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索赔流程处理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通知单”传递给供应商,可以现场转交,也可以传真。 7. 接受供应商的异议 供应商在收到“质量索赔通知单”,如有异议必需在七日内给予回复(七日内无回复则视为认同)到我公司配套部,配套部将有异议的回执,转交给品质部 的 “ 不合格品处理专责人 ”(可能有的供应商会直接将异议给品质部,则同样转交给 “ 不合格品处理专责人 ”),以便判定下一流程。 异议判定 品质部 的 “ 不合格品处理专责人 ”动态浏览申请,自申请输出日 德信诚培训网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 好好学习社区 期七日后,即时判定流程,如供应商对索赔有异议,则将异议回执作为附件上传到 OA 的“质量索赔通知单”的附件信息中,流程将会再转品质部经理复审及公司领导 确认后再到下一步“财务执行”,否则(即供应商对索赔无异议),则直接到下一步“财务执行”。 复审 品质部经理对供应商提出的索赔异议,进行复审,提出同意与否的意见 公司领导确认 /技术副总对供应商提出的索赔异议,作出最后的确认意见。 “同意”则流程将转至品质部 的 “ 不合格品处理专责人 ”处修改申请;“不同意”流程则直接到下一步 “财务执行”。 修改“质量索赔通知单” 品质部 的 “ 不合格品处理专责人 ”按照“异议”意见,修改索赔内容或金额。 单据确认 总经办 /技术副总对修改的单据在 OA 中重新确认,以防误操作。 8. 传阅品质部经理初审否定的索赔单; 最终执行单据打印输出和分发 品质部的 “ 不合格品处理专责人 ” 对品质部经理初审否定的索赔单发送传阅给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技术部、配套部经理知晓。 品质部的 “ 不合格品处理专责人 ”将最后确认的“质量索赔通知单”进行打印输出,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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