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综合规划暨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会议典型材料之四内容摘要:

单位执收资金 69 万元缴入专户,加强了财政的管理。 推行综合财政预算。 以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为平台,在确保所有财政性资金进入财政管理的基础上,遵循 “ 还所有权于国家,还使用权于政府,还管理权于财政 ” 的原则,全面推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 今年我县对县直各 单位的预算内、预算外以及其它收支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一安排的办法编制了综合财政计划,有效地防治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发生。 对单位的支出编制,按照 “ 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收支平衡 ” 的原则,对核定的基数内支出由财政按计划和进度拨付,超计划部分,由单位报政府批准后,财政部门拨付,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为今后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奠定了基础。 (三)改革取得的成效 三年来的实践证明了我县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是成功的。 与原来预算外资金管理模式相比,我们认为现行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具有更多的优越性, 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了财政职能。 首先,理顺了财政收入及分配关系。 通过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一方面在原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基础上,将国有资源收入、罚没收入、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入等其他财政性资金都并入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另一方面,通过综合财政计划和部门预算,将非税收入不仅当作财政性资金,而且作为财政收入参与财政体制分配,实现了较完整的财政预算。 其次,加强了财政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通过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将中央、省部批准征收的各种专项资金、附加等收入,统一纳入财政 “ 笼子 ” ,实行专款专户 ,防止了资金被坐支、挪用和损失浪费,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是推进和深化了财政体制改革。 首先,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带动了财政内部改革。 过去,财政内部对非税收入存在多头、交叉管理和执行政策过程中不平衡、不协调的现象。 通过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设立了非税收入的专门管理机构,将非税收入的管理职能从财政内部其他部门剥离出来,实现了集中规范管理,理顺了财政内部管理关系,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其次,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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