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指南--由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内容摘要:

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6)的要求。 ,实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 对危险物料的发放,要建立发放管理制度。 ,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使用时,永久气体气 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 0. 05MP 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 - %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焊接或切割用的乙炔站发生器 (瓶 ),氧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离明火 10 米以上;乙炔发生器 (瓶 )与氧气瓶的距离应在 5 米以上,并不准在阳光下曝晒。 氧气瓶要有瓶盖和安全阀,严防油脂沾染,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物品同存一库。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 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甲、乙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堆放应保证作业和包装物承重安全。 机械安全 ,一类是机械危险,包括:挤压危险、剪切危险、切割或切断危险、缠绕危险、引入或卷入危险、冲击危险、刺伤或扎穿危险、摩擦或磨损危险、高压流体喷射危险等;另一类是非机械危险,包括:电气危险、热危险、噪声危险、振动危险、辐射危险、材料的物质产生的危险、机器设计时忽略人类工效学原则而产生的危险等。 机械行业企业使用相关设施、 设备时应防止以上危险的产生。 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 、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锻压机械、木工机械、塑料机械、机床等设备、设施其动作机构均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 如:固定安全装置、联锁安全装置、控制安全装置、自动安全装置、隔离安全装置、可调安全装置、自动调节安全装置、跳闸安全装置、双手控制安全装置等。 安全装置的选择尽可能满足以下要求: 1)在系统正常运转,不需要进入危险区域时安装固定安全装置、隔离装置、跳闸装置; 2)在 系统正常运转,需要进入危险区域时安装联锁安全装置、自动安全装置、跳闸装置、可调安全装置、自动调节安全装置、双手控制安全装置。 (如人体自身肢体的上伸、下伸、向前、越过、旋转及伸入等动作所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空间)应满足有关标准要求,具体数值参看附录A。 ,无法设置时,应选用蓄油器式的加油润滑装置;如果采用人工加油的,应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润滑的部位应明确规定,采用停机注油润滑或班前 /班后加油润滑。 ,必须加设防护装置或安全装置,无法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的,必须配置报警或醒目的警示标志。 防止由机械产生的危险,对人员发生伤害。 检修或清扫机器时,必须停机,并挂 “检修中 ”等标牌。 加强作业时的配合和联络,自动化机器运行时,不得冒险进入机器的活动范围。 特种设备 机械行业企业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管理。 ,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由已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异地移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应按规定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 、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应经地方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准使用。 ,并且要有信号装置。 桥式起重机应该有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 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 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吊钩等取物装置应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制动器工作可靠,连接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各类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器等停车保护装置有效;各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完备可靠,安装符合要求;露天作业起重机的防雨罩、夹轨器或锚定装置使用有效;各类吊索具管理有序,完好使用。 受压容器必须有完好的压力表,安全阀;乙炔瓶须有乙炔压力调节装置。 、压力容器等的安 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才准运行使用。 厂内机动车辆的离合器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无异常声音;转向装置调整适当,操纵方便灵活、可靠;燃油、机油箱无泄漏;手脚制动调整适当,制动距离符合要求;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车况良好,箱板、轮胎等齐全可靠。 应进行定期检验。 电气安全 电气安全设施应按要求做好接零、接地、绝缘、屏蔽、隔离、防过载、防漏电等防护措施。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应无破损 、老化龟裂等现象,应有绝缘的带电点不应裸露,绝缘电阻符合规定值,安全间距符合规定要求。 裸露的带电导体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防止人员触碰,带电裸露导体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电气系统电箱应有明显的警告标志。 凡有可能被人接触造成电气事故的电气裸露和有出典危险的区域,应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屏护设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对变压器等重要电气设备要坚持巡视制度,并 做必要的记录,新安装的设备要验收。 电气安全的过程安全管理具体要求见 节。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设置防雷装置,并取得合格证书,每年应定期复查。 电气安全管理 1)管理机构的人员。 机械行业企业技术部门应当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动力部门或电力部门也应有专人负责用电安全工作。 2)规章制度。 企业应有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和维护检修制度及其他规章,应执行国家和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如《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等,应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电气设 备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设备安装规程;电气设备应建立专人管理的责任制。 3)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电气设备绝缘有无被损,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带电部分的是否有防护,屏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间距是否足够,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提灯和局部照明电压是否是安全电压或是否采取了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电气灭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电气连接部位是否完好,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是否过热,制度是否健全。 4)安全教育。 使工作人员懂得电的基本知识 ,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从而能安全、有效地进行工作。 5)安全资料。 机械行业企业应建立高压系统图、低压布线图、全厂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布置图等其他图纸资料。 对重要设备应单独建立用电、检修、试验等资料,应注意收集国内外电气安全信息。 消防安全 、建筑物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且应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火区域。 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该严禁烟火。 严 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应配备充分和适用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合理保管。 进行消防知识宣传。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处理火警事故,调查火灾原因,进行针对性整改处理。 搬运安全 企业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订装卸、搬运作业的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执行。 、经验、体力及其特殊生理情况,调配工人与分配其工作。 企业应指派有经验的人员 在现场负责指导装卸、搬动工作的进行。 女工其单人的负重量一般的不得超过 25 公斤;两人抬运的总重量不得超过 50 公斤。 男工单人的负重量,最高不得超过 80 公斤。 50 公斤以上的单件货物,由一个人搬运时,应有人搭肩,必要时应有人卸肩。 80 公斤以上至 500 公斤以下的单件货物,应使用手推车、滑板等搬运工具进行搬动。 500 公斤以上的单件货物,应使用绞车、滑车、起重机等机械设备进行搬运。 两人抬运时,每人的平均负重量不得超 过 70 公斤;抬运的人数增多,其平均负重量应适当递减。 装卸、搬运超过 80 公斤的单件货物,宜组织多人抬运。 多人抬运时应在搬运工人中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单人负重 50 公斤以上的货物,在平地上的搬运距离最远不得超过 70m;超过 70m时,须有人接替或用工具搬运。 在斜坡上(如跳板、楼梯、坡道等)进行搬运时,其搬运重量或搬运距离应适当缩减。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证,车上应配备足够和适用的灭火器、防毒面具,悬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并按公安交通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禁止在重要设施、机关、人口密集公共场所通过和停留。 对于运输机动车辆,严禁无证、无令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严禁带病行车,严禁人货混载行车,严禁超标装载行车,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危险性物品的装卸、搬运,除遵照上述各项规定外,应该严格执行关于危险性物品的有关规定。 操作安全 机械操作安全 金属切割加工安全 切割加工是用切削的方法将金属毛坯加工成机械零件的设备,其特点是旋转速度快,切割工 具锋利。 切割加工包括车削、铣削、刨削、钻削、铰削、镗削、插削、磨削、拉削、铲割、刮割等多种方式。 金属切割通用安全操作要求 1) 穿戴合身的工作服、将袖口扣紧,不要穿过于肥大的服装和敞领衬衫。 留长发或辫子时,要戴护发帽。 2) 佩戴符合《防冲击眼护具》( GB589086)质量要求的防异物伤害护目镜,最常用的是防护眼镜。 3) 开动机床前,应仔细检查机床的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润滑系统是否通畅,并作空载试验。 4) 工作场地要保持整洁、有条不紊。 不得将工具、工件放在机床上,尤其不得放 在机床的运动部件上。 卡盘扳手用完后应随手取下,最好使用弹顶扳手。 不得将材料或工件放在通道上。 5) 工件及刀具要夹紧装牢,防止工件从夹具中脱落或飞出。 装卸重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穿防砸安全鞋。 6) 机床运转时,禁止用手调整机床卡或测量工具。 禁止将手肘支撑在机床上。 禁止用手触摸机床的旋转部件,禁止在运动中取下或安装安全装置,不得用手清除切屑,应使用刷子、钩子或专用工具清除切屑。 7) 操作中不可使用手套,防止运动部件绞缠手套乃至人体。 8) 有的机床运转时,操作者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发现机床运转不正常时,应 立即停机检查。 当突然意外停电时,应立即切断机床电源或其他启动机构,并把刀具退出工件部位。 9) 不要使用污物或废油混入机床冷却液中,否则不仅会污染冷却液,甚至会传染疾病。 为防止引起皮肤病,严禁用乳化液、煤油、机油洗手。 10) 一般不要用压缩空气清理切屑,不得已使用时,应在机床周围安全挡板,隔离操作区。 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去吹衣服或头发上的尘土或脏物,以免损坏耳朵和眼睛。 11)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机床,切断电源,将刀具和工件从加工位置上退出,清理并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清理所有的切屑,并按切屑种类分别放入 指定的废料箱中,仔细清擦保养机床。 车床安全操作要点 1)在车床主轴上装卸卡盘应在停机后进行,不可用电动机的力量取下卡盘。 2)夹持工件的卡盘、拨盘、鸡心夹的凸出部分最好使用防护罩,以免绞住衣服及身体的其他部位。 如无防护罩,操作时应注意距离,不要靠近。 3)车削外圆面、端面等时,车刀安装在刀架上,刀尖一般应与车床中心等高。 车刀在刀架上伸出的长度一般应小于 2 倍刀体高度,垫片要放平整,片数不能太多 (不超过 3 片 ),要用两个螺钉来压紧车刀。 这样才能保证切削时刀具稳固,避免折断伤人。 4) 在车床上进行切断工作时,注意切断刀的安装,使刀尖与工件中心等高。 如刀尖低于工件中心时,切刀易被压断;如刀尖高于工件中心,切刀后面顶住工件,不易切削。 工件的切断处应距卡盘近些,以免切断时工件振动,并避免在顶尖上切断。 操作时,要均匀进给,即将切断时,必须放慢进给速度,以保证安全。 5)用顶尖装夹工件时,顶尖与中心孔应完全一致,不能用破损或歪斜的顶尖,使用前应将顶尖和中心孔擦净。 后尾座顶尖要顶牢。 6)在车床上钻孔前,必须先车平端面。 为防止钻头偏斜折断,可先用车刀划一坑或用中心钻钻中心孔作为引导,钻孔时应加冷却液。 孔将钻通时,须放慢进给速度,以防钻头折断。 7)车削细长工件时,为保证安全应采用中心架或跟刀架,长出车床部分应有标志。 8)车削形状不规则的工件时,应装平衡块,并试转平衡后再切削。 9)除车床上装有运转中自动测量装置外,均应停车测量工件,并下先将刀架移动到安全位置。 10)用砂布打磨工件表面时,应把刀具移动到安全位置,不要让衣服和手接触工件表面。 加工内孔时,不可用手指支持砂布,应用木棍代替,同时速度不宜太快。 钻床安全操作要点 1)工件装夹必须牢固可靠。 钻削小工件时,应用工具夹持 ,不准用手拿着钻。 工作中严禁戴手套。 2)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给速度,调整好行程限位块。 手动进刀时,逐渐增加压力或逐渐减小压力,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 3)钻头上缠有长铁屑时,要停车清理,用刷子或铁钩清除,严禁用手拉。 4)精绞深孔、拔锥棒时,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手撞在刀具上。 5)工件材料较硬或钻孔较深时,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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