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病历书写规范》 、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细则 所规定的时限设定。 医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病历的书写(录入)。 因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三) 医技 (影像检查、病理科) 等岗位人员 因 诊断需要 据权限 可以 浏览 患者的病史资料,但不得修改、拷贝病历资料, 护 士 登录护士工作站录入相应 的护理记录。 八、 电子病历的修改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医务人员登录电子病历系统修改电子病历前,必须确认身份标识;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 医 务 处 5 (二)医务人员应按照开放权限修改电子病历,并由修改者进行 签名后方可生效。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 医 务 处 6 第四章 电子病 历的安全保密 制度 一、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与标准。 严禁篡改、伪造、隐匿、抢夺、窃取和毁坏电子病历。 二、 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本人用户名和密码,并经常更换密码。 不得随意将 本人用户名和密码 透露给他 人使用。 亦严禁盗用他人的 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使用及 越权限修改、 调阅、复制电子病历。 三、 医务人员严禁向他人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 信息处 工作人员 不得向患者及其代理人泄露病历资料,病历的复印和复制应由病案室按规定程序进行。 四、信息处不得随意授权 医务人员 使用、 审查、修改 、解封病历的资格, 亦不得对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 进行 随意 升级、修改 , 必须与医务处沟通后 并 征得医务处同意后 方可 进行。 五、信息部门必须定期进行系统的维护,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 医 务 处 7 第 五 章 电子病 历的应急预案 一、 医院成立有分管院 长、医务处、护理部、信息处组成的电子病历系统应急 管理委员会 ,保障系统 突发系统故障和正常维护时医院正常的医疗行为的安全运行。 二 、信息处 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 成立系统硬件和软件应急 处理 小组,保证全天候24 小时的系统维护和应急处理。 一旦出现系统故障,应尽快恢复系统功能。 三 、电子病历系统出现故障时,临床医务人员应及时上报医务处、信息处,夜间上报行政总值班。 信息处负责系统故障的及时处理,医务处负 协调全院相关部门医疗应急工作。 四 、医务处和护理部密切配合,采用传统的 书面医嘱 处理程序保证医嘱的正常处理 和执行 ,病历和病程的 记录可以先以 手工或 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 ,待系统正常运行后再如实录入系统。 五 、其他相关部门,如药剂、财务、住院处等均应保证能以传统的方法进行应急处理,尽可能保障医疗的正常运行。 附: 苏大附一院电子病历领导小组成员 及联系方式: 组 长:葛建一 13801540986 副组长:杨建平 13382182108 侯建全: 18952402602 成 员 : 王顺利 13806138266 郁申华 13616202585 钱海鑫 13915550000 陈卫昌 13962101298 张建。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