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内容摘要:

死亡病例,对死因有异议者,科室必须动员死者家属进行尸检,以明确死因,家属拒绝尸检的,应做好文字记录 并要求家属签字。 医疗事故责任人的确认及处理:凡因违反本规定第六条导致医疗事故的直接当事人为医疗事故责任人,由发生科室负责人确认后报院长,承担经济赔偿并上报卫生局。 对因技术性原因难以确定的,由发生科室报院长,组织院内鉴定并确认责任人及责任大小;两人以上(含两人)造成的医疗事故,按其责任大小序列,承担经济赔偿,视情况上报卫生局。 八、赔偿金额技术因素医院承担 60%,责任因素医院承担 10%,其余按当事人(直接承担人)、科主任(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连带责任人)、院长(全面领导责任人)递减承担。 医疗登记 、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住院部 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入院登记 等 ,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 接诊、 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 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 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 院长 审阅后,报 县 卫生 局。 职工在职继续教育制度 为了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培养和造就人才,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对在职教育作如下规定: 参加上级学术活动 短期学术活动,参与者必须发表市级以上论文,经业务院长同意报院长审批。 根据需要,医院可选派人员参加重要学术活动,凡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回院后必须进行院内讲课。 费用按医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专业进修 实行各科人员 轮 流 进修制度,每年度由医院统一计划,确定科目,并由医院与接收单位联系。 进修培训人员按规定接受上级医院的业务培训与考试,回院后必须进行院内讲课。 进修 费用学习费用按医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在职继续医学教育 鼓励职工参加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取得医学文凭并按规定完成院内讲课。 学习费用按医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院内轮流讲课 实行院内全员讲课,每月 12 次,并给予授课者每次 元补助,无故旷课者 元处罚。 总值班制度 总值班由院领导和主要骨干参加,负责处理非上班时间及节假日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值班员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妥善处理问题。 负责非上班时间的各项接待工作,作好上级及有关单位的电话记录,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 在值班时间内组织院内外紧急会诊和抢救。 负责处理院内有关临时事宜,协调门诊、病房、部门之间的关系。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对科室反映及发生的有关情况应详细作好记录,认真作好交接班。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填好值班日志,重大事情或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院长。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将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记录存档,还要将签发出去的医学证明按规定统一登记 ,并有新生儿父母的领证签名。 二、 报废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自行销毁,应定期交回发证单位,做到证、孩相符。 三、 应将领发时间、数量、证件编号等逐一登记,领发人均应签名,做到手续清楚。 四、 领证、打证、使用专用章三项工作,不得集中在一个科室或个人。 产科负责打证,领取证件及专用章管理均应由法人指定的、院办主管业务工作人员专人负责。 如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后果,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单位法人及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健康教育与卫生宣传 健教工作要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每月有各种宣传、年度有 总结。 门诊坚持诊前教育,墙上卫生宣传资料经常更换,卫生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并做到有资料可查。 病房每月更换一期卫生板报,并留底备查。 《大众卫生报》坚持订阅到病房,并经常组织读报活动。 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的节日下村进行议诊健教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卫生院在老百姓认同感。 第三篇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 )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身 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 其他科室 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 室 治疗。 、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院 ,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 业务副院长 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二、查房制度 (一) 共性要求 对住院患者要有固定医师负责,实行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副主任)医师三级负责制。 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上级医师查房,下级医师必须参加。 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 1 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 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每日至少查房 3次。 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 如病历、 X 线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要自上而上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 经治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下达指示。 对疑难、危重等特殊 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副主任)医师查看患者,协助处理。 护理查房每周进行 1次,由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检查护理质量,结合实际数学,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二)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 1或 2次,常规安排在每周二、周四上午。 参加人员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护士长、责任护士以及有关人员。 查房程序:由主任(副主任)医师带邻巡视所有病房本专业患者,对重点患者进行床旁问诊和查体,由经治 医师报告病历,介绍病情,最后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明确诊断并制定治疗方案。 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危重患者和审查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和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和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和护理的意见;对下级医师、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进行必要的教学和培训工作;定期做学术讲座,介绍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新进展和新成果。 由经治医师在病历上对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意见做相应记录,各级医师对主任(副主任)医师的查房指示要认真执行并及时反馈。 (三)查房规范 科主任查房规 范 ①科主任每周查房 1次,常规安排在每周三或周五上午。 ②参加人员包括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护士长、责任护士以及有关人员。 ③查房程序:由科主任带领巡视病房,对重点患者进行床旁问诊和查体,随事集中进行讨论。 讨论首先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介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再由各级医师对有关问题发表意见,进行充分的讨论;最后由科主任总结,对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做出明确的指示,并在病历中科主任查房意见上做记录和签字。 ④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危重患者 和审查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和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和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和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定期做学术讲座,介绍本学科的新进展和本科室的科研成果。 ⑤由病房组长或指定医师对科主任查房做查房记录并存档,经治医师在病历上做相应记录,各级医师对科主任查房指示要认真执行并及时反馈。 主治医师查房规范 ①主治医师查房每日 1次。 ②参加人员包括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 ③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病房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不明、治疗效 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治疗效果,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④主治医师对危重、疑难患者和遇到重大问题时(如决定患者会诊、转院、出院等)应该及时向业务院长报告、请示、汇报。 ⑤由经治医师在病历上对主治医师查房意见做相应记录。 ⑥主治医师参加交代病情及手术签字。 住院医师查房规范 ①住院医师查房每日 2次,上、下午各 1 次,对危重患者 24 小时随时查房。 ②住院医师查房应该全面巡视所管患者,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后患者,分析各项检查结果,下达当日的 治疗检查医嘱并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要了解患者的思想情况,做必要的解释和安慰等思想工作。 ③住院医师应该在病历上及时记录,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患者病情变化,对特殊观察重症患者应该 24 小时内随时查房并在下班前向值班医师交班。 ④上级医师查房前,住院医师应该做好准备,如病历、X 线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和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 ⑤住院医师应该及时在病历上记录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并认真执行及时反馈。 节假日查房规范 ①节假日查房每日 2次,分别在上午 8: 00 和下午 4:00。 ②参加人员包括:三线主任 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二线主治医师、一线住院或进修医师和值班实习医师以及值班护士。 ③值班医师要坚守岗位,与科主任或业务院长保持联系畅通,随叫随到。 ④查房时应巡视病房所有患者。 对手术后和疑难、危重以及急诊收入的患者要重点检查和讨论,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对需要手术的患者应立即急诊手术。 ⑤对诊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科主任和业务副院长。 行政查房规范:院领导及各职能科室负责,可有计划地定期参加各科查房,检查了解患者治疗情况和临床工作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一般周一、周六查房一次。 三、医嘱制 度 常规医嘱一般在上午上班后 2小时内开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业务查房前,经治医师应提前开出医嘱,要求层次分明,字迹清楚,整理和转抄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 如需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书写“取消”字样并签名。 开临时医嘱应向护理人员交代清楚,医嘱按时执行。 开写者和执行者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医师开写医嘱后应复查一遍,护理人员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每项医嘱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一般情况下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但 对紧急抢救和手术中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护理人员应复诵一遍,并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事 后医师及时补开医嘱。 每项医嘱一般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每班护理人员应认真查对上一班的医嘱,护士长每周总查对 1 次。 整理医嘱、转抄医嘱后,必须经另一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手术后、分娩后,要停止术前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执行单上。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认真交班,并在护理值班记录上注明。 医师无医嘱时,护理人员一般不得给患者做对症处理。 如遇抢救危急患者而医师不在,护理人员可针对病情给予必要的处理,做好记录,及时向医师报告。 四、会诊制度 ,应 及时申请会诊。 :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 报科主任,业务院长 同意并参加。 应邀医师一般要在 半 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一般急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单上注明 “ 急 ” 字,应邀科室应在一小时内派医师前往。 病情特别紧急可先用电话邀请,后补填会诊单,或在会诊单上注明 “ 特急 ” 二字,应邀科室必须立即派医师前往 (20分钟内到达 ),不得延误。 :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 业务院长 同意 ,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由申请方科主任主持,必要时也可由申请方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 院内 、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会诊人员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分级护理制度 一、住院患者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 Ⅰ 、 Ⅱ 、 Ⅲ 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 护理人员要在患者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识。 二、 特别护理 :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患者。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 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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