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长效管理制度doc35页内容摘要:

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 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分期、分批、分层次、分别采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与考核。 结合实际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程序逻辑和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演示。 十二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 事故应急方案 为了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地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制定本方案。 切实按国家法规管理,做到防范在先、准备在先,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危害。 一、 工作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相关机构的组织协调,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医务人员防护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杜绝和预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完善监控信息报告,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防止因暴露于医疗废物而感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应急方案 (一) 组织领导 在南通市卫生局领导下,各医院成立 医疗废物 管理领导小组,其中负责医疗废物 管理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医疗废物产生、暂存、转运流程的确认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的实施,以保证医疗废物的科学、规范、有序、有效的处置与管理。 实行院、科二级管理,责任到人。 (二)强化培训 全院医务人员特别是从事和接触并处理医疗废物的医、护、员、工等要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操作规程等,以提高全体医务 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程度和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监管部门负责督查指导。 (三)健康宣教 全院要认真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如院报、简讯、宣传栏、黑板报等)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宣传及管理指导。 (四)消毒防护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及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岗位管理责任制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警 示标志醒目。 自觉执行内部运送及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规定。 (五)应急能力 认真贯彻卫生部颁发的《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疗废物管理办法》,自觉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防流失:在加强医疗废物各环节管理力度的前提下,保卫科负责对医院废物出门进行督查,严格把好出门关,防止医疗废物流失社会,建交举报电话及登记,一旦接到举报,及时与环保领导小组联系,监控部门负责限时核实,严肃处理。 防泄漏、防扩散、防意外事故发生: ( 1) 凡接触烈性传染病病人的感染性废物必须做到就 近初步消毒后 — 双层黄色塑料 袋包扎 — 封闭并挂放警示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后运送,接触者须严密做好自身防护(隔离衣、鞋、围裙、袖套、防护镜、口罩、帽子、手套等,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环境消毒和清洁,同时做好个人卫生处置)。 ( 2) 凡接触、运送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废弃的化学性废物,必须做到单独收集,双层红色塑料袋包扎防渗漏,轻拿轻放防撞击,并远离火种,医疗废物暂存处备灭火器,以防万一,相关处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后熟练操作。 ( 3) 凡收集锐器医疗废物容器,必须做到防渗、防漏、耐刺 、 可 封闭 、一次性处 置 ,接触者在收集、运送、交接过程中必须小心谨慎防刺伤等。 ( 4) 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或容器要严密有盖,便于装卸、清洗,并能做到运送时不污染道路、空气。 ( 5) 一旦发生因医疗废物引发人员损伤和意外事故,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在 2 小时内上报监控部门登记备案,并做好追踪调查。 ( 6) 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履行职责,负责组织培训,指导、督查、处理、报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必要时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 (六)疫情报告 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在第一现场向医疗机构主 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救治并开展调查等。 一旦确认,应当在 48 小时内向当地县级卫生局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局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院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当地县级卫生局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局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卫生局主管部门每月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医院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 1 人以上死亡或者 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病人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当在 24 小时内向当地县级卫生局主管部门、环保局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卫生局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 12 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有效的隔离和防护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宿主。 十 三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类别 特征 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感 染 性 废 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 棉球、棉签、 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 废弃的被服; ——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 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 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 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病 理 性 废 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 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 医学实 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 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损 伤 性 废 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 医用针头、缝合针。 2. 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 物 性 废 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 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 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 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 学 性 废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 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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