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内容摘要:

的瓶坯重量不足、瓶口缺陷、瓶坯色泽不正、瓶坯粘附油污、瓶坯带有不可接受的杂质的,瓶 坯 发白、积料、厚薄不均、偏心、渗漏、 带有外来杂质等质量问题未检出或停机调整 而流入下道工序 者, 或以上质量问题被品控员发现而没有进行有效地纠正的, 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罚款 20~ 200 元。 2. 吹瓶机吹出的瓶子出现瓶口缺陷的,瓶子发白、积料、厚薄不均、偏心、渗漏、瓶子粘附油污、瓶子带有外来杂质等质量问题,未检出或停机调整 而流入下道工序者 , 或以上质量问题被品控员发现而没有进行有效地纠正的, 发现一次罚款 20~ 200元。 7 共 16 页 第 7 页 序号 70 文件编号: HYKFBGZD2020200 修改状态: 0 签发: 3. 不按规定要求盛放掉下空气输送带的瓶子者,不按规定要求将瓶子放入空气输送带的,放入空气输送带的瓶子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发现一次罚款 10~ 30 元。 4. 因空气输送带不洁净 影响瓶子杀菌质量者,发现一次罚款 20~ 50 元。 、瓶子的操作人员的手不洁净或有油污者,发现一次罚款 10元。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质量记录的,不按作业规范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的,发现一次罚款 20~ 50 元 . 7. 生产完成后 剩余切片不妥善包扎处理 , 导致 使用切片不符合卫生质量 要求 的,发现 一次罚款 20 元。 8. 空气输送带上 风机 过滤器的过滤网不及时 清洗更换影响 送 风 质量者,对检查 时 当班处以 20~ 100 元罚款。 八、灭菌工序 质量考核细则 灭 菌的,清洗后不进行清洗液残留 和清洗效果 检测 , 或存在清洗液残留 以及清洗不彻底 而进入 生产 程序的,发现一次罚款 30~ 50 元。 2. 料液 灭 菌管道及泵渗漏、阀组渗漏、背压异常 未 及时发现 ,或发现后未及时 报告的,发现一次罚款 20~ 100 元。 3. 生产时 不按规定要求对设备参数进行检查记录的, 或者 记录 弄虚作假 不真实、不全面, 随意涂改, 发现一次 罚款 10 元。 ,按产品配方要求设定灭 菌 产品的预热温度、均质压力、脱气真容度、灭菌温度、时间、物料流量等,不按要求设定,或设备运行过程工艺参数偏离设定值上下限而不调整的,发现一项罚款 20~ 100 元。 5. 进料 (料顶水) 时排 出 料 液 折光应达到配方规定的中间值,方可进入生产程序,不按规定要求进行进 料的,发现一次罚款 50~ 100 元。 应时刻关注产品的流量及灭菌温度;流量、温度偏离关键限值应立即 进行调整, 并对调整期间的产品进行标识管制, 灭菌参数符合 要求后方可继续生产,违者每项 对责任人 罚款 50~ 100 元。 、 碱时必须穿 戴好 防护用具,配 制 时应两人以上操作, 时刻。 注意做好安全防护。 违者每项罚责任人 10 元。 配制 的 清洗液浓度 经 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 , 而 拒绝进行调整 , 或者清洗时 清洗液的有效浓度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而不再进行重新清洗的, 发现一次罚款 10 元。 8 灭菌工序操作工 生产过程应每半小时抽检一次产品的 感官指标 及折光 和 总酸,并 8 共 16 页 第 8 页 序号 71 文件编号: HYKFBGZD2020201 修改状态: 0 签发: 把结果 记录 在“灭 菌机运行记录表”上,违者每项罚责任人 20~ 50 元。 操作人员应随时保持所辖区域地面、墙壁及设备的卫生,设备卫生采用白手套管理,设备表面用手套擦试后如粘有油污、污垢 以及灰尘 ,每项罚责任人 10~50 元。 地面上有糖渍、油污 、废 弃物 等每项罚责任人 10~ 50 元。 ,不得挂晾擦试设备的抹布,违者每项罚责任人 10 元。 九、灌装工序质量考核细则 ,生产前认真检查各仪器仪表的 显 示值是否符合要求,方可开机生产,不按要求操作,每次罚款 30~ 100 元。 2.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设备清洗、杀菌的,发现一次罚款 50~ 100 元。 3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艺参数检查的,不能定期检查产品质量(净含量、扭力、折光、封合、 感官 等)的,发现一次罚款 20~ 100 元。 4. 不按规范要求及时、认真、详细填写质量记录的,记录不真实、不全面 严重 缺项的,发现一次罚款 10 元。 操作参数偏离工艺卡规定范围而不调整的,发现一次处罚10~ 100 元。 5. PET 生产出现卡瓶不及时调整的,瓶口、瓶颈被卡坏而没有及时拣出流入下 工序装箱的,瓶子掉在三位一体机内长时间堆积不及时清理 (超过 4h) 的,发现一次罚款 10~ 30 元。 6. PET 不按模具更换流程进行 磨具更换 操作的,不对模具进行清洁的,发现一次罚款 50~ 100 元。 PET 瓶,空瓶存放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其它 PET 产品严禁使用回收瓶,违者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20~ 50 元。 10 分钟后必须 及时 清理 ,料液 进行 回收,废弃包材放入专用垃圾袋中 集中送到垃圾储存处 ,地面 打扫 干净, 否则 罚责任人 10~ 30 元。 ,折光低、料液异常 等, 在正常监控频次内而未能检出,每发生一次,按损失大小, 罚 责任人 20~ 100 元;造成质量事故的, 罚生产班组实际损失费用的 20%50%不等(具体见 二 .4 执行), 返工 产品不计入班计件考核。 ,认真填写设备点检表, 生产过程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汇报给车间班长及过程品控人员,查找发生原因并做好记录,自己不能解决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抢修,严禁设备带病工作,违者每次罚责任人 30~100 元。 9 共 16 页 第 9 页 序号 72 文件编号: HYKFBGZD2020202 修改状态: 0 签发: 、墙壁及设备的卫生,设备卫生采用白手套管理,设备表面用手套擦试后如粘有油污、污垢 等 罚责任人 10 元。 地面上有糖渍、油污、废 弃物 等每项罚责任人 10~ 50 元。 、无积水,产品管道无渗漏,违者每项罚责任人 10~50 元。 ,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产品在链条上严重磨损的,发现一次, 处罚 责任人 20~ 50 元。 ,必须放在托盘上或周转篮里,严禁把产品直接放在地上,违者每 次处罚 责任人 10~ 50 元。 ,操作人员应统计所用包材、纸卷、 PET 切片、标签、瓶 坯 、瓶盖、料液 、易拉罐 的损失情况, 统计出本岗位不良品的数量, 并认真做好记录,违者罚每项责任人 10~ 50 元。 十 、后工序质量卫生考核细则 1. 灌装后的 高(斜) 盖产品、净含量不够的产品、贴管 (盖)或喷码不良的产品、贴标不良产品, 没有及时被拣出流入下工序,由下工序人员发现的,每发现一瓶(包),对前工序人员罚款 2 元, 同时 奖励发现人员 1 元;由品控人员或其 他 管理人员发现的,每发现一瓶(包),罚前工序人员 5 元、后检人员罚款 10 元。 能及时发现而流到下道工序,被下工序发现的处罚灌装工序操作员工 10 元 /包,同时奖励后工序发现人员 5 元 /包;未发现导致进入仓库在仓库发现,处罚灌装工序操作员工 20 元 /包,后工序相关检验岗位处罚 10 元 /包 /人;包材接头流入市场导致市场退货 (投诉) 的,处罚灌装工序操作员工 30 元 /包,后工序相关检验岗位处罚 15 元 /包 /人。 (少)包(瓶),在仓库发现的处罚 包装岗位责任人 20 元 /包(瓶),处罚码垛岗位责任人 10 元 /包(瓶),同时奖励发现人员 10 元 /包(瓶);流入市场导致市场投诉和 退货的,处罚包装岗位责任人 40 元 /包(瓶),处罚码垛岗位责任人 20 元 /包(瓶), 处罚装卸人员 20 元 /包(瓶)。 、客户退货,属生产原因造成的,依据下列标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利乐 250ml 产品 2 元 /包,利乐 1L 果肉 产品 5 元 /包, 利乐 1L100%产品 10 元/包, PET 纯净水产品 2 元 /瓶, PET 加汽产品 3 元 /瓶 , 易拉罐产品 3 元 /罐, 损失包装箱由各班组承担;不属生产原因,有工厂其他部门造成的,依据以上处罚标准对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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