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药剂等, 3 必须 畅通急危重症 孕产妇 “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 记账、结账。 4. 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 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 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5. 抢救专家组及时对病情按《云南省危急孕产妇转诊标准》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 需要转诊的按《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 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通知》做好逐级和预约转诊工作。 对病情危重 /特殊 ,本院 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四、危重孕产妇 转诊制度 1. 我院 是 高危孕产妇急救指导中心,承担 本县 辖区内乡镇卫生院 、社 区服务中心和下级医疗机构转送 到我院 的 危重孕产妇的接待、救治工作任务;承担本院的 急危重孕产妇 转送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任务;承担 指导下级医院 对 急危重孕产妇 开展救治工作 任务。 2. 转诊病人至少 由 熟悉病情的医生和护士 各一名护送 ,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转送记录等相关资料, 途中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送达后与接收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3. 妇产科对急危重症孕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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