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合同样板内容摘要:

扣减; 卖方已经向保理公司提交与《交易合同》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第七条 卖方 承诺 至应收账款转让时 , 卖方均严格、适当履行《交易合同》项下的 交货 义务及其他全部附随义务 , 并且应收账款转让后卖方仍将持续严格履行《交易合同》 , 不因履行不当而对保理公司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未经保理公司书面同意 , 卖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应收账款转让后 , 卖方不得与买方达成任何旨在撤销、终止、变更《交易合同》或其项下交易条件的协议。 对已经转让给保理公司的应收账款 , 卖方不得再进行放弃、转让、赠予以及其他任何方式的处理,除发生本合同中回购情形且卖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回购义务,也不得再要求买方付款。 如因《交易合同》的任何商业纠纷 , 保理公司不介入卖方与买方因《交易合同》而发生的任何商业纠纷 , 也不承担 卖方在《交易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卖方应将已知悉的有关买方财12 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任何情况或信息及时、完整地向保理公司披露。 卖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保理手续费。 卖方应遵循保理公司与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 , 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提供保理商要求的一切文件、资料及信息 , 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保理商在本合同项下向卖方预付了应收账款转让价款的 , 卖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或作出相关决定之日起 三日内书面通知保理公司: 出售、出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 , 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 (兼并 )、合资 (合作 )、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 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及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 , 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或者其高层管理人员或董事涉及违法活动或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 或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为第三方提供保证 , 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13 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 财务状况恶化 , 或发生对卖方经营、财务状况或履约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资产的所有权,或针对卖方任何资产的裁决或判决被强制执行,从而实质性地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第八条 融资额度 下列任一事件构成本合同所称“保理融资额度调整事件”,发生“保理融资额度调整事件”时,保理公司有权冻结、减少或取消已核定的、尚未使用的保理融资额度。 卖方在本合同第六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卖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本合同第 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已实际发生,保理公司认为将影响其债权安全的情况; 卖方在履行与保理公司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 行为且经保理公司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在交易合同项下有任何商业欺诈的行为。 第九条 违约 卖方未按 本合同约定退还预付转让价款对应的保理融资本14 金的, 保理公司有权就未偿还的保理融资本金金额计收罚息。 罚息利率为 保理融资本金金额日息的 ‰。 卖方未按本合同第 条 约定支付保理 服务费和交易手续费 , 保理公司有权自卖方应付款之日起 , 每日按未付金额的 ‰ 卖方收取违约金。 卖方未按本合同第 条约定,通知保理公司并将相关款项或支付工具转交保理公司或支付相应金额款项的,保理公司自有权自卖方收到相关款项或支付工具次日起,每日按应转交而未转交项款或支付工具金额的 ‰ 向卖方收取违约金。 卖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保理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 , 应赔偿保理公司由此遭受的所有其他损失。 卖方违约时 , 应当承担保理公司为此而支付的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 )、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 项下的争议向保理合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争议期间,各方仍继续履行为涉争议的条款。 十一条 通知 保理公司另行明确约定 外 , 本合同项下的其他通知应 为15 书面形式,且应递交、发送到下述通信地址或传真号码。 联系方式 发生变更 , 该方应立即按本合同约定的方法通知对方 , 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的变更自对方收到变更通知时生效。 双方的通知信息: ( 1)致卖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 2)致保理公司: XXXX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保理公司有权选择其认为适合的通知方式,保理公司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 保理公司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须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信系统所出现的任何传达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任何责任。 保理公司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卖方者为准。 专人送。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