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双基”建设工作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筑牢安全基础,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 上至矿领导,下到基层区队必须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行政一把手是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各专业科室和基层区队设一名副科级干部专职负责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工作。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设在安 检科,负责矿井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并推动矿井标准化建设。 第二条 科学规划,精细达标。 每年 12月下旬,矿井各专业必须认真制定本专业下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和年度标准化工程资金计划,经本口研究通过,分管矿长签字后报送安检科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达标办将各专业达标规划及工程资金计划汇总后,报安全矿长审核,最后由矿安委会研究通过,最终确定年度矿井达标规划和标准化工程资金计划,再由各专业报送公司相关部室。 公司部室审核后下达矿井标准化工程资金计划,矿企管科根据资金计划,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逐月分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 工程资金计划,各专业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22 第三条 建立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全员培训制度。 认真完善“四大体系”,完善以提升为导向的职工培训体系,使每个员工达到规范操作,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熟知岗位标准。 矿培训科必须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职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制度,按照员工“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全员培训,严格培训制度,考试不及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对新修改的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要做到及时培训,各区队要充分利用每周两小时和班前 30 分钟,积极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培 训工作,提高员工标准化知识水平。 实现人人达标,努力培养本质安全型员工,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第四条 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 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文件 规定,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采掘工作面要做到每旬验收,其他工程项目做到竣工一项验收一项。 矿井每月对各专业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全面全方位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上报鹤煤公司安监局。 实行矿井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成绩与标准化抵押金挂钩制度。 第五条 建立并完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基金投入机制。 根据 矿安全质量标准 化文件 附件一要求,矿财务科要认真建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基金专项投入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按照不少于 5 元 /吨标准足额提取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基金,保证所有标准化资金全部用于影响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工程项目、设备设施的改造上来,做到有安排、有实施、有验收。 企管科建立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材料支出台账。 第六条 建立健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制度。 根据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文件 附件一要求,为全力促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良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23 好开展,矿井按照 1 元 /吨煤的标准,足额提取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奖励基金。 用于奖励对矿井安全质 量标准化建设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七条 大力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 为营造“赶优争先”的质量标准化工作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切合实际,认真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方案”,大力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争创公司“十个一”标杆、亮点工程,以点带面,树立榜样模范形象,全面促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的提升。 达标办每季度评出 6 个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分别进行 2020—— 8000 元的奖励,并对 完成较好的标准化单项工程进行不低于 2020元的奖励,刺激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第八 条 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观摩、学习活动。 为不断提高矿井各单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定期开展各区队之间的相互观摩学习活动,交流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先进做法,稳步推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第 九 条 全面坚持“安全、整洁、实用、节约”的原则,打造矿井“精品区域”,巩固矿井安全生产基础,推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快速、高效、健康发展。 第 十 条 坚持每周矿井标准化专题会议制度。 每周三由矿长亲自组织标准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上周标准化工作,安排部署下周矿井标准化建设项目、投入资金、施工力量,研究并制定工程标准,确定每周矿井标准化建设目标。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4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牢固树立“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安全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职责划分 第一条 组干科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干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培训科协调配合实施。 第二条 培训 科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 第三条 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培训科协调配合实施。 第四条 培训科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技能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并根据各区队培训需求,协调、实施各项培训计划。 第五条 培训科、检查科及各业务口按照相关培训要求监督、检查各区队的培训工作,在全矿范围内强力推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法。 第六条 各区队要明确一名干部负责培训工作。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5 第二章 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培训工作依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明确培 训目标要求。 1. 制定培训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成立培训领导小组。 2. 培训领导小组要根据不同阶段的要求安排培训工作,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 各业务科室结合工作需要和生产实际进行培训需求分析,提出培训要求。 第八条 在明确培训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培训工作重点,给合单位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培训方案。 1. 培训科根据各业务科室制定的培训要求,配合编制培训方案,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保证全员培训。 其中,区队长、班组长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 15天的脱产培训。 2. 教学计划要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地点 、授课教师等。 第九条 落实培训方案。 (一)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落实到位,考核严谨 1. 建立教学管理制度:教师授课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考试考核制度、实操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听课制度、鼓励员工学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2. 制度的落实要环环相扣,形成责任链。 制度责任到人,环节责任到人。 (二)加强教学组织和课堂管理,严格学员考勤制度 1. 所有脱产培训班每天课前、课后四点名,任何人不得私自修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6 改点名册。 2. 学员请假必须经带班班主任批准,请假未被批准而缺课者,视为旷课。 3. 学员因病不能上 课,由医院出具证明,影响的天数和课程要补回,经过专项考核才能结业。 请假超过培训时间三分之一的,不参与当期培训考核,可进入下期重新学习。 (三)加强教师管理 1.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教学原则,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认真备课,认真书写教案,认真授课,力争把抽象的问题具体化,把繁杂的问题简单化,使学员易于接受。 培训机构制定教学评价办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 落实听课制度,督促授课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科长每周听课不得少于一次,其他人员听课不得少于两次,做好听课记录,并对教师授课优缺点进行反馈。 (四)严格考试考核制度 ,出现问题责任追究到人 1. 理论考试实行单人单桌,全场进行录像或电子眼监控。 录像、监控中发现学员考试违纪而监考人员没有相关考场记录者,按制度对监考人员进行处理。 实操考核根据学员掌握技能情况进行打分。 2. 发生试卷泄密事故,按保密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 同一工种不同时间考试,试题重复率不得大于 30%。 第十条 培训效果评估。 1. 教学过程评估。 对 20课时以上的脱产培训班应进行教学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学过程、教材、时间安排、考核和培训管理,以及对组织培训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等。 评估采用培训中或培训后向学员发放 培训有效性评估表的形式,征询学员对培训工作的意见。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7 2. 教学效果评估。 一是学员考核合格率作为教学效果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是培训结束后 1个月内,由培训科向学员所在区队下发培训效果反馈表,由学员所在区队对学员培训后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技能进行评估。 学员所在区队应对学员培训后的工作给出正确评价,及时反馈给培训科。 3. 分析评估结果,发扬优点,纠正不足。 教学评估达不到预期效果和学员合格率低于 60%的培训者,应对教学内容、方法、教师讲授、考试试卷等进行分析,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教学效果评估反馈不理想的培训,应与学员 所在区队进行沟通,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 第十一条 培训要注重实际、实用、实效,学以致用。 第十二条 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学员考试成绩公布。 第十三条 培训科对各区队不定期进行全面培训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包括“班前三十分钟讲安全”、“每周两小时安全技术学习”、持证上岗情况、应知应会掌握情况、手指口述和岗位描述执行情况等,考核资料要存档。 第十四条 各区队要掌握每个员工的培训学习情况,知道员工会什么不会什么,需要补什么。 第十五条 培训科不定期检查各区队的培训情况,并对培训工作做出指导。 第三章 后勤保 障 第十六条 教室要安全可靠保证正常使用。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8 第十七条 有切实可行的卫生管理制度,并坚持执行,奖罚兑现。 环境卫生要打扫干净,保持教学环境整洁。 第四章 其它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 培训领导小组成员要求对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听取汇报。 第十九条 培训目标明确,业务科室要结合生产实际进行培训需求分析。 第二十条 培训方案与培训目标要接轨,不能脱离实际。 第二十一条 培训计划的制定要科学、严谨、具体、结合实际。 第二十二条 教学管理制度要责任明确,认真落实。 第二十三条 培训班一天四点名,严格请假和考勤制度 ,确保学员出勤率。 第二十四条 按规定配备专职教师,授课教师教案书写要认真仔细。 并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考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五条 考试试卷不准泄密,杜绝替学替考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六条 培训科要有月度培训工作小结、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年度培训评估报告。 第二十七条 要求学员白天上课晚上上班者,对所在区队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 要不定期对选派出去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 对学习不认真,违犯培训规定,考试不及格的学员要严肃处理。 对请假、旷课学员请假、旷课期间不转工和报销生活补助。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9 第二十九条 新工人 要签定“师带徒”协议,转岗职工要先培训,后上岗,做到岗证相符,杜绝无证上岗。 第三十条 区队因培训工作不到位,受到公司批评的,对责任人对照考核标准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五章 考试考核 第三十 二 条 理论考试实行单人单桌,发现学员考试违纪而监考人员没有相关考试记录者,对监考人员进行处理,罚款 100元,交培训科,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十 三 条 发生试卷泄密事故,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 第三十 四 条 同一工种不同时间考试,试题重复率不得大于 30%。 第三十 五 条 考试结束后,试卷由监考人统一收齐,核准后装订,交给改卷人,试卷分数不得随意更改。 确因改卷失误需更正分数者,必须由培训科科长签字。 第三十 六 条 各单位不按培训要求参加培训,造成无证上岗的,罚所在单位 2020元,对个人罚款 500元。 第三十 七 条 班前会不按照要求进行学习,造成员工不能熟练掌握安全常识的,发现一次对该区队扣 分。 第三十 八 条 各单位不按照培训科下达的培训计划安排培训的,按旷课处理,一人次罚款 100元,对其所在区队队长、支书,一并接受处罚 100 元。 第 三 十 九 条 各类试卷考试前泄密的,调离培训科。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30 第四十 条 阅卷时打人情分的,对改卷人一人次罚款 500 元。 第四十 一 条 操作不当造成实验设备严重损坏的,照价赔偿。 第四十 二 条 学员酗酒闹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一次罚款 200元。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31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安全“双基”建设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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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 审计部以外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不能随意调阅审计档案,确实因公司业务工作需要调阅的,须经审计负责人同意并报董事长批准。 第四十三条 审计档案销毁必须经审计负责人同意,董事长签字后方可进行。 档案销毁时需指定人员监销,销毁清册需长期保存以备查考。 第十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审计部对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可以向董事长提出给予奖励的建议。 第四十五条
闸 J 停电及检修电气设备附近 停电设备刀闸 把手上 8 禁止转动 J 检修或专人定时操作的设备附近 在检修的设备上或专人定时操作的设备上的阀门上 9 禁止触摸 J 禁止触摸的设备或物体附近,裸露的带电体,炽热物体,具有毒性、腐蚀性物体等处 10 禁止跨越 J 生产区域 输煤系统、高温高压管道、现场沟、坎、坑等 11 禁止攀登 J 变电站、变压器 变电站架构、出线杆塔及变压器的爬梯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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