播该项目统一的宣传广告资料,自觉维护项目的良好形象。 乙方需要在该物业公共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优惠让利和促销活动,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甲方制定的项目收费标准交纳费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 (若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的须由乙方负责 ) 方可进行。 甲方因换季、节假日或周年店庆所组织的活动,乙方需积极配合。 4乙方在合同签订、履行期间,不得对甲方或物业公司的职 员进行贿赂、送礼、吃请、旅游或色情服务等有违商业公平的行为。 若出现此类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处以乙方一年租金的违约金,并有权解约,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 第八章 合同的终止 4遇不可抗力原因或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到期,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乙方在终止之日起的当天,将该铺位交还甲方。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1)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规定日期开业逾期达 7天的; ( 2)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达 10 天的; (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业当月累计达 7天的; ( 4)乙方因纠纷、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查封等事由,当月内不能正常营业累计达 7 天; ( 5)乙方擅自改变该铺位的使用用途,改变经营范围; ( 6)乙方擅自将商铺对外出租、转让、抵押或进行其他处置; ( 7)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任何条款,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3天内仍未纠正的。 4 在铺位内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改正或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 4经营过程中有严重损坏甲方利益的行为; 4被国家有关部门作出查封、停止营业整顿或停止营 业等处罚的。 4乙方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如因以上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起的 当天将该铺位交还甲方,乙方所交各种押金及费用甲方有权全部不予退还,乙方还需补缴免租期内的租金。 如违约行为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如乙方支付的赔偿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单方将乙方铺内存放的货物进行留置或变卖,变卖款抵扣甲方损失;变卖款仍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装修、经营等各种损失。 第九章 场地交还 4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按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与甲方共同验收该铺位及其附属设施并签署交接单,如有损坏 (自然磨损者除外 )乙方须负责赔偿。 若该铺位在合同终止前 60天的现状至合同终止当日未发生变化(乙方的家具、装备、物件、物料、设备乙方可取走),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将该铺位以合同终止当日现状交还甲方。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搬离该铺位,均不得要求甲方偿还其所付出的任何必要费用(包括购买内装修、附属设施和各种设备等的费用),亦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搬迁费、腾退费等。 4乙方逾期交还该铺 位的,每日按月租金的 10%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逾期 7天,甲方有权自行收回该铺位。 如甲方决定自行收回该铺位,而该铺位内仍有乙方的任何可移动或不可移动的装饰、家具、装备、物件、物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则视为乙方放弃该物品之拥有权,甲方有权处置该物品,乙方对此无异议,并不可撤销地确认放弃就此向甲方追索的权利。 第十章 其他 50、若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则提交租赁物业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装修管理规定 》、《营运管理公约》、《物业管理公约》、《商户手册》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将依据附件有关内容执行。 5若甲方延迟交付商铺,则免租期及租期以实际交付商铺之日起相应顺延。 5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该业进行物业管理工作,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视同甲方行为。 5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协议是对《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内容的补充约定。 5双方均确认如上地址为文件、通知的收寄地址,如有变更,需书面通知对方。 一方按下列地址及联络人通过邮局 向另一方发出文件或通知,一旦向邮局交寄,即视为送达对方。 5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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