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汇编!内容摘要:
育; (五) 作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 (六)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 (七) 调换工种安全培训。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对每次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人员、时间、地点和内容等进行详细记录。 第七条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 项目,总承包单位应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第八条 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应经过相关单位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能在施工现场开展工作。 第九条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操作时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自觉接受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检查。 资格证书复审期间须 持证书复印件上岗。 第十条 对未按照本规定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将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处罚;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场。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与加强动态管理的有机结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管理单位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对所管项目每半年应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 依法监督检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危害工程建设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 监理单位应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制止、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危害工程建设安全的行为。 每季度应至少 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所监理施工现场检查覆盖面达到 100%。 检查内容见可参见附件 附件 附件 3。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岗位检查制度。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坚决制止、纠 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危害工程建设安全的行为。 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所属施工现场检查覆盖面达到 100%。 检查内容可参见附件 附件 附件 3。 第五条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坚持自查与各种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安全生产检查要有明确的目的和实施要求。 第六条 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可根据检查目的包括以下方面: (一)职工安全意识; (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三)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情况; (四)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培训效果; (五)事故隐患;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七)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八)事故处理情况; (九)其他安全相关检查指标。 第七条 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形式有:经常性检查、定期性检查、季 节性及节假日前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性检查。 第八条 检查结果应经检查人、被检查人双方签名确认,妥善保存好检查记录(格式可参见附件 4)。 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应记录在案。 第九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应立即责令相关人员予以纠正;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检查单位应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格式可参见附件 5),施工单 位应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 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施工单位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整改计划,按期完成。 整改完成后,应在 1 日内将整改结果报监理单位复查。 监理单位应在2 日内将整改结果及复查意见报项目管理单位备案。 第十条 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虽已整改但整改不合格的,监理单位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 对拒绝整改或经多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清退出场等处罚,并记入北京市路政局建设市场企业信誉档案。 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 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资料的建档保存工作,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安全生产检查资料包括: (一)各种检查原始记录; (二)《安全检查记录》; (三)《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四)安全生产检查通报; (五)安全生产检查总结。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检查评分表 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检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被检查单位: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规定分 扣分标准扣分 实得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扣 10 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扣 10 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 10 分 各级各部门未执行责任制,扣 4~ 6 分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 10 分 安全生产组织及责任制 10分 经济承包中无安全生产指标,扣 10 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扣 10 分 未进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的扣 8 分 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扣 8 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罚规定的扣 5 分 目标管理 10分 考核奖罚规定执行不好的扣 5 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扣 10 分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 应急预案针对 性、操作性不强,扣 4~ 6分 安全事故应急物资不到位,扣 5 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扣 10 分 施工组织设计 10 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安全验算的,扣 8 分 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或未落实的,扣 5~ 8 分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 10 分 工程安全交底 10 交底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 4~ 6分 交底未履行签名手续,扣 2~ 4 分 无安全检查制度,扣 8 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及复查纪录,扣 5 分 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 2~ 6 分 安全检查 10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扣 5 分 无安全教育制度,扣 10 分 “三类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及取证,每人扣 5 分 新进工人未进行三级教育,扣 10 分 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扣 10 分 无具体安全教育记录及安全会议记录,扣 6~ 8 分 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 10分 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 2 分 保证项目小计 70分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 10 分 班前安全活动 10分 班前活动无纪录,扣 2 分 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每人次扣 4 分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0分 未持操作证上岗的,每人次扣 3 分 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 3~ 5 分 工伤事故处理 10 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扣 10分 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扣 4 分 一般项目 小计 3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意见: 检查人签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注: 每项最多扣分不得大于该项规定分; 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 50 分的为不合格; 检查评分的算 术平均值 90 分(含)以上为很好, 80 分~ 90 分(不含)为好, 70 分~80 分(不含)为一般, 60 分~ 70 分(不含)为差, 60 分(不 含)以下为很差。 23 附件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评分表 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被检查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规定分数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材料、构件、料具未堆放整齐扣 1 分 1 材料堆放 3 分 (2)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扣 2 分 (3)宿舍无防煤气中毒措施扣 2 分 2 (4)宿舍照明用电混乱扣 1分 现场住宿 5 分 (5)宿舍区所在位置有滑坡、泥石流、雷击危险的扣 2 分 (6)无消防制度扣 1 分 (7)无卫生责任制扣 分 (8)重点、危险区域无消防器材扣 1 分 (9)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扣 1 分 3 消防卫生 5 分 (10)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扣 分 (11)无重大危险源警示牌扣 分 4 (12)涉及交通安全的路口路段未设置符合规定的施工围挡、安全警示标志扣 1分 现场标牌 2 分 (13)重点区域无安全警示标志、标语扣 分 (14)工人违章每人次扣 1 分 5 遵章守纪 3 分 (15)管理人员违章每人次扣 2 分 (16)脚手架、排架等搭设不符合规定要求扣 1 分 (17)15 米以上脚手架无设计和审批手续扣 1 分 6 架子 3 分 (18)各种台车的防护栏杆不齐全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本项分数不够扣减另外项目的得分) (19)结构施工现场有 1 人 /次未佩戴安全帽扣 分(本项分数不够扣减另外 项目的得分) 7 (20)高处作业有 1人 /次未佩戴安全带(绳)扣 防护用具 分 (21)高处作业现场未设置防落网扣 分 (22)未按经审批的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设置现场临时用电扣 2 分 (23)开关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扣 1 分 (24)将电线架设在脚手架或树上扣 1 分 (25)未建立临时用电档案扣 1 分 (26)接地、接零线不符合要求扣 分 (27)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2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为木制的发现一个扣 1 分 (29)台车上的配电箱无防雨措施扣 2 分 (30)漏电保护器失灵每发现一处扣 2 分 (31)开关箱无定人负责扣 1 分 (32)违反临时用电安全规程,用劣质电线、胶质电线连接碘钨灯的扣1 分 (33)配电箱随便放置地面上扣 分 (34)施工机具无保护接零和无漏电保护器扣 2 分 (35)施工现场电缆线杂乱无章、电线随地乱拉扣 2 分 8施工临时用电 20 分 (36)非电工操作电器总开关、修理带电设备扣 1 分 (37)制动、转向、限位和防护保险不灵敏扣 1 分 (38)机械设备带病运行扣 1 分 (39)机械设备运行中现场无人扣 1 分 (40)气瓶存放与明火间距 小于 10 米扣 2 分 (41)气瓶无防震胶圈、防爆、防晒措施扣 2 分 (42)平刨机无护手、护面部安全装置扣 1 分 (43)设备的传动部分无防护罩扣 1 分 (44)机械设备无防雨措施扣 分 9设备和机具 (45)氧气瓶与乙炔瓶存放在一起的扣 2 分 24 序号 检查项目 规定分数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46)无经过批准的爆破方案扣 分 (47)非专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扣 2 分 (48)无爆破作业记录扣 分 (49)无爆破物品领取记录帐或账目不符扣 1 分 (50)爆破作业未 按照有关爆破规程实施扣 2 分 (51)爆破物品领回无人看管和随地乱放的扣 1 分 (52)炸药和雷管同一人领取扣 1 分 (53)爆破物品的请领和退库制度不落实扣 1 分 (54)出入库未履行签名手续扣 1 分 (55)易燃易爆品库房无足够或没有消防器材扣。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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