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3.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 ( 1)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 2)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提报。 ( 3)客户投诉处理的联系。 ( 4)处理方式的拟定及责任归属的判定。 ( 5)客户投诉改善案的提出、办理、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 6)协助有关部门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 7)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应的意见提报及有关部门的追踪改善。 4.制造部门: ( 1)针对客户投诉内容详细调查,并拟定 处理对策及执行检查。 ( 2)提报生产单位、机班别、生产人员及生产日期。 第六条 客户投诉处理表编号原则 1.客户投诉处理的编号原则:年度()月份()流水编号()。 2.编号以年度月份为时间单位。 第七条 客户反应调查及处理 1.业务部人员接到客户反应产品异常时,应立即查明该异常(编号、料号、交运日期、数量、不良数量)、客户要求,并即填具“客户抱怨处理表”,连同异常样品签注意见后送总经理室办理。 若客户要求退(换)货数量因客户尚在加工中而无法确定时,应于“客户要求” 栏注明:“客户加工中未确定”。 2.客户投诉案件若需会勘者,业务部门在未填立“客户抱怨处理单”前为应客户需求及确保处理时效,业务人员应立即反应质量管理部人员(或制造部品保组),会同制造部门人员共同前往处理,若质量管理部人员无法及时前往时由总经理指派有关人员前往处理,并 4 于处理后向总经理报告。 3.为及时了解客户反应异常内容及处理情况,由质量管理部或有关人员于调查处理后3 日内提出报告呈总经理批示。 4.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接到业务部门的“客户抱怨处理表”后即编列客户投诉编号,并登记于“客户抱怨案件登记追踪表”后,送质量管理部追查分析原因及判定责任归属部门,送生产单位分析异常原因并拟定处理对策,并送经理室批示意见,另依异常状况送研发部提示意见,再送回总经理室查核后送回业务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再送总经理室综合意见后,依核决权限呈核再送回业务部依批示处理。 5.业务人员收到总经理室送回的“客户抱怨处理表”时,应立即向客户说明、交涉,并将处理结果填入表中,呈主管核阅后送回总经理室。 6.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接到业 务部填具交涉结果的“客户抱怨处理表”后,应于一日内就业务与工厂的意见加以分析作成综合意见,依据核决权限分送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决。 7.判定责任归属,若属我方质量问题应另拟定处理方式,改善方法是否需列入追踪(人为疏忽免列案追踪)作明确的判定,并依“客户投诉损失金额核算基准”及“客户投诉罚扣判定基准”拟定责任部门损失金额、个人惩处种类,呈主管批示后,依罚扣标准办理,若涉及行政处分则依“客户投诉行政处理原则”办理。 8.经核签结案的“客户抱怨处理表”第一联质量管理部存,第二联制造部门存,第三联送业务部 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会计科存,第五联总经理室存。 9.“客户抱怨处理表”经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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