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酒店集团项目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摘要:

,与所报工程项有关的一切辅助工序有关的一切费用,包含所有材料损耗及装卸费、搬运费、保管费,垃圾清运费、清洁费、制造费、水电费、开沟槽费、挖地费、勾缝费、主材费、辅料费、税金、管理费等 和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了按照广东省 2020 年定额规定的所有取费。 乙方同意按《 7 天连锁酒店集团工程清单报价表( 2020 年 6 月修订版) 》 进行结算。 4)除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工程费用外,如本项目有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费用,区域工程经理可以签署 单张金额在人民币壹 万元以下 (含壹万元 )的现场签证单,累计不超过 伍 万元 (含伍万元 ); 超过以上规定金额的现场签证,由工程经理签署后上报甲方工程副总裁或其授权人员审批。 现场签证签署后,必须在该签证工程完工十天内向甲方合同预算部提交 现场 情况说明、 施工 图 或草图 、施工前与施工后的 照片 作备案。 结算时严格按甲方备案的施工图对比审核竣工图,结算时凡未经甲方区域工程经理签证确认、或签证金额超过额度而未经授权的、签证后未按要求向合同预算部备案的,一律不予结算。 六、关于进度和质量的特别条款 乙方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及工程控制节点及时地完成相对应的工程量。 乙方在严格按照工期施工、保证工程进度的同时,须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在乙方按期完成工程控制节点所对应的工程量的前提下,若乙方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不符甲方要求的,甲方 有权 延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整改工程质量使之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或甲方 要求为止。 8 / 5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则乙方须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并按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 壹万伍仟 元违约金的标准向 甲方进行违约赔偿。 七、关于工程款票据的特别条款 乙方同意:甲方采用 “先收发票、后付款项 ”的支付方式;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 规 (发票 必 须为 该 工程所在地之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 若因乙方未能按时将 合格 发票交抵甲方财务部或因乙方提供的 发票不合格 而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拖欠工程款的责任、无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提供伪造 、虚假发票的,甲方除没收虚假发票、并向国家税务机关举报外,还将按虚假发票总金额的 25%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将该违约罚金直接从乙方的应收工程款中扣减。 鉴于甲方发包给乙方工程项目,是属于甲方全资所有的筹建分店(下简称 “ 筹建店 ” )。 在此甲乙方双方同意:在筹建店取得营业执照和法定名称后,筹建店自动受让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为筹建店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款项视同于筹建店向乙方支付,乙方在本合同中开具的所有发票之抬头均须为筹建店的法定名称;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 该 法定名称由甲方决定并告知乙方。 八、关于乙方代管 “ 分项工程 ” (除消防主体合同、与结构相关的加固加建等工程 之外 , 以 下简称 “ 分项工程 ” )的特殊条款 分项工程的签定: 乙方承诺将严格遵照甲方最新发布的《连锁酒店集团分项工程清单报价》、《连锁酒店集团分项工程合同版本》及 甲方 确认的《项目工程预算》,选择分项工程 分包商 (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甲方推荐的 分包商 )、根据甲方的清单报价进行价格谈判、签定合同(以 “ 甲方 ” 与 “ 分项工程 分包商 ” 为签约主体)。 在甲方签定该分项工程合同之后,乙方才可组织现场施工。 分项工 程 的 执行: 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直至分项工程完工、完成竣工报验手续、取得相关验收文件为止。 乙方为分项工程 分包商 履行分项工程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9 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 凡乙方所负责组织的分项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完工的(工期延误),视为本合同之施工工程延期,乙方须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 条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和违约赔偿。 九、关于乙方负责甲指乙供材料 与甲供材料 管理的特别条款 甲乙双方 确认 : 采用 “ 甲指乙供 ” 方式的指定装修材料之清单明细及参考价格按照本合同附件 《 7 天连锁酒店甲指乙供材料清单( 2020 年 6 月修订 版) 》 执行。 若甲方因技术标准、商务条件等原因所导致的甲指乙供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化 ,在不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前提下, 由甲方承担 价格变化带来的影响(包括价格变动带来的发包成本的增加与减少)。 甲指乙供材料的订货方式及到货时间 : 1)乙方应根据施工计划内的订货时间在甲方的 MRP系统中下单;否则,因此导致相关材料无法依正常周期到货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订货延迟的责任,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同时乙方须 按 本条款 第 5 点的 约定支付相关款项, 并 需将付款的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否则,甲方在结算乙方施工款时有权拒绝 支付当次订货货款的总额。 甲指乙供供应商将在收到乙方货款以及甲方订单后(两者缺一不可) 在订货单约定的到货时间内 将所有货物交到乙方指定地点(如因道路及交通等特殊情况,车辆无法进入乙方指定地点的,乙方需配合甲指乙供供应商在车辆所能达到的离指定地点的最近位置就地卸货)。 2) 乙方若因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需要甲指乙供供应商延迟发货的 ,则乙方应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指乙供供应商延迟发货 并同时知会甲方。 否则,甲指乙供供应商可以根据订单的到货日期进行送货,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按施工计划在 MRP系统下 单后,有义务督促甲指乙供供货商按订货单到货时间到货, 凡乙方所负责 订货 的 甲指乙供产品 未按合同约定完工的(工期延误),视为本合同之施工工程延期,乙方须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 条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和违约赔偿。 运费 承担 甲指乙供供应商需承担送货至本合同指定地点处所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 除此之外 10 / 53而产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 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工程经理及乙方负责对产品进行验收。 验收时如发现数量不足、配套不全、因货物包装不良造成货物受损或外包装完好无 损、但包装内产品发生短缺、损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形的 , 乙方需在到货后 3 天内告知甲方及甲指乙供供应商;甲指乙供供应商将在 5 天内予以补足和更换,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甲指乙供供应商承担。 逾期反馈的,甲指乙供供应商不再接受退换货的通知,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须在验收确认无误后 5 天内在甲方 MRP系统中进行确认收货。 3) 乙方负责甲指乙供材料的施工及使用管理,负责材料的现场保管与仓储,若有现场的遗失与损毁由乙方负责。 付款方式 1)乙方对甲指乙供材料的付款方式: A、乙方应按订货单提 交后 3 天内向甲指乙供供应商支付当次 MRP订货单的总货款的 50%作为预付款,并向甲方提供银行付款电子回单作为备案。 乙方延迟付款或者拒绝付款的,甲方有权在结算乙方施工款时按当次订货金额的 10%收取违约赔偿金,乙方因此而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的,必须按 本合同专用条款中 条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和违约赔偿 ,甲方在结算乙方施工款时有权拒绝支付当次订货货款的总额。 B、收货后 30 天内,乙方需根据甲方 MRP系统的收货确认单向甲指乙供供应商支付剩余货款,甲指乙供供应商收到剩余货款后 3 天内应向乙方出具正式的全额销售发票( 加盖发票专用章)。 甲指乙供供应商所出具的发票或发票复印件将 作 为甲方 向 乙方 支付 第四 节点工程款的必要凭证。 2)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方式 乙方对甲指乙供材料的订货量、收货量确认均不作为甲方确认工程量或材料款的有效依据。 甲方在结算中根据施工合同的结算条款按实际 使用量 与乙方结算;非经 甲方审核同意备案, 甲方 不认可乙方与供应商确认的工程量, 乙方 私自与供应商达成的任何协议与 甲方 无关。 甲方按照《 7 天连锁酒店集团工程施工合同》的结算条款进行工11 程实际使用量的确认,并根据确认的实际使用数量进行付款结算。 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严格依据甲方流程要求,核定项目的 “ 订货量 ” ,在甲方的 MRP系统内进行申购,并在施工中使用 “ 甲指乙供 ” 指定装修材料。 2)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完全或部分不使用指定的 “ 甲指乙供 ” 装修材料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工程进行整改、并将原使用材料替换回 “ 甲指乙供 ” 指定装修材料,相关工程整改费用及材料损失概由乙方完全承担。 同时,乙方须按未使用 “ 甲指乙供 ” 指定装修材料的价值总额的 2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的甲指乙供供应商所出具给乙方的发票或发票复印件作为结算工程款的凭证之一;若乙方或乙方 串通甲指乙供供应商提供伪造、虚假发票或其复印件的,则甲方将按虚假发票总金额的 2 倍向乙方收取违约罚金,甲方有权将该罚金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抵扣。 4)若乙方在收货后的 30 天内未进行付款的,甲方需在收到甲指乙供供应商所开具给甲方的发票及书面通知的 10 个工作日内代乙方向甲指乙供供应商垫付剩余货款,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所垫付货款的 110%直接从乙方的结算工程款中抵扣。 甲供材料管理的特别条款 1)甲供材料订货: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甲供材料清单,在甲方 MRP系统内进行工程材料及设备的订货;对于超出甲方提供的甲 供材料清单或未经甲方确认的材料订货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属于乙方自行多订的材料费用从工程结算款项内扣除; 2)甲供材料到货 、收货、保管 :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供材料进行到货、收货 、保管 ;对于 甲供材料的装卸、 清点、 搬运 、保管 费用 ,合同价款已经包含不再单独计算费用;甲供材料到货由甲方工程经理、乙方项目经理、送货单位代表三方确认签收到货清单;乙方应对收货的甲供材料的数量及质量进行清点验收, 对材料质量问题及时反馈,乙方承担甲供材料的验收保管责任 ; 3) 甲供材料 的移交: 未使用甲供材料属于甲方资产,结算时乙方应盘点甲 供材料去向,提供甲供材料使用明细表。 对于剩余未使用甲供材料, 乙方 应提交甲供材料移交表,由甲方店长及甲方 12 / 53工程经理确认签收。 甲供材料使用明细表及甲供材料移交表作为工程结算必备资料,结算时必须提交甲方审核。 其它约定 在甲方及乙方双方结算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工程施工类的发票。 乙方不得使用从供应商处取得的以甲方名称作为发票抬头的材料款发票要求结算材料款或工程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项。 十、工程及劳务纠纷特别条款 甲方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的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乙方则在此保证工程 款首先用于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并保证及时的全额支付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及其它应发款项。 如乙方未能履行前述约定,乙方同意发包人在后续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作为施工人员工资及其他应发款项进行发放。 无论任何原因,乙方与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任何劳资纠纷或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概与甲方无关。 若因乙方与工程施工人员的纠纷争议导致甲方遭受牵连而影响正常经营、以致于甲方为免受干扰或避免损失扩大而被迫代为乙方垫付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或其他款项的,则甲方有权按所垫付款项的 2 倍金额从乙方的未结款项中抵扣,以作为乙方的 违约赔偿金。 乙方与甲方就工程施工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或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若乙方或其工程施工人员或其利益关联方采用非法手段、聚众滋事、严重干扰甲方之酒店正常经营使用的,则自甲方酒店遭受干扰之日起,甲方所遭受的营业损失(按 2 万元 /天计算)、租金损失、人工损失及其它损失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有权将前述损失直接从乙方的未结款项中抵扣。 十 一 、 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履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立即全面的停止施工。 乙方有权 参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结算流程,对项目终止前已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要求进行付款结算。 除此已发生的工程量结算款之外,乙方同意不就此项目终止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要求。 13 十 二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 三 、乙方向甲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乙方 应在签定本施工合 同 时,同时签定《 7 天连锁酒店集团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依照协议内容履行保 修 责任。 十 四 、甲方向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 的款项。 十 五 、反商业贿赂条款 乙方保证:在与甲方( 酒店)洽谈、签约过程中,乙方不得主动或被动的向甲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暗中向甲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金钱、物品(价值人民币 500 元以上)或是进行其它的贿赂行为。 乙方违反上述第 1 条的,甲方及乙方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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