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基本常识100问内容摘要:

假”或“停工”,无疑剥夺了劳动者 的工作权利,让劳动者失去赖以工作的基本条件,因此可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 4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两种表现形式:( 1)未及时发放工资。 ( 2)未足额发放工资。 4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解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 益,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解答: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提出 解除 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解答: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主观表现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即:  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 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 劳动者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用人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 以欺诈、威胁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 用人单位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 者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未能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劳动者提供虚假材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解答: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通过虚假资料(例如假文凭、假证件、假就业经历等)骗取用人单位信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用人单位发现,用人单位则完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视为违约。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欲以上述理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4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 解答: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 是,当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 动合同时,其前提必须为该“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提前 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是合法、有效,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的。 50、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解答: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因劳动者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的“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应通过规章制度进行书面形式量化,比如达到 10000 元则为“重大损害”,方可以作为“重大损害”的 标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否则,一旦劳动者持有异议,裁判者可能会因无相关依据而导致对损害程度产生不同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影响到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理的裁判。 5职工严重违纪时,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可以被解除吗 ? 解答:一些职工认为,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就等于进了“保险箱”,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高枕无忧干到退休了,这是错误的想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因此,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职工也要 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一旦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样会被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5违反公司规章,情节轻微能被“炒”吗。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有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像“上班时间看书”等从一般生活常识判断不是严重违纪行为,除非公司在规章制度上明确规定上班时间看书属严重违纪行为,否则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者被判刑,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人非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为有罪。 因此,用人单位欲以上述理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时,需要有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存在,比如,劳动者已被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有罪。 需要说明的是,当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并不等于是自动解除或必须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权在于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终止 5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解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 ,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 因约定条件出现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答: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5企业破产或倒闭,单位需支付经 济补偿吗。 解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不能终止。 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用人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 ;  在本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 在本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辞而别应承担什么责任。 解答: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不辞而别属于违约,即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活、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赔偿费用。 而且用人单位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赔偿损失。 补偿金 5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 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解答: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 除 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与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  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60、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解答: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 46 条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6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支付经济补偿吗。 解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向劳动 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见,即使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由劳动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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