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财政预算项目联合评审办法-北京城市系统工程内容摘要:
组集体的预算评审报告。 (一)专家独立评审。 各参评专家根据预算申报材料和 各 部门的初步分析参考意见,对 预算项目 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评价。 每位预算评审专家应对每个预算评审 项目独立形成评审意见,并按统一格式填写“ XX项目 预算评审专家意见表”。 (二)专家组评议。 在充分独立评审的基础上,专家组应当对预算项 目 预算进行讨论和评议,由组长负责汇总形成评审专家组集体意见,填写“ XX 项目 预算评审报告”。 专家组也可以根据 项目 经费预算规模、预算问题复杂程度等具体情况,组织实地考察或听取被评审单位陈述和解释。 如专家组对某些问题争议较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 项目 预算评审报告中,应当阐明争议的问题及不同意见。 结合 预算项目 技术论证进行预算评审的,在技术论证专家组基础上,增加 2— 3名财务管理专家,根据本办法规定对 项目 经费一并进行预算评审。 第十三条 专家组在预算评审工作结束时应当向 市 财政局评审中心 提交规范的预算评审报告及参评专家评审意见表。 市科研院 会同财政部门对提交的预算评审报告和专家意见进行汇总讨论,并提出最终审核意见。 第 四 章 评审方法和内容 第十 四 条 在预算评审过程中,参照《科技部科技计划课题预算评估评审实施细则》(国科发财字〔 2020〕 405号) 以及《北京市财政投资 预算项目 评审操作规程》(京财经二〔 2020〕 1229 号)的通知, 规定的预算评审方法,在考虑不同领域、不同规模、不同研究阶段、不同类型 预算项目 特点的基础上,选择运用适宜的评审方法进行。 项目 预算评审分总量预算评审和科目预算评审两部 分。 第十 五 条 科目预算评审要点: (一)设备费。 购置(试制、改造、租赁) 预算 明细内容与 任务是否 必需和 相关;购置设备预计利用率、设备购置共享的可能性及购置数量和价格。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财政预算项目联合评审办法-北京城市系统工程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