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内容摘要:

案以备外汇局非现场和现 场核查。 (含以 “备用金 ”用途结汇的金额)与该资本金账户已付汇(含境内划转)金额之和达到账户贷方累计发生额 95%的,银行应对上述结汇(备用金除外)所对应的发票等凭证进行真实性核查,并在企业结汇申请书上加注 “已核实账户内 95%资金结汇发票(不含付汇) ”字样、日期及银行业务章后,方可按支付结汇制要求办理余下的资本金结汇或付汇手续。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 [2020]142 号) 发布前办理的结汇业务无需核查。 、撤销交易和发票作废等情况的应在外汇局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 的结汇用途栏注明 “撤销 ”并留存专项档案以备外汇局非现场和现场核查。 二、前期费用外汇账户、境内 机构开立的境内 再投资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参照外汇资本金账户内资金结汇管理。 三、境内机构开立的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内资金结汇参照外汇资本金账户内资 16 金结汇管理; 境内机构以其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内资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的,可原币划转至被投资企业开立的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不得结汇支付。 四、 境内个人以资产变 现账户 或境内再投资外汇账户 资金结汇所得人民币支付本次资产变现收入税款的,可直接凭缴税通知书办理结汇,无需提交相应的资产变现收入完税凭证。 五、外方合作者按规定需以中外合作开采海上或陆上油气田项目名义开立的账户内资金结汇缴纳弃置费的,由银行直接办理,无需外汇局核准。 六、银行应在业务办理完成后及时通过外汇局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 报送有关信息,对于需填报资金用途的应准确报送。 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主要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2 号) 2.《国家外汇管 理局关于印发 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 [97]汇管函字第 250 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 [2020]59 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 [2020]21 号) 审核材料 (申请中应准确表述资金划出原因和用途、划出和接收主体信息、划出和划入行名称及账号信息、划出资金金额和币种等重要信息)。 (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和 批准证书。 办理原则 、合法性。 ;外国投资者必须是划入账户开户主体的股权投资方。 ,及时完成境内原币划转的国际收支申报,并于划出后关注该笔资金划转结果;若划转错误的,应待资金退回后重新划出,并同时按照规定调整国际收支申报信息。 ,并与开户主体核对该笔资金交易的划出信息以确认交易准确性:对不符合账户收入范围及境内划转规定,或经核实划转错误的,划入行应将资 金原路汇回。 17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主要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2 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 [97]汇管函字第 250 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 [2020]142 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补充通知》(汇综发 [2020]88 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 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2020]45 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 [2020]59 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 [2020]21 号) 审核材料 一、向同名资本金账户划出(更换开户银行业务适用) (申请中应准确表述资金划出原因和用途、划出和接收主体信息、划出和划入行名称及账号信息、划出资金金额和币种等重要信息)。 认表。 二、向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划出(参与境内直接投资相关的竞标业务适用) (申请中应准确表述资金划出原因和用途、划出和接收主体信息、划出和划入行名称及账号信息、划出资金金额和币种等重要信息)。 三、向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划出(外资投资性公司境内外汇对子公司出资或收购境内企业中方股权业务适用) (申请中应准确表述资金划出原因和用途、划出和接收主体信息、划出和划入行名称及账号信息、划出资金金额和币种等重要信息)。 (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应收取相应批准或备案文件)。 办理原则 、合法性。 ,及时完成境内原币划转的国际收支申报,并于划出后关注该笔资金划转结果;若划转错误的,应待资金退回后重新划出,并同时按照规定调整国际收支申报信息。 18 ,并与开户主体核对该笔资金交易的划出信息以确认 交易准确性:对不符合账户收入范围及境内划转规定,或经核实划转错误的,划入行应将资金原路汇回。 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主要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2 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 [97]汇管函字第 250 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 [2020]142 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补充通知》(汇综发 [2020]88 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2020]45 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 [2020]59 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 [2020]21 号) 审核材料 一、向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划出(参与境 内直接投资相关的竞标业务适用) (申请中应准确表述资金划出原因和用途、划出和接收主体信息、划出和划入行名称及账号信息、划出资金金额和币种等重要信息)。 二、向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划出(外资投资性公司以境内外汇对子公司出资或收购境内企业中方股权业务适用) (申请中应准确表述资金划出原因和用途、划出和接收主体信息、划出和划入行名称及账号信息、划出资金金额和币种等重要信息)。 股权出资确认登记表。 (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应收取相应批准或备案文件)。 办理原则 、合法性。 ,及时完成境内原币划转的国际收支申报,并于划出后关注该笔资金划转结果;若划转错误的,应待资金退回后重新划出,并同时 19 按照规定调整国际收支申报信息。 ,并与开户主体核对该笔资金交易的划出信息以确认 交易准确性:对不符合账户收入范围及境内划转规定,或经核实划转错误的,划入行应将资金原路汇回。 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主要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2 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 [97]汇管函字第 250 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 [2020]142 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 作问题的补充通知》(汇综发 [2020]88 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2020]45 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 [2020]59 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 [2020]21 号) 审核材料 一、向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划出(参与境内直接投资相关的竞标业务适用) (申请中应准确表述资金划出原因和用 途、划出和接收主体信息、划出和划入行名称及账号信息、划出资金金额和币种等重要信息)。 二、向非同名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划出(外资投资性公司境内外汇对子公司出资或收购境内企业中方股权业务适用) (申请中应准确表述资金划出原因和用途、划出和接收主体信息、划出和划入行名称及账号信息、划出资金金额和币种等重要信息)。 (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应收取相应批准或备案文件)。 三、因减资、股权转让、清算等 减少或撤销投资原因退回原资本金账户、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或境内资产变现账户 (申请中应准确表述资金划出原因和用途、划出和接收主体信息、划出和划入行名称及账号信息、划出资金金额和币种等重要信息)。 (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应收取相应批准或备案文件)。 20 办理原则 、合法性。 ,及时完成境内原币划转的国际收支申报,并于划出后关注该笔资金划转结果;若划转错误的,应待资金退回后重新划出,并同时按照规定调整国 际收支申报信息。 ,并与开户主体核对该笔资金交易的划出信息以确认交易准确性:对不符合账户收入范围及境内划转规定,或经核实划转错误的,划入行应将资金原路汇回。 、股权转让、清算等减少或撤销投资原因退回原资本金账户、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或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的,应及时完成退款的国际收支申报。 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主要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2 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境内 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 [97]汇管函字第 250 号) 3.《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020 年第 3 号) 4.《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令 2020 年第 10 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2020]47 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汇发[2020]1 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 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 [2020]142 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 [2020]21 号) 9.《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补充通知》(汇综发 [2020]88 号) 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2020]45 号) 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 [2020]59 号) 1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 [2020]21 号) 审核材料 一、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因交易成功将资金划至境内接收方账户(仅限资本金账户和境内资产变现账户) 21 (申请中应准确表述资金划出原因和用途、划出和接收主体信息、划出和划入行名称及账号信息、划出资金金额和币种等重要信息)。 材料(土地竞标保证金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成 交确认文件;产权交易保证金应提交相关交易所出具的成交确认文件)。 二、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因交易成功或未成功将资金划回原账户 (申请中应准确表述资金划出原因和用途、划出和接收主体信息、划出和划入行名称及账号信息、划出资金金额和币种等重要信息)。 办理原则 、合法性。 ,及时完成境内原币划转的国际收支申报,并于划出后关注该笔资金划转结果;若划转错误的,应待资金退回后重新划出, 并同时按照规定调整国际收支申报信息。 ,并与开户主体核对该笔资金交易的划出信息以确认交易准确性:对不符合账户收入范围及境内划转规定,或经核实划转错误的,划入行应将资金原路汇回。 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汇出 主要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2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20 年第 42 号) 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 A 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所涉账户开立与 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 [2020]178 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 [2020]59 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 [2020]21 号) 审核材料。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