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新内容摘要:

“无形资产 ”等 明细账进行核算。 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①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项目 无形资产 —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② 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 借:在建工程 —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 —项目 贷:在建工程 —项目 8 ③ 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 ,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管理费用 —研发支出 —项目 —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3.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故终止、撤消或项目未 通过验收而收回部分或全部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 借:专项应付款 —项目 —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 —项目 —市、县配套 资本公积 —拨款转入 —项目 贷:银行存款 4. 项目完成验收后,如有结余资金,分两种情况处理: (1) 经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留单位继续使用: 借:专项应付款 —项目 —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 —项目 —市、县配套 贷:资本公积 —拨款转入 —项目 (2) 按规定上交部分: 借:专项应付款 —项目 —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 —项目 —市、 县配套 贷:银行存款 5.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出售、转让用财政科技拨款经费购置的设备、无形资产,应报省科技和财政管理部门批准,处理所得资金按规定上交: 9 借:资本公积 —拨款转入 —项目 贷:银行存款 B、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核算: 1. 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级财政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项目 —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 —项目 —市、县配套 2. 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按财政拨款、自筹科研经费分别进行核算: (1) 财政拨款部分 ① 购 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 借:固定资产 —项目 无形资产 —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时: 借:研发支出 —项目 —折旧 贷:累计折旧无形资产 ② 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 借:在建工程 —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 —项目 10 贷:在建工程 —项目 借:研发支出 —项目 贷:累计折旧 ③ 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 ,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研发支出 —项目 —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④ 年末或项目完成时,针对研发项目是否形成无形资产,分别结转。 未形成无形资产: 借:管理费用 —研发支出 —项目 贷:研发支出 —项目 —费 并结转相应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项目 —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 —项目 —市、县配套 贷:营业外收入 —项目 形成无形资产的: 借:无形资产 —资产 贷:研发支出 —项目 —费 形成无形资产后摊销的会计处理比照固定资产折旧。 对应上述研发支出按照会计期间结转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项目 —省科技厅拨款 11 递延收益 —项 目 —市、县配套 贷:营业外收入 —项目 (2) 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 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应分科研项目在 “研发支出 ”、 “管理费用 ”、 “在建工程 ”、 “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等明细账进行核算。 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① 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 借:固定资产 —项目 无形资产 —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② 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 ,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研发支出 —项目 —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针对研发项目是否形成无形资产,分别 结转: 未形成无形资产: 借:管理费用 —研发支出 —项目 贷:研发支出 —项目 —费 形成无形资产的: 借:无形资产 —资产 贷:研发支出 —项目 —费 12 3.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故终止、撤消或项目未通过验收,收回部分或全部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 借:递延收益 —项目 —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 —项目 —市、县配套 营业外收入 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4. 项目完成验收后,如有结余资金,分两种情况处理: ① 经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留单位继续使用: 借:递延收益 —项目 —省 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 —项目 —市、县配套 贷:营业外收入 —项目 ② 按规定上交部分: 借:递延收益 —项目 —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 —项目 —市、县配套 贷:银行存款 5.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出售、转让用财政经费购置的设备、无形资产,应报省科技和财政管理部门批准,处理所得资金按规定上交: ① 处理所得资金大于资产净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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