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严禁 值班人员 将办公室 及大门 钥匙外借或供其它人再配,一经发现,罚款 10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六、工作考评制度 乡 纪委依据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上级督办要求,对年度、季度和阶段性工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所有干部工作情况、工作纪律进行监督,督查督办结果定期公布,作 7 为干部奖惩、评优树模 、升迁调动的依据。 各分管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搞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按时完成县直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报表、信息、总结等要按时上报,不得推诿撤皮,年终县上考核结果直接计入本人工作考核责任序列。 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必须对 村干部严格管理,督促检查,统筹安排本村工作。 对于工作不力、作风不实、严重贻误工作,经教育批评后工作没有起色变化的干部,包村领导有权在本村内辞退。 乡党委、政府年终严格按照年初工作会与各村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村进行考核。 七、处罚与奖励制度 为 保持干部队伍活力 ,在干部管 理工作中形成激励竞争机制,结合年终考评,应兑现下列处罚与奖励措施: 处罚措施分为谈话诫勉、扣发工资、待岗学习、停职下岗四种。 ( 1)岗位工作中不服从领导,又提不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影响工作任务完成者,工作长期滞后,软弱无力,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者。 由党委 书记 进行谈话诫勉,经三次谈话诫勉,思想没有根本性转变的,由党委会作出决定,按待岗论处。 ( 2)对县直单位垂直管理的干部,旷工后由乡上领导同其主管单位联系扣发工资。 对拒不服从乡上领导管理,影响严重者,除扣发工资、奖金、福利费外,可建议调回原单位重新安排工作。 ( 3)平时工作任务完成差, 干部群众反响大 的按待岗处理。 8 待岗学习期最短期限为一个月,如本人有所改进,愿意上岗,可写出书面申请,经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上岗。 待岗期 间 每月发给工资总额 60%的生活费。 ( 4) 待岗期满,如无较大转变,本人无书面申请,不愿上岗者,建议人事管理部门以 停职 下岗论处。 奖励。 ( 1)奖励分月奖和年终奖,月奖 金按照 将违纪人员扣回的工资 按比例重新分配后 奖励给工作优秀的干部;年终 奖 按指标完成得分多少确定等次,重奖重罚。 成绩在 90 分以上者,受乡级奖励,95分以上者推荐为县级以上级别奖励。 ( 2)受表彰的年轻干部,符合选拔条件的可向上级组织部门予以推荐做为后备干部。 八、科级干部管理细则 科级干部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团结,分工协作,切实维护 乡 党委的核心地位。 ,每周 定期不定期 向党委书记综合汇报一次。 平时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难以处理的及时与主要领导沟通。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 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经县年终考核,所分管工作不得低于前一年名次,排名前三名且获 得上级表彰奖励的,分别从获得奖金中给予奖金基数的 30%, 20%, 10%奖励;名次下滑到后三名 9 的,分别给予奖金基数的 30%, 20%, 10%处罚,尤其是与县委、县政府签定的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年终被否决的,对分管领导年终考核给予不称职,问题严重的报县委组织部,按“不在状态”干部建议进行调整。 对科级干部工作中不尽职尽责,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问题严重的除追究责任外,同时上报县委组织部。 九、一般干部管理细则 要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争创一流的意识。 一般干部所分工的工作 、所驻村 ,年终考核不得低于前一年的考核名次,凡考核名次排名全县后三名的,酌情处罚;所分工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并给予一定处罚。 驻村干部所驻村在年终考核中排名全乡后三位的给予一定处罚。 遵守单位各项制度 , 爱岗敬业,树立主人翁意识。 对不遵守各项制度的干部,按照相应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 按照标准 给予表彰奖励。 十、计划生育专干管理细则 ( 一 ) 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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