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建设局城市园林绿化社会化管护采购项目内容摘要:

19 20 21 都江堰市 城市园林绿地管护质量 标准 (试行 ) 为进一步加强 都江堰市 城市园林绿地管护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推进城市园林 管护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尽快达到绿化设计要求,形成绿化景观,特制定本标准。 第一部分 说明 第一条 都江堰市 城市园林绿 地 管护质量 标准 ,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 , 结合 都江堰市 城市园林绿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标准专用于 都江堰市 城市园林绿地管护。 第三条 本标准相关技术说明。 都江堰市 城市园林绿地管护范围: 都江堰市城市建成区 各 广场 、 节点绿地、道路绿地 (详见附表一)。 色块灌木特指用于 都江堰市 城市园林绿地中呈条带状或组团种植的彩叶或丰花灌木。 第二部分 管护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 浇水 土壤、水分、养分是植物生长必不可少的三个基本要素。 在土壤已经选 定的条件下,必须保证植物生长所需的水 分和养分,以利尽快达到绿化设计要求和景观效果。 浇水原则 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 (树木、花、草 )大小、季节、土壤干湿 程度确定。 须做到及时、适量、浇足浇遍、不遗漏地块和植株。 浇水量 根据不同植物种类、气候、季节和土壤干 湿 度确定,深度达根部、土壤不干涸为宜。 气候 特别干旱时,除浇足水外,还应增加叶面喷水保湿,减少蒸腾。 要求浇遍浇透 , 植物无枯萎现象。 浇水次数 开春后植物 生长期,须及时补充水分。 生长期应每天浇水,休眠期每半月或一月应浇一次,花卉草坪应按生长要求适时浇水。 年浇 透水次数不得 小 于: 乔木 6 次、灌木 24 次、色块灌木 30 次,花卉每天 1 次,草坪 18 次。 浇水时间集中于春、夏、秋末。 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或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无论是用水车喷 洒 或就近抽水灌溉,都必须随时满足浇水所用工具和机具运行良好。 最好采用漫灌式浇水。 土壤特别板结或泥沙过重水分难于渗透时,应先松土,草坪打孔再浇。 肉质根及球根植物浇水以土壤不干燥为度。 雨季应注意防涝排洪,清除积水。 第五条 冲洗降尘 保证绿地及乔木、花灌木、绿球、绿篱叶面整洁,无明显灰尘沉积。 要求叶面清洁、亮泽。 重点做好 乔木、花灌木、 绿球、绿篱的冲洗降尘工作,每天不得少于两次。 第六条 施 肥 肥料是提供植物生长所需养分的有效 途径 ,施肥工作 尤为重要。 施肥主要有基肥和追肥 植物休眠期内施基肥,以充分 腐 熟的有机肥最好。 追肥可用复合有机肥或化肥,花灌木在开花后,要施一次 以氮、 磷 、 钾为主的追肥。 施肥量 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状况、季节确定。 应量少次多,以不造成肥害为度, 同时满足植物对养分的需要 , 保持植物生长健壮。 施肥次数 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状况、季节确定。 基肥每年不少于一次,追肥每年不少于 2 次, 特别情况下如有特殊要求以及草坪或花卉应增加施肥次数。 新 栽 植物或根系伤植物,未愈合前不应施肥,草坪修剪三天后才能施肥。 施肥应均匀,基肥应充分 腐 熟埋入土中,化肥忌干施,应充分溶解后再施用,用量适当。 肥应结合松土、浇水进行。 施肥比例一定量化并作好记录。 第七条 病虫害防治 掌握植物病虫发生、发展规律,以防为主,以治为辅,将病虫控制和消灭在危害前,要求勤观察发现,及时防治。 正确掌握各种农药的药理作用,充分 阅读农药使用说明书,注意农药的使用,对症下药,配制准确,使用方法 正确。 混合 充分喷 洒 均匀,不造成药害。 防治及时、不拖不等。 农药应妥善保管,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强制 使用生态和环保型农药 , 严禁使用高毒性农药。 第八条 植物的修剪 修剪应根据植物的种类、习性、设计 意图、管护季节、景观效果进行,修剪后要求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 花繁叶茂的目的。 单株行道树枝下高以 米为宜。 修剪包括剥芽、去蘖、摘心摘 芽 、疏枝、短截、疏花疏果、整形、更冠等技术。 根据绿化设计要求以及不同植物种类正确选择修剪的技术方法,宜多疏少截。 修剪时间:落 叶乔木在休眠 期进行,常绿乔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灌木根据设计的景观造型要求及时进行。 修剪次数:乔木不能少于 1 次 /年,造型灌木不能少于 12 次 /年, 绿篱植物不能少于 20 次 /年, 色块灌木不能少于 20 次 /年。 夏季每月 3 次、冬季每月 1 次。 草坪修剪 :混播草坪高度应保持 6— 8cm,当草高超过 12cm 时必须进行修剪,最高不能超过 15cm,每年不能少于 24 次;台湾二号草坪应每年修剪不少于 2次,保证草坪平整 且无杂草;麦冬草坪应保证草坪内无杂草。 花灌木定型 修剪 分枝点以上树冠圆满,枝条分布均匀,生长健壮,花枝保留 3— 5 个,随 时消除侧枝、蘖芽。 球形灌木: 保证 球形 丰满,形状良好 ,徒长枝长度不能超过 10cm。 修剪后的球形大小控制在规划设计要求的范围内。 色块灌木 : 按要求的高度修剪,平面平整,边角整齐,绿篱式灌木观赏的三方应整齐。 对某种植物进行重度修剪或操作人员不能确定修剪尺度时须通知甲方人员并在其指导下进行。 修剪须按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同时须注意安全。 树木与架空线、地下管线、照明、交通及各种信号 标 志的关系与要求,应遵循《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松土、除草 松土 生长季节进行,用 钉钯或 窄 锄将土挖松,草坪应用打孔机或相应的农机具进行松土,每年不能少于 2 次。 除草 掌握“除早、除小、除了”原则 ,除草应尽量将草根除掉。 绿地内应随时保持无杂草,保证草坪的 纯净度达 96%以上。 必要时,在正确掌握和了解化学除草剂药理的前提下,也可使用化学除草。 但应先试验、后 使用,避免造成药害。 第十条 补栽 因自然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死亡的植物,经乙方提出补栽计划、甲方签证,方可进行补栽。 补栽应按设计方案使用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补栽的苗木与已成形的苗木乔木胸径相差 不能超过 ,灌木高度相 差不能超过 5CM,色块灌木高度相差不得超过 10CM。 补栽须及时,不得拖延,原则上自行确定补栽时间,当工程管理部门通知补栽时不得超过二周时间。 补栽的植物须精心管理,保证成活,尽快达到同种植物标准。 草坪补栽不得有秃斑现象。 第十一条 支柱、扶正 城市园林绿地因土层、风力、人力因素造成损坏较大,难免造成树木倾斜和倒 伏 ,扶正和支柱非常重要。 行道树倾斜度达到 1015176。 ,必须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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