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内容摘要:

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按规定,我公司是该项目商品住宅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住宅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该项目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我公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破产等 清算情况,该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 (此款为暂定资质开 发企业 填写。 ) 七、解决商品房销售矛盾纠纷及处理突发事件的预 案 (一)解决销售矛盾纠纷及突发事件的机构、人员情况、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应急预案(包括解决销售矛盾纠纷及突发事件机构相关人员的分工、事前预防办法、事中控制办法、事后解决办法): 八、该项目的销售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一)关于商品房销售价格定价与 调整 机制。 严格遵守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的通知》(发改价格【 2020】 548号)和市房管局、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 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的通知》(成房发【 2020】 22号)的规定 ; (二)关于商品房销售广告的发布。 严格执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 86号)和市房管局、工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的通知》(成房发【 2020】 7号)的规定; (三)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使用。 严格执行《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行运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其补充协议指导文本,并设置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打印与网上备案的设备; 7 (四)关于商品房的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成都市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成房发【 2020】 130 号)、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达标有关事项的通知》(成房发【 2020】 116 号)等规定,并通过设置多媒体、触摸屏、显示屏、“三栏 —— 提示 —— 查询”等,使销售现场公示的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五)关于商品房销售的具体行为。 严格遵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48 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8 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31 号)、成都市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通知》(成府发【 2020】 30 号)、市房管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成房发【 2020】 7号)等的规定; (六)关于商品房的交付。 严格落实《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48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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