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推荐修理厂合作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本保密责任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三)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应维护对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避免任何 有损于对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店内使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X 分公司推荐修理厂”的标识。 (二) 按照“谁代理承保, 推荐谁修理”的原则, 在尊重客户意25 愿的基础上, 乙方代理承保的客户,甲方优先推荐至乙方修理。 (三)甲方开通全天候服务热线 95518 客服热线。 (四)甲方为乙方的业务人员提供相关保险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并积极提供保险咨询服务,对乙方在具体保险业务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持。 (五)甲方负责制定双方合作的理赔业务处理办法和规范,并与乙方协商确定维修 工时及配件价格,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 (六)甲方负责对事故车辆损失进行核定,确定相应的维修方案,包括修复方式、工时、配件价格、损余物资处理等。 (七)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合作业务的实施情况以及乙方的各项指标进行考核。 甲方将根据考核结果配置不同服务资源,如送修资源、维修价格、推荐修理厂资格等资源。 (八) 客户和甲方之间、客户和乙方之间如因事故车辆维修质量和工期等问题发生争议或纠纷,甲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甲方已经向客户进行了赔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九 )乙方在维修质量、维修时效、理赔服务等方面发生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影响,致使甲方的信誉和企业形象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十)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自核实并向对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协议自行解除。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6。 ,连续两个季度不合格的。 ,乙方变更企业的所有人或实际控制人(变卖、转让、租赁、赠送他人等)。 本协议约定内容,且在合理期限内未纠正违约行为的。 5. 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同意在经营场所内 按甲方要求 悬挂甲方授予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X 分公司推荐修理厂”标牌。 (二)乙方应选派专业人员积协助客户与甲方共同完成对车辆的拆解、定损等各项工作,不得推诿拒绝。 乙方不得虚报维修项目,不得扩大或虚报损失,不得损害甲方或客户的利益, 客户在理赔过程中与甲方意见不一致时,乙方应做到客观公正,积极配合甲方妥善处理。 (三)乙方应开通 24 小时服务专线,设立 保险服务专员、接待柜台,协助客户处理相关保险理赔事宜,配合甲方做好道路救援服务。 (四)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查勘定损人员的技术培训,对甲方人员的培训和日常工作提供技术、设备和场地的支持。 (五)乙方应在甲方制定的理赔政策及授权范围,协助客户收集理赔单证,协助客户处理相关理赔事项。 (六)乙方必须了解保单中保险项目和保险金额,应注意车辆承保情况、承保时的特别约定、保险责任、事故责任以及各种免赔率和免赔金额因素并告知客户。 27 (七)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制定保险事故车辆维修方案,在维修 过程中确保质量、维修时效。 (八)乙方维修事故车辆必须按照维修行业相关标准执行,更换配件必须采用原厂件,若甲方或客户发现乙方采用伪劣配件,乙方应承担后续维护费用,并向甲方支付配件的十倍处罚金。 ( 九 ) 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 就协议的执行情况、合作业务的实施情况等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十)乙方向甲方承保客户提供以下增值服务(在可以提供的增值服务项目前打勾): □ ( 1)免费洗车; (□免费提供 次 □给予 折优惠) □ ( 2)故障车、事故车救援; (□免费提供 次) □ ( 3)免费代办年检; (□免验车费 用 □免代办手续费) □ ( 4)免费车辆检测。 □ ( 5)免费接送车辆。 □ ( 6)日常保养维修工时打折优惠;( □给予 折优惠) □( 7) 代步车服务;(□免费 □收费) □( 8)其他特色服务。 四、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乙双方要共同做好客户的理赔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理赔咨询、受理客户提交 的理赔资料等。 (二)双方 负责会同客户对事故车辆进行损失确定,乙方有义务28 对客户委托的事故车辆按照维修行业正常的维修工序进行检修。 如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超出已确定维修范围的损失项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共同认定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 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确定维修项目为由放弃已经确定的检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 三 ) 双方协议维修价格(含修理费、配件价格)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确定后执行。 五、合作考核评价标准 为规范合作行为,双方协议约定建立以下考核评价体系,每季度对合作进行考 核评价。 考核由甲方组织,经乙方核对确认考核结果后,甲方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差异化配置资源。 (一)合作效益类(满分 30 分) 合作效益类根据车险产品线部门对乙方的考核评分结果,按满分30分进行折算。 (可将车险产品线或车商业务部对汽车修理厂店的考核体系及评分标准补充到该协议中 )。 (二)维修资质类(满分 10 分) (满分 7分):一类厂和专修厂 7分,二类厂 5分;其他不得分。 (满分 3 分): 5 年以上得满分, 35 年得 2分, 3 年以内不得分。 (三)合作诚信类(满分 20 分) 根据对赔案质量的核 查、客户投诉等方式,对乙方的诚信度进行考核评分: 29 ,但无法证明乙方是否参与的,扣减乙方10 分。 ,扣减 10分。 、故意扩大损失等,实行一票否决,整体评分为 0,并取消推荐修理厂资格。 (四)维修质量类(满分 20 分) 根据客户回访、维修质量抽查等方式进行维修质量考核,并根据以下评分: , 3 天内妥善解决的,每一笔扣5 分; 3天 30天妥善解决的,每一笔扣 10 分; 1 个月以上还未解决的,扣 20 分。 ,每发现一笔,扣 10分。 本项评分直至扣完为止。 (五)客户投诉类(满分 10 分) 每出现一次客户有效投诉,扣 5 分。 (六)服务合作类(满分 5 分) 乙方协助甲方对汽车零配件价格、客户信息的收集、共享、维护的,根据情况进行赋分。 (七)增值服务类(满分 5 分) 乙方为客户提供免费洗车、优惠保养、代步车等增值服务,根据服务优劣和类型赋分。 六、违约处理 ( 一 ) 乙方故意制造或参与制造虚假赔案的 、故意扩大损失、虚30 报损失项目和损失金额 ,给甲方或客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给甲方违约 金 _____元, 甲方视情节有权解除协议。 (二)乙方拒绝向甲方客户提供相关理赔、维修服务,甲方有解除协议。 (三)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客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补充及终止 (一)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1 年,自 _____年 ___月 ___日零时起生效,期满后协议自行终止。 (三)协议期间,乙方经营主体改变或基本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 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_________(说明: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地情况约定诉讼或仲裁)。 九、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协议履行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31 甲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乙方: 有限公司 分公司 (签章) (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32 附件 3: 定损分中心合作协议( 4S店类范本) 甲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定损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甲方将乙方确定为推荐修理厂,并在乙方设立定损分中心。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二)甲乙双方均应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本保密责任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三)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应维护对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避免任何有损于对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修理厂内使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X 分公司定损分中心”的标识。 (二) 按照“谁代理承保, 推荐谁修 理”的原则, 在尊重客户意愿的基础上, 乙方代理 承保 客户,甲方优先推荐至乙方修理。 33 (三)在尊重客户意愿和不违反上述第(二)款原则的前提下 ,甲方将品牌车型相同的其他出险车辆优先推荐至乙方。 (四)甲方开通全天候服务热线 95518 客服热线。 (五)甲方为乙方的业务人员提供相关保险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并积极提供保险咨询服务,对乙方在具体保险业务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持。 (六)甲方负责制定双方合作的理赔业务处理办法和规范,并与乙方协商确定维修工时及配件价格,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 (七)事故车辆到达乙方修理 厂后,甲方应优先安排定损,应确保在承诺的时效内完成定损,同时监督维修质量、维修时效。 (八)甲方负责对事故车辆损失进行核定,确定相应的维修方案,包括修复方式、工时、配件价格、损余物资处理等。 (九)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合作业务的实施情况以及乙方的各项指标进行考核。 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合作业务的实施情况以及双方商定的指标进行考核。 甲方将根据考核结果配置不同服务资源,如送修资源、维修价格、推荐修理厂资格等资源。 (十) 客户和甲方之间、客户和乙方之间如因事故车辆维修质量和工期等问题发生争议 或纠纷,甲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甲方已经向客户进行了赔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一)乙方在维修质量、维修时效、理赔服务等方面发生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影响,致使甲方的信誉和企业形象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4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自核实并向对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协议自行解除。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方考核,连续两个季度不合格的。 ,乙方变更企业的所有人或实际控制人(变卖、转让、租赁、赠送他人等)。 ,且在合理期限内未纠正违约行为的。 5. 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经营场所内 按甲方要求 悬挂甲方授予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X 分公司定损分中心 ”标牌。 (二)乙方同意为定损分中心的成立提供相应的场所及设备。 (三)乙方应选派专业人员积协助客户与甲方共同完成对车辆的拆解、定损等各项工作,不得推诿拒绝。 乙方不得虚报维修项目,不得扩大或虚报损失,不得损害甲方或客户的利益, 客户在理赔过程中与甲方意见不一致时,乙方应做到客观公正,积极配合甲方妥善处理。 (四)乙方应开通 24 小时服务专线, 必须在厂区内设置保险车辆维修专门接待人、接待柜台、专业查勘施救车辆, 配合甲方做好道路救援服务, 为保险车辆建立事故和保养维修档案,并随时向甲方及其客户提供有关维修档案的信息。 35 (五)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查勘定损人员的技术培训,对甲方人员的培训提供技术、设备和场地的支持。 (六)乙方应在甲方制定的理赔政策及授权范围,协助客户收集理 赔单证,协助客户处理相关理赔事项。 (七)乙方必须了解保单中保险项目和保险金额,应注意车辆承保情况、承保时的特别约定、保险责任、事故责任以及各种免赔率和免赔金额因素并告知客户。 (八)乙方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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