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的规定内容摘要:

检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2.计算方法 锅炉及压 力容器安全监督检验费原则上按受检设备安装费 3%计取。 压力管道安装不计取该项费用。 其他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按受检设备的设备费的 1%计算。 (二 ) 标定费 标定费是指列入国家和集团公司计量标定范围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标定所发生的费用。 标定费根据国家或所在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计算。 不发生时不计取此项费用。 第十九条 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 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是指当设备质量、尺寸超过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所规定的限度、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路面处理、桥涵加固、铁路设施改造 或造成正常交通中断进行补偿所发生的费用。 2.计算方法 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根据超限设备运输方案计算。 第二十条 施工队伍调遣费 1.费用内容 施工队伍调遣费是指施工企业因建设任务的需要,由已竣工的建设项目所在地或企业驻地调往新的建设项目所在地发生的费用。 包括调遣期间职工的差旅费、职工工资以及施工机械设备 (不包括特大型吊装设备 )、工具用具、生活设施、周转材料运输和调遣期间施工机械的停滞台班费等。 不包括应由施工企业自行负担的、在规定距离范围内调动施工力量以及内部平衡施工力量所发生的调遣费用。 2.计 算方法 施工队伍调遣费 =(建筑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x施工队伍调遣费费率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施工队伍调遣费费率为 % %。 第二十一条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1.费用内容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包括国外工艺包费、设计及技术资料费、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技术保密费和技术服务费等;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费。 2.计算方法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按专利使用许可协议或专有技术使用合同规定计算,凡合同规定在生产期间支付的专利或专有技术使用费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 国外工艺包费、设计及技术资料费、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技术保密费和技术服务费还需另行计算外贸手续费和银行财务费两项费用。 第二十二条 生产准备费 生产准备费包括生产人员培训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和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一)生产人员培训费 1.生产人员培训费是指生产人员的培训和学习资料费。 以及异地培训所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2.计算方法 生产人员培训费 =新增设计定员 x培训指标 无地区公司依托的建设项目培训指标;炼油化工和液化天燃气建设项目为 14000元 /人;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为 7000元 /人;油气田建设项目培训费为 3100/人。 (二)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1.费用内容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是指为保证建设项目初期正常生产所必须购置的第一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等费用。 2.计算方法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 =新增设计定员 x工器具及 生产家具购置费标准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标准指标为 2020/人。 (三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1.费用内容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是指为保证建设项目初期正常生产 (或营业、使用 )所必需购置的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等费用。 2.计算方法 办公及 生活家具购置费 =新增设计定员 x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指标 第四章 应列入工程费用中的几项费用 第二十三条 国内设备运杂费 1. 费用内容 国内设备运杂费是指从国内制造厂家运至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采购费(含采购代理费 ) 、保管费、港口建设费、运输保管费等。 不 包括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 2.计算方法 国内设备 (长输管道段除外 )运杂费 =设备出厂价 x国内设备运杂费费率。 国内设备运杂费按表 15费率计算 表 15 国内设备运杂费费率表 类别 工程所在地区 费率(%) 1 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安徽、北京、天津、上海、河南、黑龙江、 4 2 山西、陕西、湖北、江西、湖南、福建、广东、四川、重庆 5 3 甘肃、宁夏、广西、贵州、内蒙古 6 4 青海、甘肃、海南、云南、新疆 5 西藏 10 长输管道管段运杂费按从钢管制造厂至中转库的运输实际情况计算。 第二十四条 国内主材运杂费 1.费用内容 国内主材运杂费是指安装工程中主材从国内制造厂家或供货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油气田企业的中心仓库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采购费 (含采购代理费 )、保管费、港口建设费、运输保险费等。 2.计算方法 国内主材运杂费 =主材出厂价 x国内主材运杂费费率 国内主材运杂费按表 16费率计算 表 16 国内主材运杂费费率表 类别 工程所在地区 费率(%) 1 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安徽、北京、天津、上海、河南、黑龙江、山西、陕西、湖北、江西、湖南、福建、广东、四川、重庆。 2 甘肃、宁夏、广西、贵州、内蒙古 3 青海、甘肃、河南、海南、云南、新疆 8 4 西藏 注;油气田企业中心仓库至施工现场的短运费发 生时另计。 第二十五条 进口设备材料国内运杂费 1.费用内容 进口设备材料国内运杂费是指从合同确定的我国到岸港口或我国接壤的陆路交货地点至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采购管理费、保管费、运输保险费以及在港口所发生的费用等。 北部包括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 2.计算方法 进口设备材料国内运杂费 =进口设备材料到岸价 x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 x进口设备材料国内运杂费费率 进口设备材料国内运杂费按表 17费率计算。 表 17 进口设备材料国内运杂费费率表 类别 工程所在地区 运 杂 费 费率(%) 1 上海、天津、青岛、烟台、大连、汕头、秦皇岛、连云港、南京、南通、温州、宁波、广州、湛江、北海、营口、海口、梧州等沿海港口城市以及陆路交货地点 2 北京、河北、山东、江苏、辽宁、吉林、广东、福建、广西、浙江、海南 2 3 湖北、湖南、河南、陕西、江西、山西、安徽、黑龙江、内蒙古 4 重庆、云南、四川、贵州、宁夏、甘肃 3 5 青海、新疆 6 西藏 4 第二十六条 绿化费 绿化费是指新建、改扩建项目按照设计在竣工验收前,进行种植树木、草皮等绿化所需 的费用。 绿化费 =绿化面积 x绿化费指标 绿化费指标;一般地区为每平米 30元,沙漠、戈壁、滩海、高原等特殊地区为每平米 40元。 第二十七条 进口设备材料从属费用 1.费用内容 进口设备材料从属费包括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贸手续费和银行财务费。 2.计算方法 ( 1)国外运输费 国外运输费 =进口设备材料离岸价 X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 x国外运输费费率 国外运输费费率为 %。 ( 2)国外运输保险费 国外运输保险费 =(进口设备材料离岸价 x 人民币外汇牌价( 中间价) +国外运输费) x 国外运输保险费费率 国外运输保险费费率为 %。 (3)进口关税 进口关税 =进口设备材料到岸价 x人民币外汇价(中间价) x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设备材料到岸价 =进口设备材料离岸价 +国外运输费 (外币金额 )+国外运输保险费 (外币金额 ) 进口关税税率按照海关总署公布的税则执行。 ( 4) 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设备材料到岸 x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 +进口关税) x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为 % ( 5)外贸手续费 外贸手续费 =进口设备材料到岸价 x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 ) x外贸手续费 费率 外贸手续费费率 1% (6)银行财务费 银行财务费 =进口设备材料离岸价 x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 x银行财务费费率 银行财务费费率为 % 第五章 预备费 第二十八条 基本预备费 1. 费用内容 基本预备费是指在 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初步设计阶段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 基本预备费内容包括;在项目实施中可能增加的工程和费用,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竣工验收时为鉴定质量而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 2.计算方法 基本预备费 =(工程费用 +其他费用 )x 基本预备费 费率 基本预备费按表 18费率计算 表 18 基本预备费费率表 序号 建设项目 项目建 议书或可 行性研究 阶段 可行性 研究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 一 项目人民币部分 1 油气田和地下储气库 10 %12% 8 %10% 6% 7% 2 长输管道 10 %12% 8 %10% 4% 5% 3 炼油化工和液化天然气 10 %12% 8 %10% 5% 6% 4 其他建设项目 (地下储气库和液化天然气建设项目除外 10 %12% 8 %10% 4% 5% 二 项目外汇部分 4 %6% 2 %4% 0% 1% 注;项目外汇部分包括进口设备材料的货价和从属费用,不包括国外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第二十九条 价差预备费 1.费用内容 价差预备费是指建设期内由于人工、设备材料机械等价格上涨以及政策调整、费率、利率、汇率变化等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备费用。 2. 计算方法 式中 p价差预备费; m建设期; t建设期第 t年( t= m) I— 第 t年投入的工程费用(不包括进口设备材料购置费); f投资价格指数。 投资价格指数由集团公司发布。 目 前投资价格指数为零。 第六章 应列入总投资中的几 项 费用 第三十条 建设期利息 1.费用内容 建设期利息是指在建设期内发生,并计入固定资产的建设项目的贷款利息。 计算方法 (一 ) 国内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根据资金来源、贷款利率和建设期各年投资比例逐年计算。 各年应计贷款利息 =(年初贷款本息累计 +本年贷款额 /2)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石油财务公司发布的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编制期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 执行。 (2)国外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建设项目若有国外贷款,国外贷款的建设期利息按约定的计算方式和利 率计算。 对多种贷款可采用发布计算利息的方法,也可按综合贷款利率计算。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费用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指国家为贯彻产业政策、引导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而征收的税金。 2.计算方法 规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建设投资 x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根据财政部《关于暂停征收规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99好 ) ,目前暂停征收规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三十三条 铺底流动资金 1.费用内容 铺底流动资金是指按规定应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中的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指运营期内长期占用并周转使用的资金。 2.计算方法 铺底流动资金按全额流动资金的 30%计算。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及附件由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管理, 由 中国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及附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 件 附件 1; 关于实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意见 根据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投资〔 1999〕 1283 号),结合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具体情况,在执行此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可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或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收费 :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基准价 x行业调整系数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基准价按附表一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 油气田建设项目行业调整系数为 ,炼油化工和长距离运输管道建设项目行业调整系数为。 执行。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同一单位编制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准价乘以 调整系数。 《石油建设项目可行性意见投资估算编制规定》(有计字〔 2020〕 945 号)规定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可再乘以 — 的调整系数。 三、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收费 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费用标准参照附表二。 但按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大于按分档投资额计算的收费额。 四、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费用按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得10% 15%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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