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自来水公司抄表收费计件管理资料汇集内容摘要:

(未用水)为 元 /块。 三类区域是指城北收费班的范围。 公表单价为 元 /块,户表单价为 元 /块; 公表抄表数为零的(未用水)为 2 元 /块; 户表抄表数为零的(未用水)为 元 /块。 四类区域是指江龙滩以东、孙水河以南、长城机械厂这三个范围。 公表单价为 元 /块,户表单价为 元 /块; 公表抄表数为零的(未用水)为 2 元 /块; 户表抄表数为零的(未用水)为 元 /块。 今后新表区域类别的划分,由当时参加验收的人员确定,填写在验收单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进 入计件工资。 四、其他事项: 计件工资及应发工资的核算,中心收费班由营销中心副主任负责,城北、城西收费班分别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 各核算负责人必须于每月 4 日前将工资核算结果报营销中心主任审核,每月 6 日前营销中心必须将抄表收费员工资的核算结果报公司人教科,以便造表发放。 如因推迟上报造成工资不能按时发放,责任由营销中心主任承担,并每次罚款 20 元。 各负责人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如出现差错,每处罚相应负责人 30 元。 本方案所发的应发工资已包含了出勤补助、月安全出勤奖、月岗位目标奖、月目标任务奖、各项加班 工资、半年奖、年终奖、文明服务奖、交通费、电话费补助在内。 值班补助、劳保福利、劳动竞赛奖、班组长年终倍数奖、职务津贴(班长津贴为 30 元 /月,副班长津贴为 20 元 /月)等另外计发。 如抄收员发生各种扣款或罚款,则在应发工资中扣除。 抄表收费员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缴纳标准仍以原岗位技能工资的标准缴纳,计件工资不作为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的缴纳基数。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资或全司性调薪,抄表收费员的工资同样进行调整。 抄表收费工作必须由本人亲自抄收,严禁请人代收,否则给予违规下岗处理。 抄表收费员每天上 午上班时必须准点到本部门办公室报到,未准点报到的按公司规定查处。 抄收人员内退、息工等分流后的待遇仍以原岗位技能工资的标准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水费回收除户表改为当月考核上月外,其他相关规定仍按娄水发 [2020]35 号、 [2020]2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方案从 2020 年 3 月 1 日实行。 娄底市自来水公司 二○○七年二月八日 娄底市自来水公司 关于水费拖欠挂帐未结问题的处理规定 为搞好营销服务工作,配套抄表收费员计件工资制改革,督促抄收员应收尽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按城市供用水合同约束欠费用户,切实处理好水费拖欠挂帐未结问题,完善《娄底市自来水公司营销抄表、收费工作管理规定》(娄水发〔 2020〕 35 号 ),特出台如下规定。 一、新装水表用户拖欠水费问题的处理 (一)建立预警措施从源头上控制 公司建立开户预交水费机制。 按户表( DN15DN20) 60 元 /户, DN25 表 200 元 /户, DN40表 600 元 /户, DN50 表 800 元 /户, DN80 表 1000 元 /户, DN100 表 2020 元 /户, DN150 表4000 元 /户, DN200 表 8000 元 /户的标准,办理开户手续增加预交水费栏目收取预交水费 (管网所在办理开户勘察后,开具施工通知单前,按开户实数办理预交水费手续)。 (二)新装水表欠费的责任划分 新装水表在《验收清单》上应登记已产生的水量。 不按实登记,参加验收人员人平罚 10元 /块,验收负责人罚 20 元 /块。 新装水表在验收移交当月内因矛盾引发欠费的责任:如施工、安装原因漏 水产生的水量造成欠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水费;如用户以安装不规范、施工场地清理不及时为由欠交水费,由施工单位及时改正缺陷,并由验收负责人牵头组织施工单位、营销中心收回欠费,对参加验收时没有指出安装不符设计规范的生产技术科罚 10 元 /块,没有指出安装质量差的管网所罚 10 元 /块,验收负责人罚 20 元 /块,其他参加人员人平罚 5 元 /块。 新装水表无矛盾欠费的责任:自验收当日止未新增用水量则只挂帐,抄收员不承担欠费责任;验收后 6 个月仍未缴清欠费,由抄收员出具报告,营销中心核实,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管网所作拆表保号处理,计 件工资为零。 二、挂帐违约拖欠水费的处理 拖欠水费是指用水人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为拖欠水费。 具体是:户表每月 10 日前为当月用水抄表时间,当月 10 日到下月 10 日为用户缴纳水费期限,过期为拖欠水费;公表每月 20 日至 25 日为当月用水抄表时间,当月 25 日到下月 25 日为用户缴纳水费期限,到再下个月 10 日止用户仍未缴清水费为拖欠水费。 (一)欠费考核 对抄收员的考核时间 公表当月考核上上月水费(即 3 月考核元月抄表水费),户表当月考核上月水费,没有缴清的为拖欠水费; 对抄收员的考核标准 ⑴公表上上月水费、户表 上月水费,抄收员必须到公司财务结零(除前述第“一”项已明确规定不属抄收员责任的外),拖欠水费由营销中心统一开具发票,交收费责任人,水费由收费责任人垫付。 ⑵欠费户停用水半年以上的,公司作拆表保号处理,并将欠费户最后一个月的水费返回给抄收员;欠费停用水一年以上的则作销户处理。 对营销中心、服务部负责人的考核标准 ⑴户表月考核标准: ①欠费户数占应抄表总户数在 1%(含 1%)以内,奖 50 元 /人; ②欠费户数占应抄表总户数在 2%(含 2%)以内,不奖不罚; ③欠费户数占应抄表总户数在 2%(不含 2%)以上,罚 50 元 /人; 欠费户数以财务提供的成批开票清单为依据,抄表总数以信息设备科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⑵公表月考核标准: ①欠费表 2 块(含 2 块)以内,奖 50 元 /人; ②欠费表 3 块,不奖不罚; ③欠费表 4 块(含 4 块)以上,罚 50 元 /人。 (二)对拖欠水费户的停供措施与违规处罚 对拖欠水费户的停供措施 对拖欠水费用户抄收员应书面报告(报告上应注明有无密码阀)营销中心,中心主任核实后填写一式四联的审批意见,一联交抄收员,有密码阀的由抄收员直接关闭密码阀;一联交管网所备案,对无密码阀的作拆表处理;一联交企管科作考核依据;营销 中心应在营销网上控制拖欠水费户不能在其它网点缴存费,约束欠费户只能到公司营销中心办理恢复供水手续。 拖欠水费公表的处理逐级报公司领导,按领导批复意见办理。 采取措施不力的处罚 出现拖欠水费,抄收员不及时按规定报告,罚 100 元 /户;营销中心在 2 个工作日内未作出处理意见,罚 100 元 /户;管网所在接到拆表报告后, 2 个工作日内未拆表,罚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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