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稽查管理标准题库内容摘要:

业管理部门,一份存档。 2稽查工作结束后填写《营销稽查工作记录》。 若发现营业责任事故与差错及违纪违法的行为,应按照《湖北省电力公司对违反电力营销管理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办法》、《湖北省电力公司营业工作责任事故与差错管理规定》办理。 3稽查减容、暂停、暂换业 务应符合《供电营业规则》和《湖北省电力公司基本电费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电价及基本电费的收取是否正确。 3应按照《湖北省电力公司抄表日程管理规定》合理编排抄表日程,抄表日程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 3应制订抄表跟踪制度,对抄表质量定期和不定期抽查。 3计量装置准确等级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 3负责故障抢修的责任单位或人员到达现场时间规定为:城区为 40 分钟,农村为 85 分钟,边远山区为 120分钟。 3对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处理及差错的电量计算时,业务工作单应完整正确地 记录故障原因、电能表码和故障处理结论。 3供有电合同应按照湖北省电力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分级受理权限管理。 3供用电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对客户实际情况与合同条款一致性进行跟踪检查。 3从事电力营销工作的单位或职工,因违反电力营销管理有关规定、业务流程或因工作失职和服务质量 低劣,造成经济损失,影响营业工作质量,损害企业声誉或损害客户利益的,依据情节认定为营业工作责任事故与差错。 对发生的营业工作责任事故,必须严肃对待,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查不出不放过;责任者不 受到教育和不制定可靠防范措施不放过。 4因工作失职,造成营业工作责任事故,视其情节,给予主要责任人警告及以上,记过及以下处分,罚款 100元,关联责任人警告及以上处分。 4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营业工作责任事故,视其情节,给予主要责任人记过及以上,撤职及以下处分,罚款 200元,关联责任人记大过及以下处分,罚款 100元。 4对隐瞒营业工作责任事故,视其情节,给予主要责任人记过及以上,撤职及以下处分,罚款 200 元,关联责任人记大过及以下处分,罚款 100元。 4对违反电力营销管理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应本着以事实、证据为基础,慎重处理的原则,由营销稽查部门根据稽查结果,提出稽查处理意见建议书。 4各级电力营销稽查组织,应建立健全,制定三不放过,做到工作目标任务明确。 每季度向单位分管领导和上级稽查部门报送本级及以下稽查组织完成的工作情况,并按统一报表格式按月逐级汇总上报。 4电力营销稽查人员应加强对营业工作差错和责任事故的考核管理,重大营业责任事故应按相关规定和供电营业区的原则及时处理,并据实填报《营业工作责任事故报表》,严禁隐瞒不报。 4用电报装及业务变更稽查适用于湖北省电力公司内的用电报 装及业务变更业务稽查。 抄表工作执行定期轮换制,要求抄表轮换至少一年一次。 4电能计量业务稽查业务是指有关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检定、安装运行、现场校准、更换、故障处理以及差错电量的计算所涉及的工作内容的稽查。 4用电检查稽查是指有关对用电客户的受 (送 )电设备运行及电力使用情况依法进行用电检查工作程序、工作质量的稽查。 50、客户咨询、查询的问题是否在规定时限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是非题: (共 40题 ) 计费电能表不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损耗和线路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 计费电能表 装置尽量靠近用户资产分界点;电能表和电流互感器尽量靠近装设。 (√) 两部制电价中基本电价最大需量的计算是以用户在 15分钟内月平均最大负荷为依据。 (√) 基本电费不实行峰、非峰谷、谷时段分时电价。 (√) 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表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日止。 () 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退补电费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 用户申请暂换因受电变压器故障而无相同变压器替代,临时更换大容 量变压器审批使用时间: 10 千伏及以下的不超过三个月。 () 两部制电价的用户,擅自启用暂停或已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补交该设备容量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二倍补交基本电费的违约电费。 (√)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高压双电源用户申请用电,最长期限不超过三个月书面通知用户。 ()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低压电力用户申请用电,最长期限不超过 10天书面通知用户。 (√) 1用户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起计收。 (√) 1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供电条件的低压用户,装表时间不超过 5 天。 () 1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具备条件的高压用户,装表时间不超过 10天。 () 1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 6 个月,逾期注销。 () 1用电客户拒绝签订或修订供用电合同,应按照有关程序终止供电。 (√) 1按照供用电合同文本的适用范围签订不同类别的供用电合同。 (√) 1实收电费金额是否与开据的收费发票相符,收费差错率应不大于 ﹪。 () 1审核后的电量电 费是否正确,其审核差错率应为零。 () 1电量电费审核要求计费清单与抄表日报数据应相符。 (√) 业务变更客户办理手续时应结清电费债务。 (√) 2照明客户实抄率 ≥98%,动力客户实抄率为 ≥99%。 () 2抄表日程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 (√) 2因工作失职,出现整册的收费单据漏盖收费专章或被他人盗盖收费专章者认定为营业差错。 () 2供用电合同必须应用计算机进行管理。 (√) 2电力营销稽查人员对稽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无权下 达《营销稽查整改通知书》,取期整改。 () 2对查获的违约用电、窃电行为,按规定处理后所收取的违约使用电费,必须全额并入营业外收入,由财务部门按相关科目进行核算。 (√) 2因工作失职造成电力营销信息系统大量数据丢失、网络瘫痪,硬件设备损坏,情节特别严重者,视为营业工作责任事故。 () 2稽查部门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为举报人保密。 (√) 2电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者认定为营业差错。 () 所有电力营销稽查收入必须列入各单位多经收入。 () 3各级稽查组织对上级交办、其它部门移送和举报的案件应认真受理,不得推诿。 不属于本部门查处的案件,不需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对举报的案件,要为举报人保密。 () 3用电报装及业务变更稽查是对用电报装及业务变更全过程进行质量跟踪监督、检查业务的稽查。 (√) 3受理客户新装和增容申请的次日应出具工作单,对高压客户自受理用电需求申请后 3 天内应进行现场勘查工作。 () 3受理客户新装和增容申请的高压单电源客户供电方案的答复时间自受理用电需求申请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 3已竣工验收合格并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客户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 (√) 3暂拆、销户业务是否自收到客户申请之日起,高压业务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低压业务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 3分户、并户、改压业务是否自收到客户申请之日起,低压业务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高压业务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 3供用电合同管理稽查的业务内容是指有关供用电合同的签约、续签、变更、终止业务以及供用电合同履行情况的稽查。 (√) 3客户服务稽查适用于湖北省电力公司供电营业区内的 95598客户服务业务稽查。 (√) 供电营业区内的用电客户应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 (√) 改错题: (共 16题 ) 电力营销稽查部门,只受本单位分管领导的领导。 受本单位分管领导和上级稽查组织的双重领导 对用电量为零的客户及用电异常情况应责成抄表人员注明原因,可以不须在计费清单上签字认可。 必须 抄表员执行定期轮换制,至少每半年轮换一次。 一年 电力营销稽查人员须取得省电力公司统一颁发的《营销管理岗位合格证》。 用电检查证 客户咨询、查询问题应在规定时 限 3 个工作日内答复。 5 个 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定期分析本单位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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